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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3-26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书面文件出具后,通过扫描电邮的形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15: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出席的监事人数及授权委托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监事6名。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发布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7)。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28)已与本公告同期发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3-28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王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全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589万元、增加71%,主要是本期收到商业承兑汇票增加。

  2.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960万元、减少40%,主要是本期增值税留抵税额减少。

  3.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5,153万元、减少44%,主要是本期考核兑现上年绩效工资。

  4.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370万元、减少33%,主要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期将不符合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计入“生产成本”,而上年同期暂列入“管理费用”(已于2022年第四季度调整),以及上年同期购置工作服等。

  5.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66万元、增加132%,主要是本期研发投入同比增加。

  6.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591万元、减少545%,主要是流动资金贷款日均余额同比减少、银行存款日均余额同比增加。

  7.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72万元、增加130%,主要是本期收到税费返还和政府补助同比增加。

  8.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99万元、减少497%,主要是本期信用损失准备转回同比增加。

  9.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6万元、减少3826%,主要是本期处置废旧车辆损失。

  10.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2万元、增加772%,主要是本期废旧物资处置收入等同比增加。

  11.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36万元、增加2376%,主要是本期捐赠支出等同比增加。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4,568万元、减少80%,主要是实业公司美丰景泰苑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投入加快和原材料采购额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高于上年同期。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4,891万元、增加169%,主要是结构性存款余额变动影响。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063万元、增加1885%,主要是本期高分子产业园项目取得银行借款2,261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与参股公司四川建设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回购纠纷诉讼事项

  该事项相关情况参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2.关于投资建设井口天然气试采回收项目事项

  该事项相关情况参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3.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高性能油田助剂项目事项

  该事项相关情况参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4.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事项

  该事项相关情况参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全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强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全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强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全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强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3-25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书面文件出具后,通过扫描电邮的形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15:00在四川省德阳市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出席的董事人数及授权委托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王霜女士、何琳先生,独立董事朱厚佳先生、潘志成先生、梁清华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四)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发布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7)。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28)已与本公告同期发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发布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29)。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3-29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

  2023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下午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10项提案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已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25)、《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4)、《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26)及与之同期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中披露。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特别说明

  1.第10项提案《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属于需逐项表决的议案,并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其余提案均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

  2.第8项提案《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因仅选举1名监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3.第9项提案《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签署<加气站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4.根据相关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5.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书面)。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三)登记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7日9:00~17:0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雪艳

  联系电话:0838-2304235

  传真:0838-2304228

  电子邮箱:402537370@qq.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618000

  (六)会议费用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七)其他需说明事项

  1.办理现场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根据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所需会议登记材料,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如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等)详见本次通知的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31

  2.投票简称:美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2023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

  委托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委托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投同意、反对、弃权作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3.若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3-14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1日以书面文件出具后,通过扫描电邮的形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11:00在四川省德阳市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三)出席的监事人数及授权委托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监事6名。

  (四)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和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发布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和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2年度末的总股本585,723,7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70元(含税);2022年度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发布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6)。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发布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7)。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存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监事杨达高先生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发布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存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8)。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监事杨达高先生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报告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发布的《关于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意见:公司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相关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文号:川华信专[2023]第0319号)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发布的《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9)。

  监事会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20)已与本公告同期发布,《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发布的《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2)。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拟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签署<加气站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监事杨达高先生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签署<加气站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3)。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继续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暨增加投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发布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继续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暨增加投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4)。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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