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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总额为 100 万元,其中 2022 年报审计费用 80 万元和 2022 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系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审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高效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公司聘任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的报酬水平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时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月 26 日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前述议案经公司2023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和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进行披露。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届时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7、8、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本公司股东可于2023年5月18日前工作时间(8:00-11:30;13:00-16:00)内办理。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金龙路5号天普股份董秘办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颖

  联系电话:0574-59973312

  联系传真:0574-65332996

  电子邮箱:tip@tipgroupm.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金龙路5号

  邮政编码:315600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三)其他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发上市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发上市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中高压软管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6月,“汽车轻量化管件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及总成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12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9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5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66元,共计募集资金42,436.3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591.5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8,844.7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28.2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6,216.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725号)。

  根据《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跃龙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城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期限

  

  2、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项目因厂房装修、设备到场、安装与调试相关手续周期延迟,导致进度延迟。公司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结合该项目目前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综合考虑后期整体施工进展的基础上,本公司经审慎研究论证后拟将“中高压软管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6月,“汽车轻量化管件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及总成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12月。

  四、为保障募投项目延期后能按期完成拟采取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2、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变化,进一步强化与项目相关建设任务的协调,实时跟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统筹解决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展的问题,保障募投项目能够按期完成。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与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发上市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与监事会一致同意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因此,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天普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延期系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亦未发生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关联交易基于自愿平等原则且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4日,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390万元。关联董事尤建义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事前就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独立董事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发表了同意将前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日常经营过程中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系必要、合理的关联往来,交易定价公正、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符合《公司法》、《证劵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普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普”)与东海天普汽车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天普”)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339万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普与东海天普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213.81万元,未超过预计总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普预计2023年度与东海天普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为1375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市天普流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普流体”)预计2023年度与浙江天绘精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天绘”)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为15万元,各项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名称:东海天普汽车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流郷健二

  (2)注册资金:4300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时间:2012年12月

  (4)经营范围:汽车用胶管及其相关零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自产产品;上述同类商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营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股权结构:住友理工株式会社持股80%,上海天普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持股20%。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0192万元、净资产724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3116万元、净利润987万元。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普持有东海天普20%股权,公司董事尤建义为东海天普董事,故东海天普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二)、关联人名称:浙江天绘精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尤建义

  (2)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时间:2020年12月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五金产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股权结构:尤建义持股99%,尤基立持股1%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3393.89万元、净资产3387.71万元、净利润-200.62万元。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尤建义为浙江天绘法定代表人,故浙江天绘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述关联企业均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经营情况正常,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普与东海天普位于同一厂区,上海天普将部分厂房租赁给东海天普作为办公、生产及经营用场地。上述关联交易包括厂房租赁、污水处理费、水电费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普流体与浙江天绘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购买产品配件等。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达成交易协议,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合规性。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各项交易定价结算方法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公司代码:605255                                                  公司简称:天普股份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管理团队建议和董事会讨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并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提出如下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2年末总股本134,0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497,6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存。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用高分子流体管路系统及密封系统零件及总成。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代码:C29)大类下的“橡胶板、管、带制造” (代码:C2912),所处细分行业为橡胶软管行业。

  此外,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汽车制造业”(代码:C36)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代码:C367),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状况与下游汽车行业紧密相关。

  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式和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芯片结构性短缺等诸多不利影响,汽车行业在国家及各地区一系列稳定汽车增长,促进汽车消费政策措施的带动下,产销延续了去年的增长态势,实现较快增长,为全年小幅增长贡献重要力量。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统计,2022年汽车产销分别为2702.1万辆和2686.4万辆,同比增长3.6%和2.2%。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为2386.6万辆和2356.3万辆,同比增长11.2%和9.5%,乘用车涨幅明显。从全年发展来看,中国汽车产销延续了去年的增长态势,乘用车在稳增长、促消费等政策拉动下,实现较快增长,为全年小幅增长贡献重要力量。其中新能源汽车持续爆发式增长,全年销量超680万辆,市场占有率提升至25.6%,逐步进入全面市场化拓展期,迎来新的发展和增长阶段。

