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021 公司简称:奥福环保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第四条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专注于蜂窝陶瓷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以此为基础面向大气污染治理领域为客户提供蜂窝陶瓷系列产品。公司深耕于柴油车用蜂窝陶瓷载体的研发与生产,在重型商用货车应用的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方面拥有较为明显竞争优势。公司生产的直通式载体和壁流式载体主要应用于柴油车尤其重型柴油车尾气处理。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蜂窝陶瓷系列产品和VOCs废气处理设备。其中蜂窝陶瓷系列产品主要包括机动车后处理用的直通式载体(DOC、SCR、ASC和TWC)、和壁流式载体(DPF、ACT-DPF、SiC-DPF和GPF)、船机后处理用载体以及工业工程配套用的节能蓄热体。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蜂窝陶瓷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滑石、高岭土、氧化铝、纤维素等。主要能源为天然气和电力。公司主要采取“以产定购”的模式进行采购,并根据市场情况考虑安全库存。蜂窝陶瓷产品主要原材料采购根据连续生产的特点采取持续采购的模式。物流部根据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向采购部下发采购通知,由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公司物流部对各项主要原材料均设有安全库存,在库存原材料低于安全库存的情况下,物流部通知采购部按照采购申请实施采购。采购的发起、审批均通过ERP系统进行。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加合理库存的生产模式。公司蜂窝陶瓷载体和节能蓄热体产品主要为备货式生产和订单式生产相结合。
3.销售模式
(1)公司销售采用直销模式,根据国内外客户不同分为内销和外销,其中蜂窝陶瓷载体产品分别销往国内和国外,节能蓄热体主要为内销。
蜂窝陶瓷载体销售模式
①内销模式
公司蜂窝陶瓷载体产品的国内客户主要为催化剂涂覆厂商,主要采取订单式直接销售。公司产品报价主要参考市场价格,同一产品一般按年适度降价。
②外销模式
公司海外直销的蜂窝陶瓷载体产品客户主要是为内燃机尾气后处理系统后市场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公司及船机厂商等,目前主要以DPF和船机载体为主,主要客户分布于美国、加拿大、韩国、芬兰、印度等国家。公司蜂窝陶瓷载体产品外销流程一般为客户审核、达成协议、客户订单、组织生产、包装、报关出口。目前公司的外销主要有VMI和非VMI两种模式:
第一,VMI模式。该模式下,公司在海外租赁仓库,根据客户的需货预测量批量发货,在与客户确认产品的规格和数量后,公司运输发货至海外港口,客户完成清关后入VMI仓库。客户根据实际需要分阶段向公司发出提货申请,经确认后客户自行去仓库提货。公司根据客户每批领用数量于月末或次月初与客户对账,确认客户当期领用数量、金额及VMI仓库库存,以客户领用金额确认当期销售收入,未领用的货物仍为公司所有。
第二,非VMI模式。该模式下,公司根据客户下达的订单直接将货物通过空运或者海运方式发往客户。公司对出口的货物完成报关后确认收入。
4.研发模式
公司以蜂窝陶瓷技术为基础研发方向,重点围绕机动车排放标准研发蜂窝陶瓷载体技术并实现产业化。公司根据战略规划、法规技术要求并结合客户具体需求进行研发立项,以课题为单位进行产品先期规划,与下游汽车主机厂商进行充分的技术沟通,保证技术协同和产品配套。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环保、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代码:C3591)。
(1)行业发展阶段
自美国康宁公司在20世纪70年代开创蜂窝陶瓷载体行业以来,行业内逐渐形成了以康宁和日本NGK公司为寡头的垄断格局,主导着汽车尾气后处理产业。一方面,国内大气污染治理形势仍然严峻,人们对机动车排放污染日益关注;另一方面,治理尾气污染的核心技术和产品长期掌握在国外垄断巨头手中,国内汽车产业仍需遵守环保法规和标准。国内汽车产业发展处在一个较为被动的局面之中。
康宁和NGK享受了汽车产业高速发展的先发红利,而国内载体厂商则将充分受益于环保法规带来的渗透率提升,2019年7月1日天然气车国六排放标准、2020年7月1日轻型汽车、重型汽车城市车辆、2021年7月1日重型柴油车等国六排放标准实施后,国内蜂窝陶瓷载体厂商的技术突破和市场份额提高,国内主机和整车厂商逐步开启了蜂窝陶瓷载体国产化替代进程,在此背景下国内蜂窝陶瓷载体市场被国外寡头垄断的局面正在被逐步打破。同时,随着我国政府对大气污染治理的深入,尤其是非道路国四标准于2022年12月1日起的全面实施,推动我国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控制迈向新阶段,为蜂窝陶瓷载体行业带来新的市场机遇。
