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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62,368,59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经过近几年来的转型升级发展,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明确,产业脉络清晰,已经形成了以现代物流(含沥青供应链)为主体,汽车制造及销售与服务、汽车客运及站务服务、成品油及天然气销售等业务并行发展的现代交通服务一体化产业体系。

  (一)现代物流业务

  公司的现代物流业务涵盖了沥青供应链、港口码头综合服务、物流园区经营等,主要由下属子公司经营。

  近年来,公司现代物流业务通过投资新建和收购兼并,在天津、湖南、安徽、福建等地建设和运营自建物流园区(库区和港口码头),不断完善物流节点布局,逐步往集运输、仓储、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平台一体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产业发展。

  公司现代物流业务中,全资子公司兆华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华供应链”)从事的沥青供应链业务占比较大,兆华供应链立足于沥青产业,以沥青特种集装箱的物流服务、沥青的改性加工与仓储、沥青产品贸易及电商平台为主要业务,相互结合,相互促进,构建了沥青供应的完整业务链条。其业务模式主要是:从上游石油化工企业(炼厂)采购基质沥青,经过运输、仓储、改性加工,通过参加投标等获得业务机会,有针对性地向下游道路施工企业供应符合其需求的沥青产品。兆华供应链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对客户的需求理解深刻,借助其沥青特种集装箱物流的核心优势,整合资源,完善物流网络,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的沥青解决方案,经过近几年发展,已在沥青供应链行业拥有领先地位。

  (二)汽车制造、销售及服务业务

  控股孙公司东莞中汽宏远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中汽宏远”)主营新能源汽车研发制造,东莞中汽宏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东莞市目前唯一一家具有传统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的汽车制造企业,主要生产6-12米纯电动城市公交车、纯电动商务客车、纯电动物流车等新能源汽车产品,其设有“广东省纯电动客车工程研发中心”,研发生产的纯电动客车设计先进、工艺精良、性能可靠,质量上乘,目前已行销广东、海南、福建、湖北、江苏、广西等地,并出口到香港、澳门、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近几年,东莞中汽宏远已经形成了“研发中心+整车制造+充电桩运营+客运协同服务+金融产业配套”的发展新生态,并成为华南区域新能源汽车产业中迅速崛起的一股新生力量。

  控股子公司龙岩畅丰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丰专汽)主营专用汽车的研发制造,畅丰专汽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生产应急发电车、移动储能充电车、通讯指挥车、大流量给排水车等专用汽车,畅丰专汽是国内重要的特种车辆设备和应急服务的提供商,是东风商用车公司、中国重汽等大型车企的定点改装车辆生产企业,公司产品行销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国家应急管理部所属各救援队、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各地政府市政部门以及油田、矿山等企业。

  (三)汽车客运及站务服务业务

  公司的汽车客运及站务服务业务系公司传统产业,包括班车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及城市公交及客运站经营。其中,班车客运包括省际、县际、县内班线旅客运输服务;公司客运经营单位主要分布在福建省龙岩、南平两个三省交通要冲地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35个客运站,其中一级客运站5个,二级客运站14个;拥有客运车辆2325辆,其中班线客车1181辆、旅游车138辆、公交车633辆、出租车373辆;拥有客运班线639条,班线覆盖了闽西、闽北城乡和省内各主要城市,并向广东、浙江、江西等地辐射。

  (四)成品油及天然气销售业务

  一是公司成品油及天然气销售业务在龙岩地区主要与中石化、中海油合作,设立由公司控股的合资子公司,通过发挥各方的优势,投资、建设、运营加油加气站。目前,子公司龙岩市岩运石化有限公司拥有加油站6个;子公司福建龙洲海油新能源有限公司拥有加气站1个、油气合建站2个,未来还将继续推进在龙岩地区的油气站建设,中海油在龙岩区域范围内的天然气销售业务均通过福建龙洲海油新能源有限公司经营。二是在南平地区主要由子公司福建武夷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石油合作,拥有加油站3个,另有在批在建加油站2个。三是在天津地区公司还通过收购方式,在天津市大港区投资建设有CNG天然气加工厂一座,该项目设计产能日供气量可达30万立方。四是在安徽芜湖地区子公司安徽中桩物流有限公司在其港后物流园拥有油气电合建站1个。

  (五)其他业务

  为延伸产业链,打造交通服务产业立体化的发展体系、提升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公司开展信息技术服务、车辆卫星定位运营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及运营和职业教育培训等业务,相关业务主要依托下属公司经营。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东莞中汽宏远汽车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龙岩市新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宇汽车”)将持有的东莞中汽宏远51%股权作价人民币21,420.00万元转让给深圳市康美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特”)和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东莞中汽宏远汽车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新宇汽车于2022年1月7日收到康美特发来的《关于协商解除股权转让协议书的函》,因受其法定代表人曾传兴涉案人身自由受限并短期无法解决影响,康美特已无法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协商解除东莞中汽宏远汽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新宇汽车与交易各方就解除转让东莞中汽宏远股权事宜签署《协议书》及《补充协议》;截至报告期末,交易各方已完成解除股权转让事宜,新宇汽车仍持有东莞中汽宏远51%股权,控股股权仍归属新宇汽车,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东莞中汽宏远汽车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道龙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于2022年4月24日上午在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书面形式送达了本次会议的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道龙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六届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289,760.7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6,970,683.1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33,841,450.0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81,552,723.45元。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利润分配需要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而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因此,经综合考虑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资金需求、中长期发展等因素,公司拟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06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该所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审计服务范围和内容与该事务所协商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9.审议通过《第七届董事、监事薪酬考核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七届董事、监事薪酬考核方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股权登记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112号(龙洲大厦)十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4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索引的其他相关公告。

  3.议案1至议案7采用非累积投票表决方式。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会议将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且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5.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胡八一、汤新华、邱晓华、胡继荣和林兢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持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联系方式及其他说明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112号(邮编:364000)

  电 话:0597-3100699

  传 真:0597-3100660

  电子邮箱:lzyszqb@163.com

  联 系 人:刘材文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82。

  2.投票简称:“龙洲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0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本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注:该表决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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