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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韩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4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 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较年初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注1: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52.58%,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增加所致;

  注2: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47.58%,主要系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终止确认所致;

  注3: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增加100.00%,主要系本期收到以承兑汇票结算的电费款所致;

  注4:预付账款较年初减少55.70%,主要系本期预付材料货款及工程款减少所致;

  注5: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49.44%,主要系本期投资建设宁东250MW光伏发电项目资本性支出增加所致;

  注6: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50.30%,主要系本期投资新建宁东光伏发电项目可使用增值税留抵增加所致;

  注7: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100.00%,主要系本期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注8:合同负债较年初增加220.32%,主要系本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注9: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增加31.55%,主要系本期预提部分工资费用未发放所致;

  注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51.31%,主要系本期提前偿还部分项目贷款所致。

  (二)本报告期合并利润表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注1:销售费用同比减少72.31%,主要系本期销售服务费减少所致; 

  注2:研发费用同比增加1105.49%,主要系本期研发项目费用化支出增加所致; 

  注3:投资收益同比增加287.88%,主要系本期联营企业盈利增加所致;

  注4: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360.34%,主要系本期应收款项回款冲回计提的坏账准备所致;

  注5: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145941.52%,主要系本期收到补偿收入所致; 

  注6: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99.53%,主要系上期发生赔偿损失所致;

  注7:利润总额同比增加103.57%,主要系本期新能源发电收入增加所致;

  注8: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187.64%,主要系本期母公司盈利使用可弥补亏损,转回前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所致;

  注9:净利润同比增加95.18%,主要原因同注7;

  注1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8.81%,主要原因同注7。

  (三)本期合并现金流量表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注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47.88%,主要系本期收到结算的补贴电费增加所致;

  注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69.04%,主要系上期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款所致; 

  注3: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加36.65%,主要原因同注1;

  注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61.58%,主要原因同注1;

  注5: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100.00%,主要系上期收到联营企业支付股利款所致;

  注6: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减少100.00%,主要原因同注5;

  注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8867.34%,主要系本期投资建设宁东250MW光伏发电项目资本性支出增加所致;

  注8: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增加8867.34%,主要原因同注7;

  注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0314.98%,主要原因同注7;

  注10: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100.00%,主要系本期资金池借款增加所致;

  注11: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加100.00%,主要原因同注10;

  注12: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677.34%,主要系本期提前偿还部分借款所致;

  注13: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100.00%,主要系上期偿还资金池借款所致;

  注14: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增加351.39%,主要原因同注12;

  注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25.99%,主要原因同注10;

  注1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减少229.53%,主要原因同注7。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非公开协议方式现金收购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阿拉善左旗贺兰山200MW风电项目相关资产和负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采用非公开协议方式以人民币63,800.00万元收购宁夏能源阿拉善左旗贺兰山200MW风电项目相关资产和负债,该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3月1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九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新能源分公司的议案》,并于2023年4月11日取得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新能源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目前相关资产负债正在进行转移登记。

  2.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九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且经公司2023年4月7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申报文件并于2023年4月20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韩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丽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红亮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韩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丽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红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6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次监事会决议暨对2023年

  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九届三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春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82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2月修订)》的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现就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3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召集人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25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202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靖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出席现场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股份284,089,9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232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5,828,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41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为通过。其中第6项议案、第8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88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4%;反对2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8%;弃权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9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08%;反对2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78%;弃权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1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8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反对2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0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22%;反对2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88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4%;反对3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9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08%;反对3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88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4%;反对3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9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08%;反对3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88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4%;反对2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8%;弃权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9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08%;反对2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78%;弃权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1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0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22%;反对2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0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22%;反对2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事项说明: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股份284,089,900股,在表决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88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4%;反对3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9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08%;反对3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8: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9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08%;反对3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9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08%;反对3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事项说明: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股份284,089,900股,在表决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会议同时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1、议案3-8经公司九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经公司九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白帆律师、王璐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参与投票表决的股东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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