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及文件。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2022年10月3日—2023年4月3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2022年10月3日—2023年4月3日),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1、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蒋树明为公司董事,为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刘**为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关联人。
经公司核查,上述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存在公司股票交易行为,其买卖公司股票的交易日期均在公司筹划本激励计划之前,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其本人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与本激励计划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核查,本次核查对象中共有71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其根据公司公开信息和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激励计划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者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 25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66号高测股份A栋培训教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顼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王目亚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10、议案11和议案12,股东张秀涛、李学于、王目亚作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2、 议案10、议案11和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议案3、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和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
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智、马龙飞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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