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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情况: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条款以实际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为准。

  ● 决议有效期:2023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4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 资金来源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 现金管理额度

  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额度可互相调剂。

  (四) 决议有效期

  2023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4日。

  (五) 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保障资金安全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条款以实际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为准。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均为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保障资金安全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可控的短期现金管理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使用期限自2023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4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滚动循环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充分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七、备查文件

  (一)《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3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置换购置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部分变更,正在建造的1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7,450载重吨)不再置换“兴通油69”轮,变更为外贸化学品船。

  ●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3号)核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1.5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76,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上市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85,733,300.0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0,266,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秋)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361Z0017号)。上述募集资金现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2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购置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21,365.20万元变更为投资“3艘化学品船舶购建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括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情况及原因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9月11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置换购置项目”包括新建2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运力分别为8,000载重吨、7,450载重吨),分别用于置换公司船舶“兴通油59”轮、“兴通油69”轮,拟使用募集资金21,630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兴通油59”轮置换已完成并投入使用(置换后的船舶为“兴通79”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488.02万元。拟变更实施方式的1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7,450载重吨)已于2022年8月开工建造,已通过募集资金支付6,430万元,预计2023年下半年投入使用。

  截至2023年4月24日,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4,842.39万元,包括剩余募集资金4,711.98万元及利息130.41万元。

  (二) 变更的具体原因和具体情况

  根据交通运输部2018年8月29日发布的《关于加强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输市场宏观调控的公告》(第67号)的规定,通过“退一进一”方式申请新增运力的,原有用于置换的船舶需要在新增运力投入运营前退出市场。

  公司集合市场情况和客户需求,对“兴通油69”轮的实际运营状况、船舶质量进行充分评估与论证后,确定“兴通油69”轮可以继续提供服务,尚未达到需要进行置换的时点,未来将根据实际情况再择机通过“退一进一”方式申请新增运力进行置换。

  同时,随着全球化工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化工生产中心逐步转向亚洲地区,产生了庞大的国际化学品运输需求,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置换购置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部分变更,正在建造的1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7,450载重吨)不再置换“兴通油69”轮,变更为外贸化学品船,以满足国际化学品运输需求的增长。

  公司已于2023年一季度相继有3艘外贸化学品船投入运营,运营状况良好,本次变更实施方式,公司将新增1艘不锈钢外贸化学品船,有利于公司开拓国际化学品运输市场,参与国际竞争,提高市场影响力,同时为客户和股东创造价值。

  (三)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是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客户需求并充分论证相关船舶运营状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公司开拓国际化学品运输市场,提高市场影响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本次除变更实施方式外,未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 决策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就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决策,符合当前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投资者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变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变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上述变更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无异议。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股,本次转增股本后,预计公司的总股本为280,000,00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登记为准),公司注册资本同步增加至人民币280,000,000元(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基于上述注册资本和股本总数的变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专人办理工商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上述内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备查文件

  (一)《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部分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3号)核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通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1.5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76,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上市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85,733,300.0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0,266,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秋)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361Z0017号)。上述募集资金现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会议、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购置项目”进行变更,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投资于新项目“3艘化学品船舶购建项目”,其中两艘船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兴通海运(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通海南”)实施,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1:“5,500载重吨不锈钢化学品船”(兴通7轮)已于2022年1月投入使用,故变更后新项目不再包含此船舶。

  注2:兴通7轮实际使用7,509.29万元,投入使用后,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1,190.71万元,加上利息174.49万元合计21,365.20万元作为新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

  2022年9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兴通海南未就募集资金单独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未对募集资金投入方式(增资或借款)进行明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先后从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泉州泉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408011229008000618,以下简称“原专户”)向全资子公司兴通海南在中国银行泉州锦绣支行开立的基本户(账号:433847779990,以下简称“中行基本户”)汇款5次,具体情况如下:

  1、27,000载重吨外贸化学品船购置(“丰海35”轮)

  

  2、13,000载重吨外贸化学品船建造

  

  公司将募集资金从原专户转入兴通海南的中行基本户,用于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支出,中行基本户投入相关船舶的累计金额均大于募集资金转入金额,不存在募集资金闲置在中行基本户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相关事项进行整改,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对公司前期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和投入方式进行确认。兴通海南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后,公司将存放于原专户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对兴通海南借款,后续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风险评估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风险评估

  公司募集资金存在管理不规范的情形,针对该事项,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在保荐机构的督促下积极进行整改。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系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正常进行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后续公司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股东回报。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决策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就本次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及相关人员已就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未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情形进行积极整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未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确认,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及相关人员已就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未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情形进行积极整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未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确认,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兴通股份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存在未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形,针对该事项,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在保荐机构的督促下积极进行整改。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该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进行确认,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对兴通股份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东路295号兴通海运大厦七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6日