  2023年,我国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大力提振市场信息,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积极推进经济运行,伴随着国家与地方政策的大力扶持,在《中国制造2025》《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等政策的不断出台和推进,汽车行业特别是新能源汽车工业在政策红利驱动下将保持相对快速的增长,有效拉动行业整体增长。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用高分子材料流体管路系统和密封系统零件及总成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汽车整车厂商及其一级供应商提供橡胶软管及总成产品。通过不断发展,公司已逐步成长为汽车用高分子流体管路行业的专业供应商之一。公司与诸多优质的客户保持了长期稳定的良好合作关系,主要客户为日产投资、东风日产、日本仓敷、江铃汽车、英瑞杰、邦迪等。目前公司在上海金山、浙江宁海设有三大生产基地。

  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用高分子流体管路系统及密封系统零件及总成。公司生产的汽车胶管种类结构较为完善,按照产品的功能和用途,可具体划分为发动机附件系统软管及总成、燃油系统胶管及总成、空调系统软管及总成、动力转向系统软管及总成、其他车身附件系统胶管及模压件等。

  产品应用如下图: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辅材料主要由公司采购部统一采购。公司的采购计划按生产计划、安全库存和经济采购量进行编制。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程序》《供应商选择评价管理规定》《供应商业绩考核管理规定》《二方审核管理规定》等制度对采购流程实行有效管理。公司采用SRM供应商关系管理系统进行供应商管理,并对采购流程进行全程跟踪。公司结合材料技术部、工程部和生产部的反馈对供应商在来料质量、交期、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月度考核。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管理模式,根据公司的销售情况进行生产活动安排。公司的主要客户会将其下一年度、季度和月份的采购计划发给其主要供应商,此类采购计划作为各供应商备货生产的参考。公司根据各类型规格产品在主机厂或配套零部件厂商的历史供货情况结合采购计划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生产作业计划,计划经会审后,确认物料需求并提交采购部进行物料采购;物料采购完成后,由生产部进行小批量试生产,试产完成经质保部检验合格后交由主机厂或配套零部件厂商,主机厂或配套零部件厂商认可后开始大批量生产供货。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对象主要为汽车整车制造厂商和一级配套零部件厂商,公司在境内以直销为主,境外客户主要通过报关出口销售。公司贸易部负责与国内外客户洽谈合作意向,在向客户批量供应产品之前,涉及较多的认证环节,通过认证进入配套体系后公司通常能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主要通过每年与客户进行供应商年度合同谈判,确定当年向客户的供货比例,每年签订一次框架销售合同,以销定产。

  长期来看,汽车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轻量化仍将是汽车产业未来的发展趋势;汽车后市场正成为当下及未来争夺的新热点。在汽车零部件领域,跨国公司依托先进技术优势和强大的客户服务能力,仍将长期保持强势地位。另一方面,国内自主品牌零部件企业正不断提升自身研发能力和智造能力,努力提高国产车在国内汽车市场的占有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942.11万元,同比增长7.55%;营业利润3506.85万元,同比下降27.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56.32万元,同比下降35.26%;公司总资产91101.97万元,比期初下降10.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84197.13万元,比期初下降3.8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普股份”)根据目前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在 12 个月内(含 12 个月)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时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该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含 12 个月)有效。

  一、 委托理财概况

  (一) 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 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资金均为公司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

  (三) 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3.00亿元(含本数),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 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 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 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内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 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投向合法合规。

  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 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四、上网公告附件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1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4月11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下午13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尤建义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天普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4,0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497,600 元(含税),占2022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的比例为26.12%,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5.39%,超过30%。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天普股份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发展规划、盈利状况等因素,同时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天普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天普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天普股份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天普股份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6,反对票0,弃权票0。

  关联董事尤建义回避表决,该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6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确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的经营情况、公司的规模及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劳务报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天普股份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编制的上述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天普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天普股份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天普股份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且相关的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执行。《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作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天普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天普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发上市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天普股份关于首发上市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此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天普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天普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7,反对票0,弃权票0。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 月26日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3,022,001.93元,扣除法定盈余公积3,302,200.19元,加上2022年初未分配利润150,325,849.04元,扣除2022年已实施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59,665,600元,2022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余额为 112,921,204.1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4,0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497,600 元(含税),占2022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的比例为26.12%,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5.39%,超过3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发展规划、盈利状况等因素,同时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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