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3-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及投资标的产品名称: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等收益稳定、流动性较高的产品,使用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期限:短期(不超过一年)。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求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额度及期限
1、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来源为: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19 号)核准后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74,555,941.7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39,981,864.5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34,574,077.18元。截至2022年2月2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2、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等收益稳定、流动性较高的产品。
上述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订以下内部控制措施:
1、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对现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经公司审慎评估,现金管理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现金管理对本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分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 风险提示
上述现金管理投资标的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产品类型,但不排除该类投资收益受到市场剧烈波动、产品不成立、通货膨胀等风险的影响。
四、履行审批的程序说明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全体监事同意该议案。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认为:上述事项已经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及正常生产经营。
综上,中信建投证券对安井食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3-031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2023年4月24日,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翁君奕、陈友梅、林东云对上述预计的全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上述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未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本次公司预计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2年6月13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预计2022年与关联方湖北新柳伍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柳伍”)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约13,000.00万元。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注: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公司自2022年4月28日取得新柳伍40%股权至2022年8月30日取得新柳伍控制权期间与其发生的交易金额;与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差异较大,主要系公司实际取得新柳伍控制权的时点较预期有所提前(详见《安井食品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提前收购湖北新柳伍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9),故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的偏差。
2、2023年2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2-6月公司与关联方北海合缘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合缘”)预计产生不超过2.5亿元关联交易。其中包括:公司向北海合缘采购虾滑等产品不超过2亿元;北海合缘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洪湖市新宏业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宏业食品”)、新柳伍和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安润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安润”)采购鱼糜等原材料不超过5000万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前述与北海合缘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1,766.11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度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累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5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北海合缘食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521MAA7RKHX1R
3、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2年11月17日
5、法定代表人:王斌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新宏业90%股权,新宏业法定代表人、董事兼总经理肖华兵持有新宏业10%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宏业持有北海合缘19%股权,肖华兵担任北海合缘董事长。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将北海合缘认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出售商品,可以形成一定收益,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发挥本公司和关联方各自的优势,相互利用各方的市场、资质等资源,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做大公司业务规模,增加公司业务收入,提高利润水平,支持公司业务的开展。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行业惯例与价格公允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即对外采购虾滑类预制菜肴产品等)总额的比例约为70.00%,虾滑类产品占公司整体业务比例较小,故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3-032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2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9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方式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安20转债”,债券代码为“113592”,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16,725,471.7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3,274,528.30元。
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00,000.00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用含增值税金额14,000,000.00元(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总计为14,150,943.40元,含增值税金额总计为15,000,000.00元,其中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前以自有资金已支付含增值税金额1,000,000.00元),由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存入公司开立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户内,转入金额为人民币886,00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176号《验资报告》。
2、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19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48,884,87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16.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674,555,941.76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39,981,864.58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34,574,077.18元。
募集资金5,674,555,941.76元扣除相关剩余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35,586,690.18元(不含增值税)(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总计为37,473,482.63元,含增值税金额总计为39,721,891.59元,其中公司在2021年12月31日以自有资金已支付保荐承销费用含增值税金额200.00万元)后于2022年2月22日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资金账户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户内,转入金额为人民币5,638,969,251.5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12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安20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安20转债”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辽宁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安井”)、湖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安井”)、河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安井”)和保荐机构,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汤阴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安20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含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现金管理产品收益),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886,000,000.00元为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14,000,000.00元后的金额,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2,725,471.70元。
注2:2020年8月3日,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户(专户银行帐号:592902038510207)分别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1415100000017271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汤阴县支行账户(16352101040016800)转入20,000,000.00元;2020年8月6日,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户(专户银行帐号:592902038510207)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分行账户(专户银行账号:1813082729020027763)转入20,000,000.00元。
