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3-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2年1-12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注:生猪生产量182.68万头,其中,以活猪销售178.04万头,以肉品销售4.64万头。生猪销售量178.67万头,其中,自有活猪销售178.04万头,外购活猪贸易销售0.63万头。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公司代码:600975 公司简称:新五丰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66,716,833.28元,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239,017,229.2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172,300,395.95元。鉴于2022年度公司亏损,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属畜牧行业,经营范围为畜禽养殖;农业种植;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销售、农产品收购(国家实行许可证管理的除外);研制、开发、生产、销售生物制品、有机复合肥、饲料添加剂、饲料、计算机软硬件(以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投资食品加工业、管理顾问咨询业、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鲜猪肉、冷却猪肉、冷冻猪肉销售、配送;预包装食品(猪肉产品)批发兼零售;预制菜(猪肉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冷藏车道路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罐式容器,不含危险货物)。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猪养殖、肉品销售、饲料加工。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生猪、肉品和饲料。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供港澳生猪业务,是国内活大猪主要出口商之一。经多年发展,公司已建立集饲料生产、种猪繁育、商品猪饲养、生猪屠宰及肉品加工、冷链物流、生猪交易于一体的生猪全产业链布局,形成了生猪、肉品和饲料等层次丰富的产品结构,并实现生猪产品在内地和港澳两个市场优化配置。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作为国有控股的以生猪养殖为主业的上市公司,致力于建设“安全、营养、高效、优质、低耗、绿色和生态”的生猪产业体系。公司以生猪养殖为基础,建立了集饲料生产、种猪繁育、商品猪饲养、生猪屠宰及肉品加工、冷链物流、生猪交易于一体的生猪全产业链布局,通过构建高效的整体运营体系,实现对产业链中各环节产品质量的控制、产品结构的优化。公司拥有生猪(种猪、仔猪及商品猪)、鲜肉、冻肉等生猪产业链上的多样化产品种类以及生猪出口、内销、鲜肉商超专柜、电话及线上订购等丰富的多层次产品销售渠道。
1、生产模式
(1)生猪饲养
公司的生猪饲养包括自养模式和“公司+适当规模小农场”代养模式两种。公司生猪自养通过自有猪场和租赁猪场形式实行自繁自养、集约化的养殖经营。其中以租赁标准化、新工艺母猪场和育肥场从事养殖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快速发展的主要模式。同时,公司注重对落后产能予以淘汰或提质改造,不断提升自有猪场的工艺水平。“公司+适当规模小农场”代养模式中公司负责提供仔猪、饲料、疫苗、兽药、技术指导及合格商品猪的回收、销售等一系列服务;合作农户负责提供符合公司要求的猪舍及饲养工具,并按规程进行猪的饲养管理、消毒防疫等工作。公司与合作农户的合作是委托养殖行为,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形成利益共同体,公司主要承担生猪价格波动的风险,合作农户主要承担饲养过程中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进一步优化农户结构,合理调整收益分配机制,促进“公司+适当规模小农场”模式升级发展。
(2)生猪屠宰及肉品加工
公司生猪屠宰主要由控股子公司广联公司负责,广联公司拥有每年单班70万头的生猪屠宰加工能力和4万吨的冷库储藏能力,屠宰分割并加工成白条、鲜肉或冻品后对外销售。
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及该子公司投资建设宁远舜新屠宰冷链配送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与宁远县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湖南舜新食品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宁远舜新屠宰冷链配送项目。2020年10月13日,湖南舜新食品有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该项目目前处于建设阶段。
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及该子公司投资建设郴州市苏仙区城北屠宰场搬迁提质扩容项目的议案》,项目生产规模为年屠宰生猪85万头,物流冷库5,000吨。2021年6月28日,湖南双新食品有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该项目目前正处于建设阶段。
(3)饲料生产
公司饲料生产包括公司自主生产和代加工生产。公司饲料自主生产由生物科技分公司、动物营养分公司、生物饲料衡阳分公司、生物饲料蒸湘分公司负责。其中,生物科技分公司生产复合预混合饲料,动物营养分公司、生物饲料衡阳分公司、生物饲料蒸湘分公司生产全价配合饲料。如新拓展的生猪产能距自有饲料厂150公里以上,则就近进行饲料代加工。
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及该子公司建设东安新五丰年产24万吨饲料厂项目的议案》,投资新建年产24万吨饲料厂项目。2021年12月27日,东安新五丰生物饲料有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2023年2月,该项目目前已进入试投产阶段。
此外,天心种业年产18万吨生猪全价配合饲料厂项目以及汉寿高新区年产24万吨饲料厂项目,目前均处于建设阶段。
2、销售模式
公司生猪销售包括出口和内销两大部分,生猪出口主要通过由香港五丰行有限公司、广南行有限公司、香港农业专区有限公司和澳门南光贸易有限公司四家代理商供应港澳市场,其中香港市场采取公开竞价拍卖进行销售,澳门市场采取定价销售进行销售;生猪内销则是由公司根据生猪出栏及市场情况销售给下游生猪贸易商户、屠宰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生猪批发市场。生猪内销包括商品猪、仔猪、种猪为主,主要由客户在公司生猪销售信息平台上通过网上报价的方式进行销售。天心种业主要产品为种猪、仔猪和商品猪,销售人员通过参加各地市各类型的产品展销会、同行业技术交流会、广告媒体、网上宣传、直接进入一线市场拜访客户、会议获取等方式进行营销推广;也有部分是客户通过天心种业品牌宣传、客户口碑、已有客户介绍、网站杂志等方式与天心种业联系成交。具体销售模式如下:
①种猪销售:种猪主要采用直销的方式进行销售。种猪的主要客户为全国大、中、小型养猪企业。
②仔猪销售:仔猪主要采用直销的方式进行销售。主要销售范围在湖南及其周边省份。仔猪的主要客户为大型养猪集团为主。
③商品猪销售:商品猪主要采用竞价销售模式。商品猪行情波动较快,为达到效益最大化,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采用客户开户竞价模式。商品猪的主要客户为各地屠宰场、中间商等。
鲜肉销售主要是公司通过优鲜食品、广联公司、广东新五丰以商超专柜、机构客户、社区专卖店、电话及线上订购以及销售肉产品深加工企业等渠道向终端消费者提供鲜肉产品。公司冻肉业务主要是冻肉自营和参与国家冻肉收储。
饲料则主要是生产自用(包括自养和代养)和对外销售,公司饲料业务主要服务于公司生猪养殖,对外销售量小,对外销售的客户主要包括饲料经销商和下游养殖场。
(三)行业情况说明
(1)生猪养殖行业是我国的传统行业,生产集中度较低,从事生猪养殖的主体长期以进行育肥养殖的散户为主,养殖方式主要为庭院式散养。经过几十年的行业发展,特别是近几年非洲猪瘟影响以来,规模化养殖加快扩张,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并朝着一体化、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提出,到2022年,产业转型升级取得重要进展,养殖规模化率达到58%左右;到2025年,产业素质明显提升,养殖规模化率达到65%以上。(数据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
