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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3-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来技术”或“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 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 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 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 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 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 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 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六) 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 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八)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 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 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 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与保荐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 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或备案;

  7、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9、 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 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11、 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2、 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

  (九) 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 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3-018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74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3家。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立信机构信息部分内容尚无法提供2022年度最新数据,相关内容仍采用2021年度数据。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庄继宁,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01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庄继宁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黄超,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同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黄超先生近三年签署过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吴蓉,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年加入立信,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庄继宁、签字注册会计师黄超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吴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 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7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审计费用为5万元,合计62万元。

  2023年度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预计2023年度审计费用与 2022年度不会产生较大差异。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经充分核查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状况,认为:《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所涉及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出资人的利益,不存在侵害公司以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期货审计资格的全国性大型专业会计中介服务机构,作为公司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期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该所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并综合考虑了审计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有利于维护公司出资人的利益,不存在侵害公司以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3-019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6月5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新和路1221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5日

  至2023年6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年6月1日下午13:00-16:30

  (二)登记地址

  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新和路1221号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需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6月1日16:30前送达登记地点。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新和路1221号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39538548

  联系人:邹金彤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3-017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来技术”)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原因的简要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2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99,906股,使用资金人民币16,104,020.9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4.87%,符合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1,509,218.2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47,299,646.56元。

  结合公司盈利状况、当前所处行业特点及未来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短期收益和长期收益,公司拟决定除上述2022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外,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六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2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金额为16,104,020.9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4.87%。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充分考虑了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行业发展阶段、公司经营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侵害公司以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相关议案并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3-021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6.70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88.94万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经测试,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76.70万元。

  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

  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288.94万元。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2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365.64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上述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3-019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提升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来技术”)规范运作及内部管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部分条款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备案结果以变更登记为准。

  二、部分治理制度的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制度如下:

  

  上述治理制度的修订事宜已经公司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序号1-9的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制度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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