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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11日以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3年4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北村村)。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其中,监事会主席汤涛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汤涛女士授权监事傅树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没有监事对该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募集资金均存放在专户中。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使用募集资金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拟定,充分考虑了行业状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价格公允,符合自愿平等、公平公允原则,未发生违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4、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下属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监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

  

  公司代码:603218              公司简称:日月股份

  

  第一节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44,327,059.0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7,518,453.77元。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751,845.38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后2022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可供分配利润为3,148,696,405.85元。

  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31,020,0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206,204,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2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9.89%;不派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大型重工装备铸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为风力发电、塑料机械、船舶动力以及加工中心等下游行业提供铸件产品配套。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与《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属于313和C34的通用设备制造业,上述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市场需求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系统性影响,对公司主要产品下游应用行业分析如下:

  1、风电行业

  风电作为新能源行业,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提高清洁能源在国家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已经是全社会的共识与我国政府的政策导向。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郑重宣告,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11月,习主席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宣布到2030年,中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风电作为清洁可再生能源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力量,未来风电新增装机量将保持稳定增长趋势。2021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确立了2025、2030以及2060年的主要目标。2021年10月26日,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大力发展新能源,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建设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

  2022年5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共提出了21项方案。其中,文件明确,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鼓励地方政府加大力度支持农民利用自有建筑屋顶建设户用光伏,积极推进乡村分散式风电开发。

  国家“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以及在落实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驱动下,风电发展迎来新的机遇和前景。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全年风电招标达到103GW(不含框架招标),其中,陆风招标85.4GW, 同比增长66.16%,海风招标17.9GW,同比增长 641.6%,计入国电投10.5GW框架项目后,全年招标超110GW,海风招标超28GW。2022年初以来风电装机规模增长较快,2023年1月16日国家能源局公布2022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我国风电装机总容量达到约 3.7亿千瓦,同比增长11.2%,保持稳健增速;在风电补贴全面退坡,风电装机直接参与平价竞配的不利因素影响下,2022年我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3763万千瓦,同比2021年下降994万千瓦,但同比下跌趋势已收窄,装机需求正逐渐复苏。

  2023年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 布局方案》,提出到2030年规划建设风光基地总装机约4.55亿千瓦,其中库布齐、乌兰布和、腾格里、巴 丹吉林沙漠基地规划装机2.84亿千瓦,采煤沉陷区规划装机0.37亿千瓦,其他沙漠和戈壁地区规划装机1.34亿千瓦。

  2023年3月27日,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在巴西圣保罗发布《2023全球风能报告》(Global Wind Report 2023)。报告预计,到2024年,全球陆上风电新增装机将首次突破100GW;到2025年全球海上风电新增装机也将再创新高,达到25GW。未来五年全球风电新增并网容量将达到 680GW,平均每年风电新增装机将达到136GW,实现15%的复合增长率。2023年后全球风电装机将进入稳定增长阶段,其中海风装机增速显著更高,海上风电装机、新兴市场发展将成为未来5-10年风电装机提升的主要驱动力。据GWEC,2026年全球海风新增装机有望达到31.4GW。

  在碳中和以及能源安全的大背景下,欧美各国将维持风电的发展节奏,亚非等新兴市场则将更为积极地推动市场扩容。根据GWEC预测,从2022- 2026年陆风新增装机口径看,除中国外市场的装机体量排名分别是欧洲、北美、亚洲(不含中国)、拉美和非洲中东。欧美市场体量大但相对稳定,亚洲、非洲等新兴市场呈现出低基数下的高增速趋势,其中印度、越南等市场风电发展尤为迅速。从海风新增装机看,亚洲是最大的新增装机市场,欧美则预计在2025年打开增长。

  我国风电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也快速提升,已具备大兆瓦级风电整机、关键核心大部件自主研发制造能力,建立形成了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风电产业体系,我国风电机组产量已占据全球三分之二以上市场份额,我国作为全球最大风机制造国地位持续巩固加强。为了实现国家“3060”战略,十四五期间将是全球能源结构调整的关键期,以风电和光伏为代表的清洁可再生能源行业将迎来历史发展机遇。短期内行业需要面对补贴取消后风电主要平价竞价上网,风电主要成本为固定资产投资折旧和投资资金成本,风机招标价格逐步回落,一方面整个行业面临成本倒逼产业链进行技术创新和管理提升,实现技术迭代实现成本降低,行业将出现向技术先进、管理规范、成本具有竞争力的龙头企业聚拢的趋向。另一方面由于风机主机等投资成本的下降,在实现平价后风电投资具有了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会刺激装机规模的扩大市场容量和规模将得到有效拓展。

