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1309 证券简称:万得凯 公告编号:2023-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3年度将与关联方玉环同浩金属制品厂(以下简称“玉环同浩”)、玉环精纳阀门配件厂(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玉环精纳”)、玉环心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环心海”)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630万元。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钟兴富、陈方仁、陈金勇、陈礼宏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1、由于关联交易数据统计存在一定的客观因素,为了保证关联交易数据的准确性,故统计2023年年初至披露日前上一月末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2、2023年度预计金额未经审计,2022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已经审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公司2022年同类业务实际发生额。
2、本表为初步统计数据,具体以经审计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玉环同浩金属制品厂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玉环同浩金属制品厂
公司类型:个体工商户
公司住所:浙江省玉环市龙溪镇小密溪村高山头鑫福路91号
法定代表人:刘珊珊
注册资本:10万元
经营范围:建筑及家具用金属配件、阀门、水暖管件、紧固件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0.28万元,净资产为18.5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219.44万元,净利润8.39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2021年3月15日-5月11日之间,公司实际控制人钟兴富兄弟的配偶颜金珠曾为玉环同浩的实际控制人。截至2021年末,玉环同浩在过去12个月内为公司的关联方;截止2022年末,玉环同浩与公司末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玉环同浩依法存续、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关联方:玉环精纳阀门配件厂(普通合伙)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玉环精纳阀门配件厂(普通合伙)
公司类型:普通合伙企业
公司住所:浙江省玉环市龙溪镇花岩浦村
法定代表人:张红苗
注册资本:10万元
经营范围:阀门配件、阀门、汽车配件、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建筑及家具用金属配件制造、加工及销售(不含特种设备和重要工业产品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57.26万元,净资产为69.4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515.86万元,净利润20.56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玉环精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汪礼琴配偶徐敬伯的姐妹徐灵华参股20%的企业,比照关联方进行披露。
3、履约能力分析
玉环精纳依法存续、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方:玉环心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玉环心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玉环市龙溪镇山里村
法定代表人:林金富
注册资本:600万元
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投资业务,农业观光旅游项目开发,房地产开发,房屋维修养护服务,文化艺术咨询服务,策划创意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
财务状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110万元,净资产为469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233万元,净利润0.37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玉环心海为台州万得凯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持股40%的企业,台州万得凯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钟兴富、陈方仁、汪素云、汪桂苹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玉环心海依法存续、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将参照公司与其他独立第三方同类业务约定,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客观需要。日常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明确、合理,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而对其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钟兴富、陈方仁、陈金勇、陈礼宏回避表决,预计2023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630万元人民币。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预计的2023年主要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是合理的、必要的。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交易金额,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309 证券简称:万得凯 公告编号:2023-015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
增资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
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全资子公司金宏铜业(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铜业”)增资230万美元,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并以超募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1号)同意注册,公司以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39.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5,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861,313,391.40元,其中超募资金341,814,891.4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9月13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天健验〔2022〕47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金宏铜业(越南)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并经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10,000万件阀与五金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40,584.44万元调增至49,486.57万元,除使用原项目募集资金40,584.44万元外,不足部分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902.13万元进行补足。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关于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核查意见》对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事项无异议。截至公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剩余超募资金25,497.24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三、本次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增资购买土地使用权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为优化区域生产基地布局,增强公司整体产业配套能力,进一步降低成本,提升公司海外市场的份额,有效规避美国市场的风险,继续深化公司的国际化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全资子公司金宏铜业增资230万美元,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并以超募资金进行等额置换。该土地位于越南前江省龙江工业园区内(约24亩,实际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登记证的面积为准),总地价预计约230万美元(实际价格以合同成交价格为准)。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宏铜业的注册资本将由980.00万美元增加至1,210.00万美元,公司仍持有金宏铜业100%股权。
本次增资的超募资金将全部用于投资项目的实施和建设。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宏铜业(越南)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1201626688
公司住所:越南前江省新福县新立第一社龙江工业园,58A,59A 号地块
法定代表人:钟兴富
注册资本:98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20年5月15日
经营范围:机加工、金属处理及涂层(生产铜棒、铜阀?、铜管件);生产塑料制品(生产塑料阀?、塑料管件)
2、财务状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6,776.65万元,净资产为6,692.82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0.33万元。(经审计)
3、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宏铜业注册资本由980万美元增加至1,210万美元,公司仍持有金宏铜业100%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五、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情况
1、土地位置:宗地位置拟定位于越南前江省龙江工业园区(具体位置以工业园区规划布局为准)
2、使用权出让年限:自签署合同之日起至2057年11月26日止。
3、土地性质:工业用地
4、土地面积:约24亩(最终面积以实际出让为准)
5、预计出让金额:约230万美元(最终购买价格以合同成交价格为准)
6、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子公司实缴出资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等事宜。
六、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
1、根据实施进度和具体情况,采用自有外汇支付时,财务部根据审批后付款申请单的外汇种类及金额,办理自有外汇付款,并汇总外汇使用支付资金明细表(外汇支付按照交易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该外币的外汇中间价折算人民币金额);
2、公司财务部门统计项目中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的情况与置换情况;
3、财务部发起置换申请审批流程,经公司内部资金调拨流程审批后,方可进行置换,置换申请获批后,同时报送至保荐机构处备案;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置换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5、年度审计时,公司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包括对上述资金支付情况的核查。