(2)猪肉需求量大,规模化发展空间广阔。猪肉是我国居民最主要的副食品,据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猪牛羊禽肉产量9,227万吨,比上年增加339万吨,增长3.8%。其中猪肉产量5,541万吨,比上年增加246万吨,增长4.6%。(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3)生猪价格周期性波动。2016年后,2017年、2018年商品猪价格整体处于周期的下降阶段,生猪价格持续下降。2019、2020年受猪周期、非洲猪瘟等因素叠加影响,生猪产能下降,猪肉市场供给持续偏紧,生猪均价同比涨幅较大。2021年以来,受生猪稳产保供政策及各地新增扩建养殖场陆续投产等因素影响,生猪产能回升,生猪价格处于下行阶段。2022年3月底以来,猪肉价格持续回升,4-10月快速上涨,之后在元旦前猪价再度回落,截止目前,生猪价格仍处于低位。
(4)2020年以来,各地积极落实生猪稳产保供各项政策措施,新建、扩建养殖场陆续建成投产,有力促进生猪产能持续回升。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末,全国生猪存栏45,256万头,比上年末增加333万头,增长0.7%。其中,能繁殖母猪存栏4,390万头,增加62万头,增长1.4%。全国生猪出栏69,995万头,比上年增加2,867万头,增长4.3%。(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5)国家持续出台稳定生猪产能政策,科学引导生产。2021年9月,农业农村部印发了《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全国4,100万头能繁母猪的调控风向标,以及“短期调肥猪、中期调仔猪、长期调母猪”的产能调控路径。2022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布。文件提出从容应对百年变局,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必须着眼国家重大战略需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加大力度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稳定基础产能,防止生产大起大落。2023年2月,《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布。首次提出“农业强国”,提到强化以能繁母猪为主的生猪产能调控;推进豆粕减量替代,努力摆脱大豆进口依赖。(数据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四)市场地位
公司系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商务部市场应急保供骨干企业之一。公司一直从事供港澳活大猪业务,具有六十二年供应港澳活大猪历史的品牌优势,是内地口岸公司中主要的活猪出口商之一,是湖南省生猪出栏规模居前的生猪养殖企业之一。2021年7月,公司被评为国务院国资委国有重点企业管理标杆创建行动标杆企业,为全国获评企业中仅有的两家涉农省属国企之一,湖南唯一获评的省属国企。2022年1月,公司智慧养猪项目被评为湖南省“5G典型应用场景”。2022年5月,公司评定为2022年省级“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2022年6月,公司入选湖南省企业科技创新创业团队。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生猪出口:报告期完成生猪出口销售收入13,600.6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96%。报告期出口4.80万头,较上年同期增加0.24万头,增加5.26%,其中自有猪场出口4.17万头,较上年同期增加2.03万头,增加94.86%。出口收入下降的原因由于出口生猪价格下降,导致收入下降。
2、生猪内销:报告期完成国内销售收入259,511.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6.5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完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夯实了公司生猪养殖主业,生猪出栏规模同比大幅增长,导致收入增加。
3、饲料销售:报告期内公司饲料厂生产饲料279,193.06吨,供自有猪场饲料278,255.99吨,外销饲料456.08吨,较上年同期减少89.43%,完成销售收入211.77万元,收入与上年同期比减少85.67%,原因主要是公司生猪产能扩大,饲料主要内供自有猪场,外销量减少,收入下降。
4贸易及其他:报告期完成销售收入71,935.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45.10%。销售收入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原料及生猪贸易的销售量增加,导致收入增加。
5、鲜肉业务:报告期完成销售收入27,488.1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27%。
6、冻肉业务:报告期实现销售收入45,124.5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9.95%。主要原因是销售数量增加,导致收入增加。
7、屠宰冷藏业务:报告期实现销售收入74,682.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1.71%。主要原因是屠宰量增加,单位价格上涨,导致收入增加。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何军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3-019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就“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进行了相关规定,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就“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进行了相关规定,要求自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
二、会议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1日,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暨2022年董事会年度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解释第15号
解释第15号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解释第15号规定,亏损合同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不涉及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的调整,采用解释第15号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解释第16号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金融工具,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解释第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
本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本公司本期及比较前期不涉及该两类业务,不涉及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的调整,采用解释第16号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3-020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由于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五丰”或“公司”)2022年度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的资产、主营业务及股权结构等发生变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重组方案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条件,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为使提供的财务信息能更真实、可靠地反映经济运营状况,本公司决定建立新的会计估计政策,即采用新五丰的会计估计政策,同时变更本公司原有的会计估计政策。
二、会议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暨2022年董事会年度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估计政策的议案》。
