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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众合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2、会议于2023年4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0人。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相关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1、听取《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同意其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公司独立董事姚先国先生、贾利民先生、益智先生、黄加宁先生、孙剑先生已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全文刊登于2023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听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3、听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

  4、听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考核实施情况的汇报》

  5、听取《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管理层2022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各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6、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职。

  全文刊登于2023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7、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刊登于2023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分配预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2023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9、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

  全文刊登于2023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10、审议通过《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全文刊登于2023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11、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10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12、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3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2年4月2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已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数据,结合目前的经营情况,认为公司 2022年度业绩未能达到《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未达到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 4,875,000 股限制性股票,其中:76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为4,800,000 股,离职人员限制性股票为75,000股。

  董事潘丽春女士、赵勤先生、何昊先生、边劲飞先生属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由其他6名董事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2023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2023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0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关联股东浙江博众数智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的投票权。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在会上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2023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0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互保额度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已对本议案内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详见2023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互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0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已对本议案内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详见2023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0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与浙江博众数智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互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已对本议案内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详见2023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与浙江博众数智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互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0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1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已对本议案内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详见2023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0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20、审议通过《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和融资需求,同意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具体如下:

  1、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北支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2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有效期为启用后不超过1年。

  2、向招商银行杭州分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有效期为授信启用后一年。

  3、向中国银行杭州滨江支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03,96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有效期为启用后不超过1年。

  4、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文晖支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有效期为启用后不超过1年。

  5、向兴业银行杭州分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有效期为授信启用后2年

  6、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有效期为授信启用后1年。

  7、向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有效期为授信启用后一年。

  8、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0,000万元的敞口授信,授信有效期为启用后1年。

  9、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有效期为启用后不超过2年。

  10、向杭州联合银行三墩支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有效期为授信启用后1年。

  以上授信具体业务使用条件、品种、期限、金额以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为准。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被授权人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在授信有效期内(包括不超过六个月的授信延长期) 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授信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10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2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投资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化,为了保证公司投资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增补何昊先生为投资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当选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调整后的投资发展战略委员会情况如下:

  主任委员:潘丽春

  委员:贾利民(独董)、何昊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2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因战略升级新聘副总裁的议案》

  详见2023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因战略升级新聘副总裁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2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3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联董事潘丽春女士、边劲飞先生、何昊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已对本议案内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2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3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潘丽春女士、边劲飞先生、何昊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2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等;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关联董事潘丽春女士、边劲飞先生、何昊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2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鉴于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并实施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发行审核等相关事宜进行了修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自查、逐项核对,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27、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注册制相关规定已于2023年2月17日正式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修订,相应调整了相关表述。

  公司董事会对修订后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自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为P0,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上市公司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4)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24,600.00万元(含124,6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上市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将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6)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166,860,000股(含本数),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若公司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

  本次发行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情况,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前提下,对于参与竞价过程的认购对象,将控制单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和一致行动人的本次认购数量上限,并控制单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和一致行动人本次认购数量加上其认购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后的总股份数量上限,确保公司控制权结构不发生变化。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7)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前的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9)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4,600.00万元(含124,600.00万元),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1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2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则已于2023年2月17日公布实施,根据注册制下新的规则要求,公司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进行了修订,编制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详见2023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2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因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则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详见2023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3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 号》等相关规则的具体规定,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详见2023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31、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规则的具体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同时,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详见2023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众合科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32、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3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最近三年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该明细表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4365号)。

  详见2023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3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0年、2021年股权激励期权行权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为此,公司需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第六条、第二十条。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修订内容具体情况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3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投资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详见2023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资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3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审议

  2022年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进行了修订,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信息披露要求的作了进一步明确,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详见2023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3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审议

  2022年1月-2023年2月间,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进行了修订,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2020年制订的《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详见2023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3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审议

  2022年1月-2023年2月间,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进行了修订,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详见2023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3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审议

  2022年1月-2023年2月间,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进行了修订,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详见2023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4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审议

  为保障公司委托理财管理的规范和健康运作,有效防范和规避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份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详见2023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4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员工创业和创新业务跟投股权管理办法〉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合伙企业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创业和创新业务跟投股权管理办法》,旨在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有机结合,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建立核心员工从职业经理人向合伙人转变的机制,激发核心员工创新创业激情。

  详见2023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创业和创新业务跟投股权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42、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同意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审议。

  详见2023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0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回避1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4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3:30在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详见2023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37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经2023年4月23日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定于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3:30在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事项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9:15—15:00

  ②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①截止2022年5月8日(星期一)(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的律师;

  ④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披露情况

  议案(1)至(21)业经2022年4月23日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2)业经2022年4月23日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3、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

  4、特别说明

  ①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②议案(8)(9)(10)(14)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③议案(7)(9)(10)(11)(12)(13)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三、会议登记事项

  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要求: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或信函。股东参加会议登记的时候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8日下午收市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不包括期间的非工作日)。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

  邮政编码:310052

  电话:0571-87959003,0571-87959026

  传真:0571-87959026

  联系人:何俊丽,葛姜新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25

  2、投票简称:众合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性质: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说明:

  1、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4、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5、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6、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36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会议于2023年4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

  4、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面签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过核实,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相契合,根本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2023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过核实,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没有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较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3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2年4月2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已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数据,结合目前的经营情况,认为公司2022年度业绩未能达到《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未达到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4,875,00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76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为4,800,000股,离职人员限制性股票为75,000股。

  经过核实,监事会已对拟回购注销的人员名单和涉及的数量进行了审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同意按照规定回购注销该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全文详见2023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七)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过核实,监事会对公司制定的《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全员持股计划。本次拟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监事会同意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核。

  关联监事沈方曦、李颖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1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八)关于核实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过核实,监事会认为: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简称“本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关联监事沈方曦、李颖回避表决,按照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应将该项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须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1票,反对票0票,弃权0 票,回避2票。

  (九)《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同意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过核实,监事会认为:与关联人进行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系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的正常需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本着公平、合理的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一)《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互保额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过核实,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内部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开展日常经营业务、确保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2023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互保事项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二)《关于2023年度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过核实,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关联方提供了反担保,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三)《关于2023年度与浙江博众数智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互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过核实,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与浙江博众数智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互保,关联方提供了反担保,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四)《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过核实,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五)《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鉴于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并实施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发行审核等相关事宜进行了修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自查、逐项核对,公司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六)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注册制相关规定已于2023年2月17日正式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修订,相应调整了相关表述。

  公司监事会对修订后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自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为P0,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上市公司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则,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4、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24,600.00万元(含124,6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上市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将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6、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166,860,000股(含本数),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若公司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本次发行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情况,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前提下,对于参与竞价过程的认购对象,将控制单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和一致行动人的本次认购数量上限,并控制单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和一致行动人本次认购数量加上其认购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后的总股份数量上限,确保公司控制权结构不发生变化。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7、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前的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9、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4,600.00万元(含124,600.00万元),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1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十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则已于2023年2月17日公布实施,根据注册制下新的规则要求,公司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进行了修订,编制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5日刊登于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八)《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因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则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5日刊登于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九)《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5日刊登于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十)《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规则的具体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同时,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5日刊登于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众合科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该明细表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4365号】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5日刊登于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月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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