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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2022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川华信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川华信自担任本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以来,公司对其工作能力、敬业精神、负责态度等各方面均表示满意。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四川华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2023年度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先生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51人,注册会计师1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6人。

  四川华信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6,535.7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535.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16.07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44家上市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4,831.6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四川华信审计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为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陈杰:201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1)唐秀英:2016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李鲜:2014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所从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何均,199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2月开始在华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等;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4、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除注册会计师陈杰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外,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会议,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以及通过调研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相关信息后,审议通过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意见认为: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请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作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资质条件,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3、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4、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会计师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6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和期限

  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固定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六)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风险低、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为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经办部门。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关于投资理财的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选择资金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低风险的理财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7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在2023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汉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松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甘肃汉隆化工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采购商品、销售产品、租赁服务、向关联方提供服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857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备注:若因实际经营发展和拓展新业务需求,公司在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上表列示的预计金额(或新增关联方),则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就超出部分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松山

  2、注册资本:197991.9191万人民币

  3、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

  4、经营范围: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精细化工、生物化学、试剂产品开发及自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许可或审批的项目除外),药品研究,新型农药产品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转让及咨询服务,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香精、分析仪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日用百货、普通机械、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2022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为3,085,248.67万元,净资产为1,679,274.49万元,营业收入为1,018,099.17万元,净利润为134,258.19万元。

  6、关联关系介绍: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4.51%的股份,现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二)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王榕

  2、注册资本:122580万人民币

  3、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生命园路27号1号楼A区4层

  4、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办公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2022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254,660.18万元,净资产为593,205.64万元,营业收入为816,094.59万元,净利润为105,776.61万元。

  6、关联关系介绍: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陕西汉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佳

  2、注册资本:13900万人民币

  3、住所地: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药厂路103号

  4、经营范围:化学原料药、医药保健品及动物药品、医药及化工中间体产品、生物制剂、中、西药制剂的研制、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运输、工程安装及商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2022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79,651.72万元,净资产为105,465.34万元,营业收入23,586.84万元,净利润为11,775.25万元。

  6、关联关系介绍:陕西汉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四)山东松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巩乃滨

  2、注册资本:2900万人民币

  3、住所:淄博市淄川区张博路东、双沟镇政府西300米

  4、经营范围:铝材、铝棒、铝锭、镁锭加工、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2022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8,576.82万元,净资产为7,223.76万元,营业收入26,096.28万元,净利润-138.09万元。

  6、关联关系介绍:王永先生为山东松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王永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山东松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五)甘肃汉隆化工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刘晨曦

  2、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3、住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玉门建材化工工业区幸福路9号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零售(限制使用农药除外);农药批发(限制使用农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2022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0月31日,总资产为14,857.05万元,净资产为9,171.43万元,营业收入9,906.48万元,净利润-50.85万元。

  6、关联关系介绍:甘肃汉隆化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控股子公司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股的联营企业。

  以上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定价政策、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采购产品及提供劳务等交易是在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依照一般商业条款所进行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经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遵循了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合理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方式符合市场规律,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许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公司已将相关材料送达独立董事审阅,公司独立董事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业务属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与关联方交易价格将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独立意见

  1、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拓展公司产品销售市场。交易价格按照“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的,为市场价格,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该议案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公司同类合同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8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在2023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本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总计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打包贷款、应收账款保理、进出口押汇、商业票据贴现、保函等各种贷款及融资业务。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而定。

  二、担保情况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公司自有资产抵押等。

  三、授权办理情况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总授信额度内,办理公司的具体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金融机构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12个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充分了解,我们认为2023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并接受控股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支持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对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且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目的是为了满足各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持续和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该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的总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9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津贴)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薪酬(津贴)方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基数按照下表所列数额确定:

  单位:万元

  

  注:1、以上薪酬(津贴)仅为基数,实际发放金额将依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完成情况考核后确定;2、以上薪酬不包含公司应承担的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福利统筹。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需回避表决,故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0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上午9:15-9:25,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7.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二)议案的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个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25日(星期四)下午13:30-15:00。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23年5月25日(含25日)前送达或邮寄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人:杨紫光

  5、联系方式:0533-2275366

  6、电子邮箱:bod@ksxc.cn

  7、注意事项:异地股东可填写附件三《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并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杨紫光

  电话:0533-2275366    传真:0533-2275366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55185

  2、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其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69。

  2、投票简称:凯盛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附件三: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20,6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精细化工产品及新型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涵盖无机化学品、羧基氯化物、羟基氯化物、新型高分子材料聚醚酮酮,主要产品包括无机化学品(包括氯化亚砜及硫酰氯)、羧基氯化物(包括芳纶聚合单体、对硝基苯甲酰氯等)、羟基氯化物(包括氯醚等)、聚醚酮酮等。公司建立了以氯、硫基础化工原料为起点,逐步延伸至精细化工中间体氯化亚砜、进一步延伸到羧酸及羟基氯化系列衍生物产品,再到高性能高分子材料聚醚酮酮(PEKK)、锂电池用新型锂盐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等产品的立体产业链结构。

  1)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生产运营部会同销售部门、各生产车间、财务部门等部门于每年年末及每季季末根据客户订单、未来市场趋势及自身库存情况按月编制生产计划。生产运营部对公司生产进行统筹管理、调度,各生产车间按计划安排生产。生产过程中各部门严格遵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相关产品标准进行生产活动,实时对生产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督,同时公司质量部门对生产产品的质量进行严格把控,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产品种类和生产工艺设立了生产车间,为生产车间配备了相应的动力设施并投资建设了各车间的安全设施和环保设施,保障车间生产正常进行。