  2、塑料机械行业

  作为高分子复合材料的“工作母机”,塑料机械是先进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七大战略 性新兴产业紧密相联,产业带动能力强;符合科技革命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经济技术效益;产品应用领域广泛,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注塑机领域是塑料机械行业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注塑成型装备作为塑料加工业中使用量最大的加工机械,可直接生产大量的塑料制品,还是组成注拉吹工业的关键设备,在塑料机械领域占据主导地位,大约占全部塑料成型机械产值的40%。目前中国、美国、日本、德国、意大利、加拿大等国家注塑机产量占塑料加工机械总量的比例达到60%-85%。我国塑料成型设备的产量已经连续十余年位居世界第一,是名副其实的世界塑料机械生产大国、消费大国和出口大国,在全球塑料机械市场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中国注塑成型装备产量约占全球注塑机产量的70%,已成为我国塑料机械行业产量最大、产值最高、出口最多的第一大类。

  随着近年来我国汽车、家电等行业的不断发展,我国注塑机市场规模也不断扩大,在经过多年的高速发展后,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注塑机市场与生产基地,我国注塑机进出口贸易更是连续多年保持顺差。根据相关数据预计,注塑机行业增长平稳,近十年行业增速在3-5%;目前全球注塑机市场规模在600-700亿元,我国注塑机市场规模在300-350亿元。

  2022年,在国内外多重超预期因素的影响下,大部分下游行业的需求减弱、资本开支收紧,对注塑机订单造成了一定冲击,海外市场方面,受地缘政治冲突和全球通胀高企的影响,下游家电、日用品、建材等行业需求较弱。

  2023年注塑机将迎来行业复苏,注塑机的下游包括汽车、家电、3C、包装等,在财税政策支持制造业发展和设备更新改造、工业企业补库存即将开始的背景下,预计2023年注塑机行业复苏。根据GrandViewResearch研究机构的最近报道,到2025年,全球注塑机市值预计达到224.5亿美元,复合增长率达3.5%。注塑机行业增长平稳,近十年行业增速在3-5%左右。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大型重工装备铸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包括风电铸件、塑料机械铸件和柴油机铸件、加工中心铸件等其他铸件,主要用于装配能源、通用机械、海洋工程等领域重工装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拥有年产48万吨铸件的产能规模,最大重量130吨的大型球墨铸铁件铸造能力。2020年5月公司开始建设年产18万吨海装关键铸件项目(二期8万吨),已在2022年1季度初结顶并开始产能爬坡,与此同时,公司新增规划的13.2万吨铸造产能已开始建造,甘肃日月“年产20万吨(一期10万吨)风力发电关键部件项目建设在2022年12月进入主要设备调试阶段,2023年1月进入试生产阶段。依托技术、产品、规模、质量及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客户群体,并在大型重工装备铸件行业中确立了稳固的市场地位,依据2011年9月中国铸造协会公布的中铸协字【2011】102号文件,公司被列入“中国铸造行业千家重点骨干企业”首批300家企业名单。2014年5月,公司被中国铸造协会评为“中国铸造行业综合百强企业”。公司首发募集资金项目年产10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项目已经建造完成并投产;年产12万吨大型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加工项目从2020年7月份开始释放产能,项目在2022年第二季度内建设完成,达到22万吨的精加工设计产能规模,形成了完善的铸造、精加工产业链,满足客户“一站式”的交付需求。公司“年产22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也已处于实施阶段,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稳步推进扩产和产业链延伸项目。公司在2019年11月成立了宁波日月核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专注于核电装备及其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业务。2021年1月成立了宁波日月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专业从事高端合金钢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业务,逐步丰富企业产品线,增加企业利润点。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订单式生产方式,在宁波地区形成了以股份公司与精华金属所在的宁波市鄞州区和日星铸业与月星金属所在的象山县黄避岙、贤庠大中庄三大铸造生产基地及贤庠大中庄精加工生产基地,形成了股份公司技术中心研发、培育、实验,鄞州区生产基地实施“小批量、多品种,柔性化”产品类生产和象山生产基地专业化生产风电产品的格局。在宁波地区以外,甘肃日月“年产20万吨(一期10万吨)风力发电关键部件项目”建设在2022年12月进入主要设备调试阶段,2023年1月进入试生产阶段,该项目配套10万吨铸造及10万吨精加工能力,将进一步辐射西北、华北市场。

  (1)采购模式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生铁和废钢,辅助材料为树脂、球化剂、孕育剂和固化剂等。公司主要采购模式为:销售部接到客户订单后交制造服务部和技术部评审,制造部根据订单情况测算所需各种原辅材料的用量和规格需求,采购部则视库存情况确定采购需求量、时间要求并及时安排采购。由于生铁产地距离较远且采购量较大,公司为保证资金安全及生铁品质,主要通过宁波本地经销商间接或代理采购的方式,满足生产需要。与主要材料商建立了长期稳定互赢的合作模式,在行业内建立了良好的口碑。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按单式生产、分工序制作的生产模式。在生产安排方面,公司销售部接到订单后,及时与制造部协商制定排产计划单,随后制造部根据排产计划单确定生产计划,并将派工单送达各车间进行生产安排。在生产工序方面,公司根据铸件产品的生产流程进行分工序生产。在毛坯铸造阶段,股份公司与日星铸业主要负责造型、熔炼、浇注等工序,精华金属和月星金属则主要负责清理等工序,其中,对砂箱、模具底座等制作工艺相对简单、附加值相对较低的自用铸件工具,主要通过外协予以解决。在机加工阶段,公司铸件产品的机械加工在公司 “年产10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建设项目”和“年产12万吨海上装备铸件精加工”形成规模化产能之前,主要通过外协方式解决,由公司和客户确定的合格外协加工厂商完成铸件的精加工。随着工厂内精加工产能持续释放,开始实现了大型铸件精加工工序内移的战略。在风电产品大型化趋势越来越明确的趋势下,大型产品加工能力将成为行业发展的瓶颈。