三、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2022年度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为了使相关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反应业务实质,对存在差异的政策进行调整,会计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如下:
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
1) 变更前:
2) 变更后: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也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变更会计估计政策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公司变更会计估计政策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估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3-014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暨2022年董事会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暨2022年董事会年度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上午9:00在长沙市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何军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经统计各位董事书面表决票,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预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审议《公司总经理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预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度报告第三节。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 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预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预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赞同的独立意见。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赞同的独立意见。
8、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关联董事何军、刘艳书、朱永胜、熊鹰、胡静、龙林均回避了表决。
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赞同的独立意见。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赞同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赞同的独立意见。
12、关于公司变更会计估计政策的议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赞同的独立意见。
13、关于拟订《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预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关于修改《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15、关于修改《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16、关于修改《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7、关于修改《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18、关于修改《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19、关于修改《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预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关于修改《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预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1、关于修改《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预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关于修改《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预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3、关于修改《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预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4、关于修改《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5、关于修改《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6、关于修改《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7、关于修改《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8、关于修改《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预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9、关于公司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30、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31、关于公司收购控股股东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何军、刘艳书、朱永胜、熊鹰、胡静、龙林均回避了表决。
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赞同的独立意见。
32、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赞同的独立意见。
33、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6。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3-022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五丰”)拟注销控股子公司汨罗新五丰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汨罗新五丰”)
●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注销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注销子公司的概述:
(一)注销子公司的具体内容
公司拟注销控股子公司汨罗新五丰畜牧有限公司。
(二)本次注销子公司的目的和原因
公司为精简机构、优化资源配置,拟注销公司控股子公司汩罗新五丰畜牧有限公司,以形成战略定位更加准确、主营业务更加突出、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发展质量明显提升的新发展格局。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暨2022年董事会年度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等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注销公司基本情况
(一)控股子公司汨罗新五丰畜牧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81MA7AJKGN78
成立时间:2021年9月14日
住所: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神鼎山镇丰仓村
主要办公地点: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神鼎山镇丰仓村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忠笛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主营业务:生猪饲养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汨罗新五丰70%股权
