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转债代码:113524 转债简称: 奇精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卢文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利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玲飞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据此,公司相应调整了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相关科目数据及利润表上年同期数据。调整后的报表数据详见本报告之“四、季度财务报表”。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根据公司股东奇精控股出具的《关于放弃表决权的告知函》,奇精控股自2021年7月16日起放弃其所持有的公司43,824,702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1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股东放弃表决权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关联交易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2023年1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博思韦精密工业(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韦”)与宁波榆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金属”)发生业务往来,预计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193.90万元(含税)。各项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及本报告期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其他日常关联交易
①2022年10月13日,公司与玺悦置业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出租公司坐落在宁海县气象北路289号一楼东面的房屋给玺悦置业,租赁期4个月,自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租金共计人民币128,625元(含税)。
根据玺悦置业实际使用需求,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与玺悦置业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出租上述房屋给玺悦置业,租赁期3个月,自2023年3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租金共计人民币96,468.75元(含税)。
2023年1-3月,上述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96,468.75元(含税)。租赁期间,上述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费由玺悦置业承担并通过公司支付。2023年1-3月,通过公司支付的水电费金额为16,065.30元(含税)。
②2022年10月26日,公司与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和丰”)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宁波和丰将座落在位于宁波市江东北路375号006幢(9-1)宁波和丰创意广场丰庭楼905-2单元的房屋出租给公司,租赁期自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共38个月。宁波和丰同意给予公司自交付日起2个月的装修期,该装修期自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在装修期内无需支付租金,实际需支付租金时期为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共36个月。月租金(含税)为人民币18,125.92元。2023年1-3月,上述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4,377.76元(含税)。
③2023年1月6日,公司与股东奇精控股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奇精控股位于宁海县长街工业园区的办公楼的第二层与第四层,租赁期为一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房屋租金(含税)为人民币94,824元。2023年1-3月,上述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3,706.00元(含税)。
2、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1)关于购买鼎峰大厦商品房的关联交易
2022 年 3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玺悦置业开发的坐落于 浙江省宁海县桃源街道的鼎峰大厦第 18 层的商品房(规划用途为商业),房号分别为 18-1 号、18-2 号、18-3 号、18-4 号,面积共计 1059.13 平方米(最终按房产管理部门确定的房屋面积计算),交付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交易总价为 10,586,794.00 元。 同日,公司与玺悦置业签署了上述房产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商业》。
根据玺悦置业2022年12月出具的《延期交房情况说明书》,鼎峰大厦项目工程已经处于收尾完善阶段,预计交付日期为2023年3月25日。2023年3月23日,上述房产已完成交付。
(2)购买榆林金属厂房的关联交易
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榆林金属于2021年4月12日签署了《厂房买卖之关联交易合同》,公司以华宇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1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作出的评估价格3,510,375元为交易价格购买榆林金属位于宁海县长街镇工业园区25#、26#厂房,并在公司取得上述厂房不动产权证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同时,榆林金属向公司支付土地使用费191,981.34元(不含税)。
2021年上半年,公司已收到上述土地使用费。截至本报告期末,鉴于上述厂房的不动产权证尚在办理过程中,公司尚未支付上述厂房的购买款项。
(二)现金管理情况
2022 年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2 年 12 月 27 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3,000.00万元。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累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决议有效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签署的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到期日不得晚于2024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 2022年 12 月 27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预计 2023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截至报告期末,2022年末尚在执行中的外汇套期保值合约(金额为5,900万美元)尚余3,100万美元未到期;2023年 1-3 月,公司实际新签署外汇套期保值合约金额为240万美元,均未到期。
(四)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进展
2023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2023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投资总额为21,503.10万元,其中预计2023年投入金额21,503.10万元;以前年度结转项目2023年预计投入金额6,227.12万元。 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慎开展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截至报告期末,公司2023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际投入2,263.09万元;以前年度结转项目实际投入936.59万元。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卢文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利群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玲飞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卢文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利群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玲飞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卢文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利群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玲飞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卢文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利群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玲飞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卢文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利群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玲飞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卢文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利群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玲飞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2023年首次执行准则解释涉及追溯调整的财务报表项目说明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因本次会计政策变更,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因本次会计政策变更,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因本次会计政策变更,2022年1-3月合并利润表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因本次会计政策变更,2022年1-3月母公司利润表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23-020
转债代码:113524 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卢文祥先生召集,公司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 2023年4月 2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23-021
转债代码:113524 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秉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经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的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方面没有异 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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