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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未分配利润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1,713,705.3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5,171,370.53元,加上以前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1,250,621,249.6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427,169,761.02元。

  二、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公司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399,938,2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00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79,987,646.80元(含税),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投资回报的前提下提出的,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四、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意见:该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它说明

  1、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0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将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2022年度末的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根据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6,894.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合计尾差,属于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1、存货跌价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对各类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依据:(1)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2)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时,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公司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663.14万元,其中因新老包装问题,公司期后发生了药品退回,考虑到退回药品在更换包装过程容易产生污染失效的风险,公司在收到退回药品后做报损处置,对退回药品按生产成本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901.10万元。因子公司齐齐哈尔仁和翔鹤工业大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受国家监管限制出售存货,对其存货计提了减值970.78万元。

  2、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固定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因“仁和翔鹤工业大麻综合利用产业项目” 终止了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处于停建状态,公司对固定资产专项设备计提减值382.16万元、在建工程计提减值60.20万元,主要是后续不再续建的项目的前期费用,共计提减值442.36万元。

  3、商誉减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等相关要求,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樟树制药”)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算,公司收购樟树制药股权形成的商誉本期需计提减值2,788.75万元。详情如下:为客观评价相关资产组价值,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公司收购樟树制药公司100%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了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3)第8123号)。根据评估测算,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收益法)评估出樟树制药(合并)含商誉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为30,3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樟树制药(合并)含商誉资产组账面价值为33,088.75万元,樟树制药(合并)含商誉资产组减值2,788.75万元,故公司对收购樟树制药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金额2,788.75万元。

  三、齐齐哈尔仁和翔鹤工业大麻综合利用产业项目情况

  因“仁和翔鹤工业大麻综合利用产业项目”终止了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处于停建状态。基于谨慎性考虑资产折现价值,保证资产可变现价值的合理性,公司聘请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卓信大华评报字(2023)第8113号《对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齐齐哈尔仁和翔鹤工业大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单项资产评估项目》,评估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依据评估报告,对仁和翔鹤受国家监管限制出售的存货、固定资产专项设备、在建工程等,共计提减值1413.14万元。

  后续安排:基于以上情况,由于公司产品完全依赖国际市场销售,目前公司对于该项目正在积极想方设法调整产品结构,未来计划继续加快工业提取设备正常化,尽力争取海外客户,重点发展出口原料产品、酊剂、电子烟油这类高附加值客户,同时进行提取装置替代产品方案,如生物发酵中间体进行精提和天然植物提取等。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6,894.25万元,考虑转回或收回影响,确认减值损失6,873.94万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减少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155.40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6,155.40万元。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8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和药业”)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自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理财的目的

  出于现金管理的需要,为充分发挥自有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理财的品种

  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固定及浮动收益率产品和国债逆回购等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安心快线、日鑫月溢、日积月累、农银时时付、乐享天天、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实施稳健型的滚动理财。

  公司投资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证券、信托等及其他合格专业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投资理财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额度的自有经营性盈余资金用于进行低风险、高流动性的每笔期限不超过1年或1年内可转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理财,且上述额度内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其中,公司购买的“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等起息日开始后每 1 天为一个投资周期的产品,购买赎回操作较为频繁,该产品持有期限最短为 1 天,因此会导致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较大。

  4、投资理财的授权期限

  上述额度内的投资理财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5、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上述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品种,投资风险较小,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本次投资理财未构成关联交易,但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投资理财的信息披露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在该授权期限内,若公司在投资目的、投资品种、投资期限、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实施方式等均符合本议案内容,则公司将不再单独披露购买具体理财产品的公告(当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除外)。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二、投资理财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投资产品;

  2、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投资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投资理财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控制度,可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1年以内的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风险可控,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9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

  2023年,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叮当快药(北京)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含所有控股的子、孙公司)(以下简称“叮当快药”)、深圳市闪亮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累计总额为27,000.00万元。

  根据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以上关联公司已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2、构成关联交易的原因

  叮当快药、深圳市闪亮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同一控股股东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本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联交易投票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会对确认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未参与表决。

  4、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该等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标准,不存在损害各方利益的行为,特别是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需求,2022年公司与关联方叮当快药和深圳市闪亮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累计总额为25,315.82万元。

  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3年公司与关联方叮当快药和深圳市闪亮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累计总额为27,000.00万元。

  关联董事杨潇、肖正连、张威、彭秋林、姜锋、张自强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由于交易对手方系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因“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因此本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23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交易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叮当快药(北京)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上述关联人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均良好,履约能力较强,有支付能力,不存在进行该等关联交易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求,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协议;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获公司董事会批准后,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关联方签署协议或者按订单的形式履行交易。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具备可持续性特征,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上述交易均在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内,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对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加以充分利用,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保证公司正常运营,提高了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均遵循市场化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成本水平,通过平等协商确定,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包括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是基于公司的实际需求,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届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增加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整合各方资源,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平、互惠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2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3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在南昌元创国际18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长杨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黄武军先生就2022年度工作情况和公司业绩等情况向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汇报。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2023-015)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2023-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153,215,069.28元,同比增长4.41%。实现利润总额953,539,857.97元,实现净利润711,556,917.0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74,441,773.76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长了-13.62%。

  具 体 财 务 数 据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1,713,705.3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5,171,370.53元,加上以前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1,250,621,249.6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427,169,761.02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399,938,2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00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并披露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安排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3-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证券投资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核查,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已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已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在审议高管薪酬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关联董事黄武军、彭秋林、张自强、姜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自有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自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2023-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使用募集 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 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亦发表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2114号)。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3-019),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本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杨潇、肖正连、黄武军、彭秋林、张自强和姜锋回避表决。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司关于 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3-020),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2023-021),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杨潇、肖正连、黄武军、彭秋林、张自强和姜锋回避表决。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全文详见同期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2年年度报告书面确认意见;

  3、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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