经营范围:猪的饲养;种猪、生猪的饲养(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养殖区域除外)、运输及销售;牲畜、家禽饲养技术服务;猪肉制品加工、运输及销售;有机肥加工、运输及销售;饲料加工、运输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汨罗新五丰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050.25万元,净资产为3,982.66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5,314.09万元,净利润为1,006.03万元。
(二)拟注销子公司的股东构成及股权比例
三、注销该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汨罗新五丰注销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相应变化。因其相关业务将由公司或公司下属单位承接,故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汨罗新五丰注销不涉及该公司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3-016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66,716,833.28元,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239,017,229.2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172,300,395.95元。鉴于2022年度公司亏损,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1、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主要原因:
2022年,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夯实了公司生猪养殖主业,生猪出栏规模同比大幅增长,生猪出栏量同比增长122.32%。但由于生猪价格大幅下跌,同时饲料原料价格连续上涨等因素,导致公司业绩出现亏损。鉴于2022年度公司亏损,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慎重且全面地考虑了行业目前的发展趋势以及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带来的营运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效益,提高投资者的长期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暨2022年董事会年度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是公司根据2022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作出此预案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3-023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五丰”)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暨2022年董事会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大齐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齐牧业”)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韶山长丰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山长丰”)。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吸收合并情况概述
大齐牧业和韶山长丰均属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大齐牧业主要从事生猪养殖、承担公司内部的部分生猪调运和饲料运输业务;韶山长丰主要从事生猪养殖。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经营管理体系和架构,强化资源的管控和统一调配,更好地发挥内部协同效应,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大齐牧业吸收合并韶山长丰。
若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大齐牧业存续经营,韶山长丰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且被吸收合并的子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人员、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由合并方大齐牧业依法承继。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合并双方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吸收合并方
1、基本情况
2、财务状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齐牧业经审计的资产总计为31,541.75万元,净资产为-3,379.69万元;2022年度1-12月,营业收入为8,429.08万元,净利润为-95.42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大齐牧业未经审计的资产总计为37,094.97万元,净资产为-4,668.05万元;2023年度1-3月,营业收入为2,878.07万元,净利润为-1,288.36万元。
(二)被合并方
1、基本情况
2、财务状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韶山长丰经审计的资产总计为1,858.03万元,净资产为1,345.58万元;2022年度,1-12月营业收入为1,724.36万元,净利润为459.37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韶山长丰未经审计的资产总计为1,634.26万元,净资产为1,136.40万元;2023年度1-3月,营业收入为666.03万元,净利润为-209.18万元。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范围及相关安排
1、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韶山长丰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韶山长丰的全部资产、负债、人员、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由大齐牧业依法承继。在完成吸收合并全部手续之前,韶山长丰和大齐牧业继续处理各自的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2、由吸收合并双方商议确定合并基准日,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合并双方将根据法律法规等要求,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共同完成资产转移、权属变更、工商登记等相关程序和手续。
4、为便于实施本次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事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文本的签署、办理相关的资产转移、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事项办理完毕为止。
四、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大齐牧业吸收合并韶山长丰,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能够进一步优化公司现有资源配置,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产业板块资产的运营效益和运行质量,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
2、本次涉及吸收合并的子公司,均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均已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吸收合并后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暨2022年董事会年度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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