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3-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已于2023年4月24日向全体董事发送紧急会议通知,召集人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就紧急通知的原因进行了说明,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书面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选举于逢良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原各专门委员会任期届满,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委员情况如下:
1、 战略委员会:董事于逢良、董事田景成、独立董事阮金阳,选举董事于逢良为主任委员;
2、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常琦、独立董事阮金阳、董事张全伟,选举独立董事常琦为主任委员;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谢永涛、独立董事常琦、董事田景成,选举独立董事谢永涛为主任委员;
4、 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阮金阳、独立董事谢永涛、董事王连彬,选举独立董事阮金阳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因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拟聘任于逢良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因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拟聘任田景成、何小朝为公司副总经理、胡旸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拟聘任李泉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此外,为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董事会聘任成甜甜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3-047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已于2023年4月24日向全体监事发送紧急会议通知,召集人在本次监事会会议上就紧急通知的原因进行了说明,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书面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选举陈敏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一致,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3-048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及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九届董事会成员
1、 非独立董事:于逢良、赵宇雍、王连彬、田景成、张全伟、何小朝
2、 独立董事:常琦、阮金阳、谢永涛
3、 董事长:于逢良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 战略委员会:董事于逢良(主任委员)、董事田景成、独立董事阮金阳
2、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常琦(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阮金阳、董事张全伟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谢永涛(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常琦、董事田景成
4、 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阮金阳(主任委员)、独立董事谢永涛、董事王连彬
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3-027)。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刘海涛、张智勇
2、职工代表监事:毛彦、施阳、陈敏
3、监事会主席:陈敏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未低于监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上述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25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3-028)、《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23-046)。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1、总经理:于逢良
2、副总经理:田景成、何小朝
3、董事会秘书:李泉
4、财务总监:胡旸
5、证券事务代表:成甜甜
上述人员任期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泉、胡旸、成甜甜的简历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李泉及证券事务代表成甜甜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附下: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一)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鹏、张粮、高利、张凤阁以及独立董事王晋勇、刘秀文、赵国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除高利、张凤阁仍在公司任职外,其余人员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利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张凤阁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0股,其余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 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冯焱、于中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离任后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焱、于中华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连彬、张凤阁、张全伟、刘岵、张宝欣、秦宇、陈敏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离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连彬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张凤阁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0股,张全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刘岵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00,000股,张宝欣直接持有公司股票80,000股,秦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0股,陈敏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
上述持有公司股份的已离任人员,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第八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八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及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1、 李泉,女,出生于1980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学士,法律职业资格。曾任职于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一直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法律业务,2021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风控总监、吉林省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省英才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法务总监、证券部经理。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5,000股,过去12个月内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选举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 胡旸,男,出生于1983年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硕士,美国注册会计师(USCPA),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财务经理。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4,0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选举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 成甜甜,女,出生于1992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硕士,法律职业资格。曾任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专员、公司证券事务主管。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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