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3-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2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801,510.1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29,206,481.88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952,956,571.43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482,957,813.40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求的情况下,并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截至2022年度报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54,500股)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分配利润,共拟分配现金红利15,771,896.84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8,101,429股,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剔除该部分股份后实际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137,146,929股,以此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5元(含税)。
2.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以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38,101,42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954,500股,以137,146,929股为基数计算,本次送股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192,960,201股(公司总股本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取整数所致)。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2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1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2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回购股份所支付的现金金额14,816,663.00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通过上述三种方式,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合计为85,447,331.44元(含2022年度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融资环境等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符合《公司章程》等文件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22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3-013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4日,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致同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致同所目前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截至2022年末有1270名注册会计师,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1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1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萍,注册会计师,自2019年加入致同所,199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李萍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近25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纪海燕,注册会计师,自2019年加入致同所,2011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纪海燕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近9年,至今为1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根据致同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童登书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童登书,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87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1996年成为致同所合伙人。
2、 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萍、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纪海燕、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童登书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致同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费用是以致同所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经双方协商而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141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3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8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二、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经审查评估,并结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情况,认为该所完全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全面、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基于上述,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以继续承担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同意将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2022年度,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能够认真负责,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客观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全面、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具备足够的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该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续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被担保方昆山市嘉泓永业供应链有限公司、东方嘉盛商贸物流(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嘉泓永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预计2023年度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5,979.27万元(含等值外币),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5,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20,979.27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就被担保人基础交易债务申请开立、延展或修改保函/备用信用证等融资相关事项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具体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担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嘉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嘉泓永业物流有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嘉泓永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东方嘉盛供应链物流有限公司2023年度为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49,903.28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就被担保人基础交易债务申请开立、延展或修改保函/备用信用证等融资相关事项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含)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但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所享有的担保额度不可调剂至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及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对象均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担保方中昆山市嘉泓永业供应链有限公司、东方嘉盛商贸物流(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嘉泓永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99.99%、92%、83%,其余公司资产负债率均未达70%。
(一)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 注册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临海大道53号招商保税前海仓四号仓库4401
3. 法定代表人:孙卫平
4. 注册资本:13,810.1429万(元)
5. 成立时间:2001年07月09日
6. 股权结构: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关于股东数量及其持股情况相关内容。
7.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供应链管理服务;贸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特种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房租赁;物业租赁;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酒类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 最近两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9.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3.22%;
(二) 东方嘉盛商贸物流(香港)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东方嘉盛商贸物流(香港)有限公司
2. 注册地点:香港新界荃湾沙咀道362号全发商业大厦 19楼 1910 室
3. 法定代表人:孙卫平
4. 注册资本:10万(美元)
5. 成立时间:2007年10月25日
6.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7. 经营范围:综合供应链管理服务;境外仓储服务;货物搬运装卸服务;打包包装服务;集运;国际物流等
8.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9.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91.78%;
(三) 重庆东方嘉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重庆东方嘉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 注册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松牌路145号鼎祥·风华美锦3幢24-2、24-3
3. 法定代表人:田卉
4. 注册资本:2000万元
5. 成立时间:2015年8月26日
6.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7.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批发兼零售:Ⅲ类医疗器械(按许可证核定的有效期限和范围从事经营);普通货运(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计算机软件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电力设备、环保设备、节能设备、电子元器件、化工产品、防腐材料、保温材料、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以上五项范围不含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机电设备及配件、消防设备及配件、智能化设备及配件、通信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塑料制品、普通机械及设备、数码产品、Ⅰ类医疗器械、Ⅱ类医疗器械;仓储服务(不含国家禁止的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货运代理;展览展示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建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纸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通讯设备销售,化妆品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珠宝首饰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9. 截止2022年12月31日,重庆东方嘉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4.53%;
(四) 上海东方嘉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上海东方嘉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双惠路369号1层103单元
3. 法定代表人:孙卫平
4. 注册资本:5500万元
5. 成立时间:2008年7月8日
6.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7. 经营范围:仓储设施的开发建设与经营管理,自有物业出租,物业经营管理,保税区仓储(除危险品)、装卸、搬运、包装、配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商业性简单加工,食品流通,保税区内商品展示,物流与贸易咨询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9.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海东方嘉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5.54%;
(五) 深圳嘉泓永业物流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深圳嘉泓永业物流有限公司
2.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红花路与凤凰道交汇处东方嘉盛华南保税仓库六层
3. 法定代表人:孙卫平
4. 注册资本:435万元
5. 成立时间:2002年6月13日
6.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7.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在保税区内从事国际贸易、区内贸易及相关的咨询业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陆路国际货运代理。,许可经营项目是:在保税区内从事仓储物流、电子产品加工;手机的维修、检测;路由器、数据卡、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机顶盒的维修、检测;食用农产品的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8. 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9.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深圳嘉泓永业物流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4.69%;
(六) 深圳市前海嘉泓永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深圳市前海嘉泓永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 注册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3. 法定代表人:孙卫平
4.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5. 成立时间:2013年5月15日
6.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7.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在保税区内从事国际贸易、区内贸易及相关的咨询业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陆路国际货运代理。,许可经营项目是:在保税区内从事仓储物流、电子产品加工;手机的维修、检测;路由器、数据卡、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机顶盒的维修、检测;食用农产品的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8. 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9.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深圳市前海嘉泓永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2.64%;
(七) 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东方嘉盛物流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东方嘉盛物流有限公司
2.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亚路1号A幢5层B座
3. 法定代表人:孙卫平
4. 注册资本:992.3万元
5. 成立时间:2004年7月15日
6.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7. 经营范围:区内仓储(除危险品)、物流业务;从事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商业性简单加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区内商品展示;物流与贸易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9.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东方嘉盛物流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3.13%;