  (3)定价模式

  公司采用“材料成本+加工费+利润”并结合市场竞争格局的形式向下游客户定价销售。由于铸件毛坯完工后需进一步加工才能投入使用,因此,根据交付状态的不同,公司产品定价大致可分为毛坯交付以及机加工交付两种情形,相应的,毛坯交付下的加工费主要包括铸造费用,机加工交付下的费用除铸造费用外,还包括机加工环节的成本费用。在该定价模式下,公司产品材料成本主要受生铁、废钢等原辅材料市场供求影响而波动,加工费则随着人工成本、加工耗时、加工复杂度及风险程度,以及市场供需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因此,为获得更大的利润空间,公司一方面努力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材料消耗及价格波动对生产成本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持续进行科技创新和装备更新,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生产效率,保持行业领先水平,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

  (4)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是非标定制的工业中间产品,主要为下游成套设备制造商提供配套,所以主要采取一对一的销售模式,这一销售模式有利于公司客户资源管理、双方技术沟通、生产协调、供需衔接、后续回款管理、售后服务、市场动态研判的顺利进行。

  (5)生产资质

  2014年3月,公司通过工信部铸造行业准入认定,被列入“符合《铸造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2015年2月,工信部公布“符合《铸造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及撤销部分企业准入公告资格的公告”,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被列入符合《铸造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2020年12月份已达到铸造行业排放新标准。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86,501.85万元,同比增长3.25%,球墨铸铁类产品实现销售增长1.55%,合金类产品实现销售增长281.25%。

  面对风电全面平价上网背景下,风电全产业链均在生产和技术方面对成本优化做出了探索,公司产品销售价格承压较大,虽然通过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开支、优化各项成本支出,但在主要原材料高位运行背景下,为新项目储备人力资源、项目投产后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和人工成本均出现一定幅度增加,产品成本出现大幅上升,2022年公司的利润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2022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432.71万元,相比2021年下降48.4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俞伟英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郑益安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凌燕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立信2023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财务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客观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立信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监事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90号《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1,200,000,000.00元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共12,000,000张,期限为6年。

  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12,0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4,433,962.26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95,566,037.74元,已由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的39152001046666669的账户, 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02,830.19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3,963,207.55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82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注:2022年度使用金额包含2021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方式支付,本年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6,399.29万元;2022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方式支付,本年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8,140.10万元。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379号文“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7,457,044股,发行价格20.37元/股。

  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7,457,044股,募集资金总额2,799,999,986.28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5,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794,499,986.28元,已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江东支行,账号为39152001045555558的人民币账户2,794,499,986.28元,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868,355.69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93,631,630.59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97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三)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373号文“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7,986,911股,发行价格13.82元/股。

  公司实际已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7,986,911股,募集资金总额801,379,110.02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4,716,981.1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96,662,128.89元,已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24日、2022年11月30日汇入公司开立在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账号为39152001048888998的人民币账户共计796,662,128.89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771,685.76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5,890,443.13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34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监管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和使用,并于 2020年 1月20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签署了《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于2020年10月19日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订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监管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的要求,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宁波日益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吴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订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吴支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监管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订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三、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2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及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本次现金管理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年度累计购买相关产品209,000.00万元,累计赎回相关产品287,000.00万元,具体交易明细如下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12万吨大型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予以结项。

  公司考虑到该项目尚有部分先用票据支付而尚未到期未置换的资金,以及尚需支付的项目未到支付条件的设备款及未到期的质保金等因素,为更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后续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范运作制度的要求,继续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日月股份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日月股份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日月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附表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三: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表: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金额与“一、(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中置换先期投入及年度使用合计金额差异4,286.46万元,主要为公司先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到期后再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详见公司2020-007号《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方式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支付未到期尚未置换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2,112.83万元。

  注2:本项目不单独产生营业收入,其经营效益主要在于公司通过自建产能,降低对外协加工厂商的依赖,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精加工铸件配套服务,故无法测算效益。

  注3:差额主要为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88万元。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万元

  

  注4:本年度投入金额与“一、(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中置换先期投入及年度使用合计金额差异5,888.57万元,主要为公司先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到期后再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详见公司2022-041号《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方式支付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支付未到期尚未置换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5,888.57万元。

  注5:本项目不单独产生营业收入,其经营效益主要在于公司通过自建产能,降低对外协加工厂商的依赖,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精加工铸件配套服务,故无法测算效益。

  三、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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