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5日(星期五)9:30-11:30时和14:00-17:00时。
2、登记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非股东本人参会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3年5月5日17:00前送达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邮编:621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华崴
联系电话:0816-6800673
联系传真:0816-6800655
通讯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号:6210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0432
2、投票简称:富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34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将2022年度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 2022 年度全年对相关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为6,322.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2022年度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2,228.12万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如下: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二) 存货跌价准备
2022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94.74万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下: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合计6,322.86万元,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6,322.86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经会计师审计确认。
公司本次减值准备计提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35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射洪市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书》暨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前驱体生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富临精工”)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射洪市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书>暨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前驱体生产项目的议案》。经友好协商,公司拟与射洪市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书》,公司拟在射洪市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前驱体生产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52,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与本次投资事项相关的投资协议及文件。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合作对方:射洪市人民政府
2、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住所:四川省射洪市太和街道人民街106号
4、与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拟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前驱体生产项目
2、实施地点:射洪锂电化工园
3、实施主体:在射洪市新设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公司名称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定为准)为项目实施主体。
4、投资金额: 预计总投资5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计划20,000万元人民币(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5、建设周期:预计8个月,具体项目建成时间视项目进度而定。
6、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射洪市人民政府
乙方: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在射洪市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前驱体生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事宜达成一致,拟签订的协议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前驱体生产项目
2、项目业主:乙方在射洪市新设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公司名称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定为准)。
3、项目投资规模及效益:项目预计总投资5.2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计划2亿元,建设产能为年产10万吨前驱体项目。
4、项目建设周期:乙方项目在取得项目用地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开工建设,预计8个月内建成投产。
(二)甲方承诺及义务
1、政策保障。甲方承诺依法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服务,落实好国家、省、市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2、建设用地保障。甲方承诺于2023年5月底前,在射洪锂电化工园内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项目需求的约100亩项目建设用地。
3、要素保障。甲方承诺将给水、排水、用电、天然气、道路、通讯、宽带、有线电视等配套设施的管道和线路铺设至乙方项目红线处,完成场平后净地交付,并提供项目审批所需的各项要素指标。
4、乙方依法享受西部大开发及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甲方予以协助。甲方积极争取上级相关的产业政策和项目资金,根据乙方项目推进的实际情况予以重点倾斜。
(三)乙方承诺及义务
1、依法经营。
乙方承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政策,项目公司依法建设、依法经营、依法纳税,所实施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建设和经营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射洪的投资和经营活动,接受当地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监督。
2、严格履约。
乙方保证项目各项经济指标严格按本协议约定的项目投资规模及效益执行。乙方项目污染物排放和环境风险防控管理必须符合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在本协议正式签订后1个月内,乙方应在射洪注册成立由乙方全资或控股的项目公司,本协议项下的乙方权利义务全部由项目公司概括承继。项目公司与乙方共同对本协议中乙方的承诺及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与乙方一并承担本项目的全部责任。
乙方承诺,本项目产品的销售主体必须为在射洪注册成立的项目公司或销售公司。
(四)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因不可抗力因素,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若因国家政策、法规变化致甲、乙方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全部履行本协议的,由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不视为甲、乙方违约或者有缔约过失。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达成补充协议。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若甲方未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承诺和义务,乙方可主张权利或双方协商变更协议。
2、乙方责任
甲方给予乙方的财政金融支持,乙方必须按照约定用途用于协议项目,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各项补助资金。
(六)生效条件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盖章,并经甲方权力机构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生效。