(八) 重庆光焰物流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重庆光焰物流有限公司
2. 注册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综保大道26号附15号
3. 法定代表人:田卉
4. 注册资本:500万元
5. 成立时间:2011年8月25日
6.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7. 经营范围: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国际航空、陆路、水路货物代理(不含国际船舶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取得许可后经营),货物包装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报关服务、代理报检服务。(以上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8. 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9. 截止2022年12月31日,重庆光焰物流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1.06%;
(九) 武汉嘉泓永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武汉嘉泓永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 注册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777号A办公楼4层402-318号
3. 法定代表人:薛峰
4. 注册资本:100万元
5. 成立时间:2019年08月10日
6.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7.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化品);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代理;物流信息咨询;计算机及配件、计算机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网络设备的维修及检测服务;初级农产品、食品的批发兼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9.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武汉嘉泓永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5.54%;
(十) 重庆东方嘉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重庆东方嘉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 注册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空港功能区C12-1仓库
3. 法定代表人:孙卫平
4. 注册资本:500万元
5. 成立时间:2011年04月01日
6.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7.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按许可证核定期限从事经营)。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国际航空、陆路、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不含国际船舶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货物包装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
8. 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9. 截止2022年12月31日,重庆东方嘉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0.17%;
(十一) 昆山市嘉泓永业供应链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昆山市嘉泓永业供应链有限公司
2. 注册地点:昆山开发区第三大道1号房313室
3. 法定代表人:张光辉
4. 注册资本:100万元
5.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19日
6.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7.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国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货物搬运装卸服务;打包包装服务;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及零配件、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信产品(不含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电子产品、安防用品的销售;展览展示服务;物流信息咨询;道路货物运输(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9.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昆山市嘉泓永业供应链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99.99%;
(十二) 上海东方嘉盛物流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上海东方嘉盛物流有限公司
2.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A楼5116室
3. 法定代表人:张光辉
4. 注册资本:1000万元
5. 成立时间:2003年08月18日
6.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7.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酒类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机械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产品、办公用品、服装服饰、鞋帽、日用百货、食用农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安防设备、办公设备耗材、办公设备的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 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9.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海东方嘉盛物流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75%;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担保额度预计,尚未签署相关协议,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对于授权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及集团内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各子公司均有不同的融资需求,此次制定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推动其业务更好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对各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力或重要影响,公司为此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本次担保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由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公司35,979.27万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及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49,903.28万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主要是满足其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要,有利于经营活动的持续、稳定开展,缓解流动资金需求压力。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昆山市嘉泓永业供应链有限公司、东方嘉盛商贸物流(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嘉泓永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规。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制定对外担保额度的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推进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而定,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对各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力或重要影响,公司为此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金额为35,979.27万元,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5,979.2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6.90%。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为449,903.28万元,担保总余额为449,903.28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不存在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的有关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3-016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经营持续扩张对资金的需求,为保证公司现金流量充足,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2023年度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4亿元(含144亿)的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方式为质押、信用或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在授信期内,该等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及分配。具体授信行如下所示:
本授信额度项下的贷款主要用于提供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合规金融机构借款相关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等以实际审批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与合作银行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有效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4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4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合理使用融资,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3-017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未经相关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前述投资。
二、 低风险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2023年度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存量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二年。有效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 可操作主体
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
四、 履行的审批程序的说明
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 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要求
公司在对2023年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日常对外支付需求,及时进行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购买或赎回,以上操作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六、 风险及管控措施
(一) 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邓建民先生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并授权邓建民先生办理上述额度项下具体事项。为简化在以上额度内每次办理业务的手续,相关法律文件和合同上法定代表人签字与加盖其私人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本公司负责。
2、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根据银行提供的具体理财产品计划,对其收益性和风险性进行分析,并结合公司资金状况,提出购买理财产品方案,报内审部。
3、内审部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性进行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经公司财务总监审批。
4、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与监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内审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提出监管报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6、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将制定相应银行理财产品的内控制度,通过制度的规范以及流程的管控,有效规避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风险。同时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七、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会对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收益对于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相应的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发展的需求,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随着公司各类业务的稳步增长,公司日常经营收付的资金量随之增加,为进一步提高运营资金的使用效率,综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效益,回报广大股东,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于本年度内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
八、 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进一步提高运营资金的使用效率,综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效益,回报广大股东,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2023年度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存量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
九、 监事会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提高运营资金的使用效率,综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效益,回报广大股东,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2023年度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存量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
十、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3-018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
交易业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实现稳健经营,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并获取无风险收益、提高股东回报,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外币融资风险敞口业务、海外外币净资产风险敞口业务等)。在全球经济急剧变化的环境中,公司及子公司必须进行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才能确保实际业务的稳健发展。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金融衍生品工具对上述业务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合约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有价证券等;既可采取到期交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人民币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三、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
经公司及子公司预测,2023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20亿美元,有效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操作金融衍生品以公司进出口贸易业务为基础,达到降低财务结算成本及获取无风险收益的目的。
2、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开展套期保值等业务。
3、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
4、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积极应对。
5、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外币融资风险敞口业务、海外外币净资产风险敞口业务等)。在全球经济急剧变化的环境中,公司及子公司必须进行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才能确保实际业务的稳健发展。且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20亿美元。
八、监事会审议关于2023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外币融资风险敞口业务、海外外币净资产风险敞口业务等)。在全球经济急剧变化的环境中,公司及子公司必须进行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才能确保实际业务的稳健发展。且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20亿美元。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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