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3-032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景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在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在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审计确认,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7,359,460.99元,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4,150,541.03元。
考虑到公司未来产品研发、市场拓展及订单实施等运营资金需求量较大,为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在开展2022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过程中,天职国际能够恪尽职守,遵循执业准则,能够按照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往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了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拟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经营规模、业绩等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津贴;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需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与实际经营情况而做出的,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全面核查了2022年度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5)。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出具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3-036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硕路9-6-2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内容已于2023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予以披露。本次股东大会资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无锡万海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德厚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LI WEI MIN、LI XIANG;议案8:潘景伟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以选择电子邮件方式预约登记,请于2023年5月18日17:00之前将前述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wen.long@leadmicro.com),并在电子邮件中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件主题请标明“股东大会预约登记”字样。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9: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硕路9-6-2号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硕路9-6-2号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214000
联 系 人:龙文
联系电话:0510-81975986
传 真:0510-81163648
邮 箱:wen.long@leadmicro.com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3-035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0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44.553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00,236,426.5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6,765,068.3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3,471,358.18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2月20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6404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新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中信银行无锡滨湖支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2月20日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3〕21127-2号),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八、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表1: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02,347.14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2,347.14万元,截至报告日超募资金未使用。
注2:本对照表数据若出现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3-034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4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3人。
3、业务规模
天职国际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6.7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1.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41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22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8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0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本次2023年度续聘拟对应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郭海龙,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李雯敏,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申军,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2、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2年报审计费用共计75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在往期审计工作中,天职国际派驻的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审计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对天职国际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综合考虑天职国际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认为天职国际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项目人员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职国际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服务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续聘该所可以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开展2022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过程中,天职国际能够恪尽职守,遵循执业准则,能够按照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往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了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拟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潇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潇莹
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潇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潇莹
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潇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潇莹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解释,并根据准则解释要求,对因适用该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2023年年初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了调整。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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