  至2023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www.se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网》《中国日报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11、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兴明、陈其龙、张文进、王良华、柯文理、陈其德、陈其凤、泉州和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合伙企业股东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员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合伙企业印章)、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5月8日9:30-11:30、13:30-16:00。

  现场登记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东路295号兴通海运大厦七楼会议室,电话:0595-87777879。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东路295号兴通海运大厦九楼会议室

  联系人:欧阳广

  联系电话:0595-87777879

  联系传真:0595-87088898

  邮政编码:362800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209                                                  公司简称:兴通股份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00万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4.55%。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80,000,000股。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2年,面对复杂的国际环境和和经济状况,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有效应对内外部挑战,国民经济顶住压力持续发展,经济总量再上新台阶,就业物价总体稳定,人民生活持续改善,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经济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中国国内生产总值12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3%。

  中国作为制造大国和消费大国,对石化产品和化工材料保持着旺盛的需求,从而驱动我国石化行业稳步发展。自2019年以来,大型炼化企业大规模投产,促进了作为重要配套支撑的沿海危化品水运市场的持续发展。公司所处行业为水上运输业。根据交通运输部统计数据,2022年沿海省际化学品运输量约4000万吨,同比增长9.6%;成品油运输量约8500万吨,同比增长4.9%;沿海液化气运量528万吨,同比增长0.57%。

  2023年,在沿海炼化新增项目投产带动下,散装液体化学品、LPG运输需求预计持续增加。随着国内化工产业链布局日趋合理,区域内航线明显增加,船舶整体运输距离呈现缩短趋势。后续随着新增运力逐步投放市场,市场供需有望保持动态平衡,运力结构将进一步优化。顺应绿色、低碳,智能的航运发展新趋势,安全环保监管要求的不断提升,下游化工企业“退城入园”工作不断推进,化工企业对物流环节的专业化,安全性需求日益增加,行业小型、不规范的企业受监管及经营压力将被逐步淘汰,行业集中度有望快速提高,行业企业发展将加速拉开差距,优胜劣汰,头部企业集中度将明显提升。

  1、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国际、国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的水上运输业务,包括液体化学品、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的海上运输,并致力于成为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化工供应链综合服务商。伴随着“1+2+1”战略发展布局的稳步推进,公司在主营业务上不断深耕,持续提质降本增效,保障了公司稳健、高质量发展,经营效益显著。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6艘化学品船和2艘液化石油气(LPG)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各类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共计21艘,总运力达25.95万载重吨。其中,化学品船舶16艘、运力19.45万载重吨。2022年11月,公司成功竞得上海中船重工万邦航运有限公司51%股权,于2023年3月完成所有产权交割。中船万邦拥有化学品船舶6艘,总运力为4.1万载重吨。2022年11月,公司也收购了深圳中远龙鹏液化气有限公司15%的股权,并与转让方凌丰化工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未来将在LPG运输业务上加强合作。

  2、经营模式

  按照租船方式和费用结算方式的不同,公司经营模式主要为期租模式和程租模式。其中,程租模式又分为自有船舶程租和外租船舶程租。

  (1)期租模式

  期租是指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配备船员的船舶,租期内船舶由承租人调遣,承租人按月支付租金。船员工资、维修保养等固定费用由出租人承担,燃油费、港口费等变动费用通常由承租人承担。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营船舶共计21艘,其中7艘船舶与客户签订了一年期租合同,2艘大型MR型船舶与客户签订5年期租合同。该模式既可为承租人锁定运力,保证物流畅通,又能保证出租人的固定收益,稳定经营效益。

  (2)程租模式

  程租是指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在指定港口间运输约定的货物,承租人按航次货量和运价结算运费,所有的成本费用由出租人承担。程租模式包含年度运输合同和航次租船合同。公司自有船舶主要以执行签订的年度运输合同为主,航次租船方式为辅。外租船舶以签订年度框架合同和航次租船合同相结合的方式运营。

  A、自有船舶

  公司自有船舶主要服务于行业大型石化企业,包括大型央企/国企、大型民企和中外合资企业等。客户通常以招投标或商务谈判的方式与承运商签订年度运输合同以保障其运力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自有船舶在程租模式中超过75%收入来自年度运输合同。该合作模式运价稳定,且约定了油价联动机制条款,能有效避免市场油价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保障了船舶经营和收益的稳定性。