五、本次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前驱体生产项目,旨在满足公司磷酸铁锂前驱体的需求,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磷酸铁锂产能,保障本公司磷酸铁锂业务上游原材料资源供应和成本优化,对公司降低主要原材料成本有积极影响;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新能源锂电材料上下游一体化战略;进一步增强公司新能源磷酸铁锂业务的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整体利益。投资协议的签署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实施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风险提示
1、本协议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存在未能通过审批或审批内容与本项目计划不一致的风险。
2、本协议中提及的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预估数,不代表最终项目情况,亦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项目实施过程中受项目进展情况、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市场变化等诸多因素影响,如遇有关政策调整变化或项目实施条件变化,可能存在项目实施进度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加强相关方面的内部控制,完善建设流程,保证项目建设如期完成。
3、本次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短期可能会对公司的流动资金造成一定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4、公司将持续关注项目进展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23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19,223,76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产品及用途
1、汽车零部件
(1)传统汽车发动机零部件产品
以挺柱、摇臂、喷嘴、张紧器及缸内直喷高压油泵泵壳为主的精密液压零部件,应用于汽车发动机;以VVT、VVL、油泵电磁阀为主的电磁驱动精密零部件,应用于汽车发动机。
(2)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产品
以电子水泵、电子油泵、智能热管理集成模块及电控执行器为主的电子驱动系列产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及传统汽车的热管理及动力系统;车载减速器总成、高精度齿轴及壳体等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车载电驱动系统;变速箱电磁阀系列产品应用于自动变速箱和混动变速箱的电液控制系统,可变阻尼减震器电磁阀系列产品应用于智能悬架系统。
2、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产品
主要产品为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储能领域。
(二)经营模式
1、汽车零部件
(1)采购模式
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所需的主要坯料/成品、原辅材料、外购标准件及其他物资采购,由采购部向供应商统一负责开发与采购。按照采购类型不同,分为成熟产品采购、新品开发采购、大宗物资采购和零星采购。每月中旬公司计划物流部依据与主机厂签订的月度订单结合库存情况,编制次月生产计划,并组织安排事业部生成及采购完成交付。
(2)生产模式
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采取专业生产与外协加工相结合的生产方式。汽车零部件产品的研发设计与热处理、精密加工、产品装配、检测等是保证产品质量与竞争力的关键,这些关键工序制造由公司完成。公司仅向外协供应商采购坯料和外协加工服务,这种生产模式最大限度提高了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由于公司产品为主机厂配套的发动机机型各有不同,因而公司产品生产具有多品种、中小批量、定制(非标准件)生产的特点。公司的生产模式为“核心零部件自制和总装(检测)”,采用“预测+库存拉动”的方式组织生产。事业部在生产组织过程中积极运用精益生产工具来提高生产效率,通过精益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实施精益改善缩短生产节拍、缩短换线周期,以实现快速响应、缩短交付周期、降低库存水平以提升公司经营绩效。
(3)销售模式
公司汽车零部件产品的销售主要采取直销模式。产品主要向国内外主机厂配套销售,少部分产品通过外贸公司或跨国公司等渠道销往国内外市场。
境内主机市场,公司通常在当年年末或下年年初与发动机主机厂签订下年度采购合同,并与第三方物流公司签订相关物流协议。国内售后市场,实行限价销售。境外主机市场,对已在中国合资配套的境外主机厂商,外延业务至其外方市场;对还未在中国设立合资公司的境外客户,公司直接与境外客户进行业务合作。境外售后市场,分为直接出口和间接出口,即直接同客户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和与专业出口贸易公司进行合作。
2、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
(1)采购模式
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实行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供应商开发程序主要用于选择、评估、认可及管理满足公司原材料采购需求的供应商,通过初步筛选、现场考察、试加工与试采购等环节,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供货能力、服务能力、价格进行综合考量。供应商通过考核后被确定为合格供应商。
在原材料采购方面严格遵循采购流程,建立了《采购及供方管理程序》、《采购及付款流程》、《生产计划控制程序》、《合同协议评审制度》等完善的采购制度,以及包括供应商开发程序、物料采购程序、不合格供应商淘汰程序、不合格品处理程序等在内的一套严格的采购管理流程,能够依照制度对物资采购环节进行管控。
(2)生产模式
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采取的是以市场为导向的按需生产方式,即采取以销定产的方式进行生产。由销售部统一接受订单后,编制需求计划输出给计划物流部,计划物流部根据实际原材料和成品库存编制采购计划输出给采购部,采购部按计划采购,计划物流部编制生产计划输出给生产部,生产部按计划组织生产,工程设备部对机器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品质部对原料、制造过程、成品出入库进行检验和监督。整个正极材料生产流程中,耗时最长、工艺要求最高、最能影响产能规模的是窑炉烧结环节。因此,通常以窑炉作为生产线的标识,一个窑炉对应一条生产线。正极材料的具体生产流程如下图所示:
(3)销售模式
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产品全部采取直销方式。公司销售部门与锂电池制造商初步确定合作意向后,即向客户送样;客户经过样品检测、实验验证以及相关阶段考察合格后,将公司认定为合格供应商,然后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安排生产和出货计划。
(三)主要产品工艺流程
1、汽车零部件
(1)VVT-OCV电磁阀生产工艺流程
(2)电子水泵生产工艺流程
(3)车载减速器生产工艺流程
2、磷酸铁锂生产工艺及流程
公司子公司江西升华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采用固相法+草酸亚铁工艺路线。该技术以二价铁源为原料,与其他采用三价铁源的路线比较,不需要进行碳热还原反应,材料碳包覆均匀,制成工艺简单,产品技术性能具有高压实密度,高比容量、长循环寿命等优势,特别受到高端动力市场青睐。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2年1月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3号)。2022年3月2日,公司向16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577,89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3元/股,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9,996.8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73,367,393.68元。2022年3月1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248号),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对外披露《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2022年3月18日对外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2022年3月23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66,577,896股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022年9月26日,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的发行对象为15名,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89,880,159股。