七、本次实施事项的目的与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为优化区域生产基地布局,增强公司整体产业配套能力,进一步降低成本,提升公司海外市场的份额,有效规避美国市场的风险,继续深化公司的国际化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增资事项,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资本结构;能提升金宏铜业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业务拓展;也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能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本次增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现有财务结构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后续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金宏铜业增资用于购买越南前江省龙江工业园区的土地使用权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对于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未来投资规划具有长期性和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八、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需求,为优化区域生产基地布局,增强公司整体产业配套能力,并且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金宏铜业增资230万美元用于购买越南前江省龙江工业园区的土地使用权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金宏铜业增资230万美元用于购买越南前江省龙江工业园区的土地使用权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区域生产基地布局,增强公司整体产业配套能力,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增资230万美元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增资230万美元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优化公司区域生产基地布局,增强公司整体产业配套能力,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增资230万美元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金宏铜业增资用于购买越南前江省龙江工业园区的土地使用权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金宏铜业增资用于购买越南前江省龙江工业园区的土地使用权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金宏铜业增资用于购买越南前江省龙江工业园区的土地使用权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309 证券简称:万得凯 公告编号:2023-012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通知的要求,执行新的企业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准则解释16号》规定:“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准则解释第16号》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309 证券简称:万得凯 公告编号:2023-018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ww.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本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玉环市龙溪镇东港村渔业万得凯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2)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次议案的所有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电子邮件请在2023年5月11日16:30前送达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浙江省玉环市龙溪镇东港村渔业万得凯证券事务部。邮编:317609(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或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9:00—11:00时和13:30—16:30时。
3、登记地点:浙江省玉环市龙溪镇东港村渔业万得凯股份接待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曼
联系电话:0576-87498555
联系传真:0576-87491665
电子邮箱:dmb@zjwdk.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玉环市龙溪镇东港村渔业万得凯股份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具体操作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309”,投票简称为“万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委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5月11日16:30之前以电子邮件、邮寄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1309 证券简称:万得凯 公告编号:2023-014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
2、投资金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此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更好地应对汇率风险,锁定交易成本,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降低未来偿债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总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此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审慎的大型银行金融机构。
4、投资期限
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自经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的交易文件,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履约风险低。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平抑汇率波动对外销业务的盈利能力造成较大波动风险之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3、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就对外投资权限、后续日常管理等进行了规范。公司将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规模,确保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交易;
4、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锁定汇兑成本,具有必要性。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公司经营情况需要,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且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系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降低未来偿债汇率波动风险。且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309 证券简称:万得凯 公告编号:2023-017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业务收入尚未经审计,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2021年业务数据进行披露;除前述之外上述其他基本信息均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情况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1] 2022年,签署微光股份、赞宇科技、兄弟科技、纽泰格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凯迪股份、兄弟科技、金盾股份、双环传动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签署长海股份、兄弟科技、蠡湖股份等2019年度审计报告。
[注2] 2022年,签署慈星股份、双环传动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签署旺能环境2019 年度审计报告。
[注3]2022年,复核解百集团、莎普爱思、申科滑动等上市公司2021 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复核解百集团、仙居药业、浙江医药等上市公司2020 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复核滨江集团、浙江医药、莎普爱思等上市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其在2022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审计机构能够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以来,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有利于投资者真实、准确地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309 证券简称:万得凯 公告编号:2023-019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辞职情况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陈雪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职务(原定任期至2025年12月14日届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根据相关规定,陈雪平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雪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台州协力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离职后将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
陈雪平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推动公司IPO上市、规范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陈雪平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聘任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聘任黄曼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黄曼简历详见附件),聘任吴文华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吴文华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黄曼女士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且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6-87498555
传真:0576-87491665
邮箱:dmb@zjwdk.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玉环市龙溪镇东港村渔业万得凯股份
特此公告。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附件:简历
1、黄曼女士:198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中级经济师。曾任职于盛景网联企业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汇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吴文华先生:197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中级会计师。曾任职于浙江华亮制动器有限公司、浙江希恩西机械有限公司、浙江玉环大永发眼镜企业有限公司、浙江欧宜风家具有限公司、浙江强能胜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文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301309 证券简称:万得凯 公告编号:2023-010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战略布局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现行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具体实施及调整后的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项。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公司在现有组织架构基础上,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对内部组织以及各部门职责进行优化,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组织运营效率。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附件:
证券代码:301309 证券简称:万得凯 公告编号:2023-013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15:00-17:00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
本次业绩说明会出席人员有: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陈方仁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陈金勇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陈礼宏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黄曼女士,独立董事黄良彬先生,财务负责人吴文华先生,保荐代表人许一忠先生、李晨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16:00前访问(https://ir.p5w.net),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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