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2 证券简称:金域医学 公告编号:2023-012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相应变更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现金流等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 概述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
①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解释第15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执行《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于2022年5月19日发布了《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再次对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取消了原先“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才能适用简化方法的限制。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本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追溯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对2022年1月1日至该通知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整。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①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 审批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最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82 证券简称:金域医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说明:
1、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由上年同期425,135.46万元下降至211,756.63万元,同比下降50.19%,从而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82.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83.20%,主要原因是受检验需求减少影响,公司医学诊断服务收入下降明显,但同时,公司常规医学诊断服务收入正在加速恢复,报告期公司实现常规医学诊断服务收入199,057.63万元,同比增长19.52%;
2、在“高质量发展、创新驱动发展、集团一盘棋”的战略思想指导下,公司确定2023年为提质增效年,通过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运营效率,同时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报告期资金管理成效明显,实现经营性净现金流21,982.25万元,同比增长143.47%。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梁耀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必喜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丽琴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梁耀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必喜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丽琴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梁耀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必喜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丽琴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本公司自 2023 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于 2022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
根据该准则解释的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82 证券简称:金域医学 公告编号:2023-015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1、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结果,公司股本总数由46,579.1275万股增加至46,713.8775 万股,同时注册资本由46,579.1275万元增加至46,713.877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2、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结果,公司股本总数由46,713.8775万股增加至46,730.3775 万股,同时注册资本由46,713.8775万元增加至46,730.3775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综上所述,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结果及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结果,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46,730.3775 万元,股本总数增加至46,730.3775 万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上述注册资本及股本总数变更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现拟对《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修订《公司章程》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特此公告!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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