(二)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2022年9月26日,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的发行对象共15名,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89,880,15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3721%。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
(三)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新增产能正式投产
2022年9月28日,公司射洪二期项目8万吨磷酸铁锂产能正式投产,同时,一期项目6万吨产能实现升级满产。射洪一期和二期兼具磷酸铁锂和磷酸锰铁锂两种材料的工艺及生产要求,可满足客户和市场对磷酸盐正极材料的多元化需求。目前,公司子公司江西升华磷酸铁锂短期具备14万吨的年产能。
(四) 制订公司《科技创新“一五”(2022—2026年)规划》
为了实现公司“智控领军、铁锂龙头”的战略目标,以科技创新、技术驱动构建核心竞争力,紧紧抓住新能源智能汽车快速发展重大历史机遇,促进公司成为行稳致远的高技术型专业领域龙头企业,公司于 2022年1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科技创新“一五”(2022—2026年)规划〉的议案》。
(五)子公司江西升华增资扩股
2022年2月,公司及子公司江西升华与宁德时代、长江晨道共同签署了《关于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协议〉、〈股东协议〉的〈补充协议〉》,宁德时代进一步对公司子公司江西升华增资,以人民币14,400万元认购江西升华增加的相同金额的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江西升华60%的股权,宁德时代和晨道资本分别持有江西升华20%的股权。宁德时代已完成其认购江西升华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4,400万元的增资交割,江西升华的注册资本从67,6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82,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暨签署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2022年2月23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六)子公司江西升华与政府签署合作协议
2022年2月,公司子公司江西升华与江西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就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产业项目投资、锂资源开发利用及产业项目对应核心原材料锂资源保障支持达成合作意向。协议主要以下进行约定,江西升华在宜春经开区投资年产20万吨新型高压实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及配套主材一体化项目、研发中心及科技平台;推进锂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包括不限于锂矿开发项目、锂盐产能建设项目、锂电池回收再利用项目等;宜春经开区基于项目对应核心材料锂资源保障供应方面给予江西升华充足的保障及支持。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与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七)公司及子公司芯智热控与政府签署投资协议
2022年3月,公司与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就公司子公司芯智热控在绵阳市涪城区临港经济发展区新建新能源汽车智能热管理系统集成模块及核心零部件(电子水泵、电控执行器、电子油泵、直流无刷电机)项目达成投资合作,该项目预计总投资约10亿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八)子公司芯智热控实施增资扩股并引入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6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四川芯智热控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本次芯智热控新增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注册资本100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安治富认缴注册资本300万元,公司及芯智热控的经营管理及技术团队、骨干人员合计认缴注册资本600万元。本次增资价格为1.021元/注册资本,增资方合计增资额为1,021万元。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安治富,董事、总经理阳宇,常务副总经理王军参与本次芯智热控增资扩股及员工持股平台,前述人员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芯智热控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3,000万元,其中,公司持股70%,芯智热控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九)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子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
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6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用于“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产业项目”中的“智能热管理系统”的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将“智能热管理系统”的全部剩余募集资金24,959万元投入到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的全资子公司富临新能源实施的“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变更后的实施地点位于四川射洪西部国际技术合作产业园。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十)子公司江西升华以债转股方式对其全资子公司增资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四川富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升华”)对其全资子公司四川富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新能源”)的40,000万元债权转作对其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富临新能源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0,000万元,江西升华对富临新能源总持股比例不变,仍然为100%持股。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四川富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十一)转让子公司江西升华部分股权给员工持股平台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给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3.76%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3,080万元)以3,480.4万元转让给员工持股平台用于股权激励。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江西升华的股权比例将由60%变更为56.24%,江西升华仍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给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十二)子公司江西升华新建年产15万吨新型高压实磷酸铁锂及配套主材一体化项目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投资合同书暨新建年产15万吨新型高压实磷酸铁锂及配套主材一体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江西升华与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合同书》,在宜春经开区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新型高压实磷酸铁锂及配套主材一体化项目”。 项目预计总投资(含流动资金)35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子公司江西升华自筹资金。