  2)采购模式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液氯、液硫(含硫磺)、间/对苯二甲酸、对硝基苯甲酸、乙二醇单丙醚等基础化工原料。目前,公司主要的基础化工原材料产品市场供应充足,公司与一些规模较大的优质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拥有稳定的原材料供货渠道。

  3)研发模式

  公司的研发积极响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号召,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对市场最新趋势进行综合分析,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不断进行新技术的突破和产品创新。通过对市场保持敏锐性及前瞻性,公司积极开发出符合终端客户最新发展方向和需求的产品,服务于新产业和新业态。同时,在公司多年的发展中,始终坚持人才是推动公司创新及长期发展的原动力,通过构建以人才、创意及其他生产要素的高效结合,激发员工的创新潜力,逐渐更新及改进在试验和生产中的不足,实现在生产工艺上的优化,取得在科技研发创新中的突破,最终使得凯盛新材在行业内保持领先地位。

  4)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以终端客户为主、贸易商客户为辅的销售模式。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销售网络和服务体系,产品销往中国大陆、日本、韩国、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公司设置国内业务部及国际贸易部等部门,负责统一管理不同市场、不同产品营销策略的制定、市场信息收集、营销渠道拓展、销售实施及合同签订、售后服务等。公司凭借良好的业内口碑、较强的技术实力、出色的产品质量等竞争优势,利用多种渠道掌握客户的现有及潜在需求,积极获取销售订单,并与客户建立长期的良好合作关系。

  (2)海外业务开展情况

  公司进出口业务中,进口业务较少,出口业务主要向美国杜邦公司、日本东丽新材料、韩国科隆等大型跨国公司销售芳纶聚合单体产品(间/对苯二甲酰氯)等产品。2022年度,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3.80%。在税收政策方面,公司产品出口业务享受免抵退税政策,近年来出口退税率逐渐提升。

  (3)业绩驱动的主要因素

  1)具有较强的技术积累和工艺优势

  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拥有较强的研发技术实力和发展潜力,具有多年的氯化亚砜及其下游酰氯产品的生产经验。目前已经具备了氯化亚砜及酰氯类产品的生产、提纯及检测等核心技术;在生产及安全预警方面采用了自动化控制系统,保证了生产的稳定连续及安全性;通过二氧化硫的分离和循环利用,实现了整个生产工艺的节能环保和提质增效。

  公司在间/对苯二甲酰氯类化工行业拥有扎实的技术基础。公司的“氯化亚砜制备间苯二甲酰氯试制”和“氯化亚砜制备对苯二甲酰氯试制”均获得山东省中小企业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公司作为行业内的领军企业,主持编制了间/对苯二甲酰氯、对硝基苯甲酰氯的行业标准,参与编制了氯化亚砜行业标准。主要产品的纯度均能稳定保持99%以上,其中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能达到99.95%以上。

  公司在长期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生产工艺技术,并结合生产实践和客户需求不断对生产工艺进行优化改进,进一步提高了产品的生产效率和收率。公司独特的工艺技术保证了产品在大规模生产条件下的质量稳定性。技术和工艺优势不仅为向客户提供品质更优、稳定性更好的产品提供了技术支持,而且还为保持丰厚的利润空间提供了技术壁垒,确保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2)拥有丰富的研发经验、完善的研究机制以及实力较强的研发团队

  公司有实力较强的研发团队,现有研发人员204人,其中具有博士学历4人,硕士学历5人,专注于高端化工产品氯化一体化的工程化研究以及高性能高分子材料的研究。注重研发人才的梯队建设,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把握行业内的最新研究动向和理论知识,同时持续加大新产品生产投入,能有效的实现科研成果产业化。目前公司拥有专利139项,其中发明专利88项。

  目前,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设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聚芳醚酮类高性能材料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并获得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第四批绿色工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氯化亚砜)、2021年中国精细化工百强企业、2021年度山东省新材料领军企业50强、2022年山东民营企业创新100强、2022年度山东省科技领军企业、2022年度山东省“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储备库拟入库领军企业、2022年度淄博市综合百强企业、2022年度淄博市工业百强企业等荣誉称号。

  3)不断加强安全环保力度

  继续加强安全环保管理工作,通过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标准化操作规程,配备完备的安全生产设施,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管理部等常设机构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定期对车间、仓库、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从而确保公司的稳定经营。同时积极推进项目安全、环保验收以及生产许可变更工作,顺利取得了相关资质。

  4)坚持技术创新及质量保证

  公司以二氧化硫的分离及循环利用为核心技术,串联上下游产品,将生产间/对苯二甲酰氯等下游产品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硫经分离后返回氯化亚砜生产线使用,开创了一条工业废气二氧化硫综合治理循环利用的绿色经济之路。公司生产的间/对苯二甲酰氯产品纯度可达到99.95%以上,保证了杂质检测符合下游国际大型客户采购检测要求,确保优质的产品质量。

  (4)主要产品及用途

  

  (5)主要产品上下游产业链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注:西藏汇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邦科技”)股东张一卓、张淇媛、张皓博为股东张松山的子女,张一卓已将其持有的汇邦科技的股权委托张松山先生管理,张淇媛、张皓博的共同监护人赵丹琳女士(张松山先生之配偶)已同意将张淇媛、张皓博所持有的汇邦科技的股权委托张松山先生管理。张松山先生通过直接持有和受托管理汇邦科技的股权合计53.00%,为汇邦科技的实际控制人。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4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34,523,025.3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3,331,719.04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4,333,171.90元,再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90,286,220.54元,母公司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4,124,767.68元。

  基于2022年度公司的盈利状况,为回报各位股东,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分红方案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有效的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其提交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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