  B、外租船舶

  随着公司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市场竞争优势日益凸显,客户信任并青睐公司为其提供运输服务。在公司自有船舶运力不足时,公司通过向市场采购具备服务资质和能力的承运商提供运输服务以满足客户需求。报告期内,公司为不同类型的客户提供了271个航次的外租船舶运输服务,实现营业收入约14,959.30万元,同比增长146.91%。该模式增加公司营业收入的同时,能有效增强客户粘性,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储备更多优质客户。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各类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共计21艘,总运力达25.95万载重吨。其中,化学品船舶16艘、运力19.45万载重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总量为814.56万吨,同比增长32.34%。实现营业收入7.85亿元,同比增加38.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6亿元,同比增加3.6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通股份”)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3号)核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通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1.5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7,6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上市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8,573.33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026.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21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361Z0017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购置项目、MR型成品油船舶购置项目实施完毕并结项后,结余募集资金已经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注2: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22年6月办理了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9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原项目“3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购置项目”专用账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21,365.20万元变更投向,投资于新项目“3艘化学品船舶购建项目”。

  1、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项目“3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购置项目”包括购建1艘5,500载重吨不锈钢化学品船、2艘7,500载重吨不锈钢化学品船。截至2022年6月30日,5,500载重吨船舶(“兴通7”轮)已投入使用,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509.29万元。

  2、变更的具体原因

  为了更好推进公司“1+2+1”战略发展规划,巩固国内沿海化学品水上运输龙头企业地位,积极开拓国际化学品水上运输业务,丰富船舶吨位布局,扩大船队规模,提升公司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同时为了满足客户对大型船舶的需求,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拟将原项目变更为“3艘化学品船舶购建项目”,包括购买1艘27,000载重吨内贸化学品船、购买1艘27,000载重吨外贸化学品船、建造1艘13,000载重吨外贸化学品船。

  随着国内大型炼化企业不断投产,化学品水上运输需求不断增长,对大型化船舶的需求增加。公司购买的27,000载重吨内贸化学品船较原项目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力,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能够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化学品水上运输的龙头企业地位。随着全球化工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化工生产中心逐步转向亚洲地区,产生了庞大的国际化学品运输需求,外贸化学品船以1-3万载重吨船型为主,新项目中购买的27,000载重吨外贸化学品船和建造的13,000载重吨外贸化学品船均符合国际市场需求,有利于公司开拓国际化学品运输市场,参与国际竞争,提高市场影响力,同时为客户和股东创造价值。

  3、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根据市场需求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购建3艘化学品船舶,包括购买2艘27,000载重吨化学品船,建造1艘13,000载重吨化学品船,投资金额为50,500万元,具体投资方案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兴通海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兴通海运(海南)有限公司简称。

  其中,兴通股份购买的27,000载重吨内贸化学品船为国内在营船舶,无需取得运力批复;兴通海南购买的27,000载重吨外贸化学品船和拟建造的13,000载重吨外贸化学品船均用于国际运输,无需取得运力批复。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承诺投资项目中“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购置项目”、“MR型成品油船舶购置项目”承诺投资总额分别为12,200.00万元、19,000.00万元,实际投资总额分别为10,947.72万元、17,858.15万元,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差异原因主要系在进行上述两项募投项目的船舶购买时,境外船舶市场价格波动所致。鉴于公司前述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2年6月1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394.13万元和银行利息0.54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1,531.44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361Z0227号)。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工作已完成。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详见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详见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2022年度,兴通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存在未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说明

  2022年9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新增实施主体兴通海南未就募集资金单独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未对募集资金投入方式(增资或借款)进行明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先后从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泉州泉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408011229008000618,以下简称“原专户”)向全资子公司兴通海南在中国银行泉州锦绣支行开立的基本户(账号:433847779990,以下简称“中行基本户”)汇款5次,具体情况如下:

  1、27,000载重吨外贸化学品船购置(“丰海35”轮)

  

  2、13,000载重吨外贸化学品船建造

  

  公司将募集资金从原专户转入兴通海南的中行基本户,用于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支出,中行基本户投入相关船舶的累计金额均大于募集资金转入金额,不存在募集资金闲置在中行基本户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

  (二)公司已履行及拟履行的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已要求相关部门及人员予以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相关事项进行整改,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后续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对公司前期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和投入方式进行确认,并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存放于原专户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转入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严格监管。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原项目“3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购置项目”包括购建1艘5,500载重吨不锈钢化学品船、2艘7,500载重吨不锈钢化学品船,其中5,500载重吨船舶(“兴通7”轮)已投入使用。对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21,365.20万元变更投向,投资于新项目“3艘化学品船舶购建项目”。

  注2:该项目为新项目“3艘化学品船舶购建项目”,包括购买2艘27,000载重吨化学品船,建造1艘13,000载重吨化学品船。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承诺效益为原项目“3艘化学品船舶购建项目”。

  注2:该指标为项目累计实现的营业现金毛流量。

  注3:序号3、4、5项目计算假设经营周期分别为24年、22年、23年,自2022年初陆续投入运营,截至2022年末该项目营运时间较短,故不适用预计效益评价。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修订稿)”)。《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预案》(修订稿)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修订稿)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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