项目建设周期预计自开工建设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项目建成时间视项目进度而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披露的 《关于签订投资合同书暨新建年产15万吨新型高压实磷酸铁锂及配套主材一体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25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富临精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0日以通讯和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并于2023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志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傅江先生、牟文女士、陈立宝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议了总经理提交的《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2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要求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4,673.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6.57%;实现利润总额73,344.5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9.79%;实现净利润64,520.3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1.67%。《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45,203,259.8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61,740,031.7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按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6,174,003.17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247,813,000.48元,减2021年度实施分派的现金股利0元,母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为573,379,029.01元,资本公积余额2,845,181,053.52元。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219,223,766股为基数(实际股数以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3,844,753.2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2022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为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保密、经营管理合法合规等提供了保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富临精工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维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持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工作量及同行业相关人员薪酬水平,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了2023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基本薪酬及津贴合计不超过521.65万元,2023年绩效薪酬根据年终考核,另行发放。经董事会确认,监事2023年度基本薪酬及津贴合计不超过95.6万元,2023年绩效薪酬根据年终考核,另行发放。上述人员2023年度奖金根据年终考核确定,另行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志红、阳宇、李鹏程、彭建生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津贴及费用事项的议案》
2023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人民币8万元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傅江、牟文、陈立宝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因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2023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四川富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二期项目拟向关联方四川中天洋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天然气,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2023年度富临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一期项目厂房建设正在工程结算中,拟接受绵阳市安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服务(建筑工程施工服务),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2023年度公司拟接受绵阳富临桃花岛酒店有限公司、绵阳临园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富临大都会酒店、四川富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富临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服务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50万元。2023年预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8,150万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志红、聂丹、王明睿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运营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00万元(含)。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信用证、银行承兑、国内外保函及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等。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将以其合法拥有的财产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抵押、质押或相互提供信用担保。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使用授信额度及担保方式以公司在上述申请授信总额内根据运营需要实际申请和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担保方式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相关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期限以公司与各家银行签署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期限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全权办理相关业务,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相关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对用于“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产业项目”中的“智能悬挂系统”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并将上述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根据本次变更情况和实际需求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后续相关事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全权办理相关业务,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射洪市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书>暨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前驱体生产项目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锂电正极材料生产所需要的前驱体原料需求,进一步保障本公司磷酸铁锂业务上游原材料资源供应和成本优化,公司拟与射洪市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书》,在射洪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设年产10万吨前驱体生产项目。本项目预计总投资5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项目建设周期预计预计8个月,具体项目建成时间视项目进度而定。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与本次投资事项相关的投资协议及文件。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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