注3:2020年8月3日,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户(专户银行帐号:592902038510207)分别向理财专户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8034100000004477)、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舫山支行(9020214020010000065671)转入400,000,000.00元。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安井”)、山东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安井”)、河南安井、泰州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安井”)、辽宁安井、四川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安井”)、无锡安井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营销”)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市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福清市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海峡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87,927,889.65元(含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现金管理产品收益,不含现金管理产品余额3,409,808,630.54元),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5,638,969,251.58元为扣除保荐承销费用35,586,690.18元后的金额,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4,395,174.40元。
注2:2022年2月25日,由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分别向华夏银行福州分行、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福清市支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福建海峡银行、平安银行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入656,000,000.00元、1,054,000,000.00元、730,000,000.00元、520,000,000.00元、802,574,077.18元、250,000,000.00元、81,000,000.00元、300,000,000.00元;2022年2月28日,由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向中信银行福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入100,000,000.00元。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安20转债”募投项目2022年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423.25万元(含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现金管理产品收益),具体详见本报告附表1。
本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2022年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3,956.58万元(含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现金管理产品收益),具体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安20转债”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9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3,599.5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置换金额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652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1月7日止,公司已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23,599.54万元(包含先期投入的发行费用159.33万元)用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3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3,232.7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置换金额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395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5月26日止,公司已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53,232.75万元(包含先期投入的发行费用301.89万元)用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和不影响主营业务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等收益稳定、流动性较高的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和不影响主营业务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等收益稳定、流动性较高的产品,使用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22年度,公司及“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河南安井、山东安井、辽宁安井、泰州安井、四川安井、广东安井,使用“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分别向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福清市支行、福建海峡银行、华夏银行福州分行分别认购现金管理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注1: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3年1月20日到期并收到收益46.90万元。
注2:该现金管理产品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尚未收到收益。
注3: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2年10月10日提前支取1,000.00万元,按活期利率计算存续期间利息1.35万元;剩余6,500.00万元于2023年3月31日到期并收到收益149.50万元。
注4: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3年3月31日到期,分别收到收益1,380.00万元、230.00万元、420万元。
注5: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3年4月1日到期,分别收到收益315.00万元、345.00万元。
注6: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3年4月11日到期并收到收益115.00万元。
注7: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3年4月12日到期并收到收益115.00万元。
注8: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3年4月14日到期并收到收益630.00万元。
注9: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3年4月18日到期并收到收益1,192.50万元。
注10: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3年4月19日到期并收到收益225.00万元。
注11:该现金管理产品初始投入额17,000.00万元,于2022年9月6日支取2,000.00万元并收到收益13.46万元;上表中投资金额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投资余额。
注12:该现金管理产品初始投入额15,066.00万元,上表中投资金额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投资余额(含报告期内自动结息收入)。
注13:该现金管理产品初始投入额8,008.00万元,上表中投资金额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投资余额(含报告期内自动结息收入)。
注14:该现金管理产品初始投入额3,000.00万元,于2022年12月8日支取1,500.00万元并收到收益2.19万元;上表中投资金额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投资余额。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安20转债”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因湖北当地洪涝灾害等外部因素的影响,湖北安井项目未能于2020年2月如期开工,导致工程进展晚于预期。河南安井项目一期已经投产并逐步产生效益,同时二期工程建设对资金投入存在较大需求。2020年12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业务规划与战略规划,结合现有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了提高对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讨论后作出审慎决定:拟将湖北安井“年产15万吨速冻食品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减少1.5亿元;将河南安井“年产10万吨速冻食品生产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15万吨速冻食品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相应增加1.5亿元。2021年1月1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3。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因受2022年国内消费市场不振及辽宁当地外部因素的影响,“辽宁三期年产14万吨速冻食品扩建项目”(以下简称“辽宁三期项目”)工程进展晚于原定计划。“洪湖安井年产10万吨预制菜肴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洪湖安井项目”)是公司为顺应消费需求变化、积极响应政府号召,重点布局的首个专业化预制菜工厂,对资金投入体量及投入速度存在较大需求。2022年12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根据未来业务发展规划,结合现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研讨后作出审慎决定:拟将辽宁三期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减少60,378.55万元,后续辽宁三期项目所需资金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变更后相应新增洪湖安井项目,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60,378.55万元。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4。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期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四)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5日
附表1:
“安20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投入金额和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投入部分。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1:“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补充流动资金使用的8.40亿元。
注2:“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投入金额和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投入部分。
注5:“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6:“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各新建、改建、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均尚在建设中,故不进行年度效益测算;“信息化建设项目”及“品牌形象及配套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是管理及服务体系,不适用直接从经济效益角度来进行效益计算;
附表3:
“安20转债”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1:“实际累计投入金额”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投入部分等。
注2:“实际累计投入金额”含募集资金到账后投入金额和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4: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1:“实际累计投入金额”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投入部分等。
注2:“实际累计投入金额”含募集资金到账后投入金额和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投项目尚在建设中,故不进行年度效益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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