(2)行业基本特点
①排放法规与蜂窝陶瓷载体技术相互影响
排放标准一般为强制标准,从而使法规涉及到的排放技术所需蜂窝陶瓷载体成为事实上的法规件。排放法规的升级与蜂窝陶瓷载体技术的革新相互影响。一方面,蜂窝陶瓷载体的技术创新为法规升级提供了技术支撑与保障;另一方面,排放法规又决定了排放净化技术路线进而推动蜂窝陶瓷载体技术的发展。
A.法规升级促进陶瓷载体技术创新
从2000年至今,为了控制汽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降低汽车尾气对环境的污染,我国参照欧盟汽车的排放标准体系相继制定了一系列中国的排放法规,完成了从国一到国六的跨越。目前实施的国六标准是根据国五标准的实施情况和国内机动车实际情况进行的一次自主创新,也是目前全球最严的汽车排放法规之一,对蜂窝陶瓷载体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
为了满足更高的排放标准,蜂窝陶瓷载体需提高处理尾气的效率,不断提高各项性能指标。SCR、DOC、TWC载体向着高孔密度、超薄壁方向发展;DPF、GPF向着高孔隙率、窄孔径分布和高耐热冲击的方向不断提高。
B.蜂窝陶瓷载体是排放控制技术路线的基础
主机或整车厂商执行排放法规,需要明确相关尾气后处理系统的技术路线。蜂窝陶瓷因其结构、理化性质等特点天然适合作为催化剂载体,其发展也助力排放法规升级,并影响着排放控制技术路线的确定,载体一般也以技术路线中某处理环节的原理命名。
随着蜂窝陶瓷载体技术的发展,特别是热膨胀系数不断降低、壁越来越薄、单位截面上的孔目数越来越多,蜂窝陶瓷载体可以涂覆更多的催化剂,为尾气化学反应提供更大的接触面积,提高了尾气处理效率。DPF和GPF技术为捕集尾气中颗粒物,减少大气雾霾因子,提供了可行的方案。蜂窝陶瓷载体技术发展为更严格的排放法规提供了技术基础,因此,尾气后处理技术路线也根据蜂窝陶瓷载体技术水平而确定。
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尾气治理技术路线主要借鉴柴油车尾气后处理系统,开发柴油车蜂窝陶瓷载体技术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污染物控制具有先导和示范作用。
蜂窝陶瓷载体既因排放法规而发明,又因排放法规升级而发展;排放法规既借助蜂窝陶瓷载体具有了实施路径,又因蜂窝陶瓷载体技术的发展具备了持续升级的产业基础。排放法规和蜂窝陶瓷载体技术呈现出互相影响并融合发展的特点。
②蜂窝陶瓷载体技术壁垒较高
蜂窝陶瓷载体的技术壁垒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A.蜂窝陶瓷技术研发因涉及多个学科、难以通过逆向工程模仿、人才短缺、技术升级快等因素,导致技术研发难度高。
首先,蜂窝陶瓷载体的技术研发具有多学科交叉的特点,需要研发人员对相关学科的知识有深刻的理解。其次,该技术难以通过逆向工程模仿。一方面,康宁和NGK公司凭借其在蜂窝陶瓷载体领域的先发优势,树立了极高的技术壁垒;另一方面,堇青石蜂窝陶瓷载体需要在高温中生成堇青石,堇青石材质的晶型定向排列状况是影响载体热膨胀系数的关键因素,材料本身一般难以通过逆向工程进行模仿,只能依靠自主研发,从原材料配方到烧成工艺,研发人员对每个环节的技术研发都要从零开始。第三,蜂窝陶瓷载体发明以来,仅不足50年的历史,技术集中于康宁公司和NGK公司,行业人才稀缺。蜂窝陶瓷载体对研发人员综合知识储备及运用能力均有较高要求,也导致本行业高水平研发人员数量较少。
B.蜂窝陶瓷载体制造过程中,影响因素多而复杂,工序繁杂且制造设备多为非标设备,量产出性能合格稳定、符合客户标准的产品难度高。
首先,蜂窝陶瓷载体的核心指标是壁厚和热膨胀系数,制造过程中对主、辅材料的选择和配比、混料工艺、模具工艺、挤出工艺、干燥工艺、烧成工艺、温场控制、后续处理等多个环节均有特殊要求,各环节因素互相影响,控制难度高。其次,蜂窝陶瓷生产工艺精密复杂,公司SCR载体的生产工艺有19道工序,DPF的生产工艺有23道工序,关键控制点较多。繁杂的生产工序环节对产品质量一致性控制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任何一个工序环节未能达到技术要求,都有可能导致最终产品出现质量瑕疵。此外,蜂窝陶瓷载体对生产设备要求较高。长期处于国外垄断的环境之下,市场上缺少适用的通用型生产设备,一般需要蜂窝陶瓷载体企业定制或对通用型设备进行改造,这对蜂窝陶瓷载体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③蜂窝陶瓷载体具有关键核心汽车零部件特点
目前,大气环保排放法规强制要求新车出厂需具有尾气后处理系统。在汽车尾气后处理系统中,蜂窝陶瓷载体为尾气处理化学反应提供了反应场所,其结构和物理性能决定了尾气处理的效率,是汽车尾气后处理系统的核心部件,具有以下行业特点:汽车产业链上的发动机主机或整车厂商确定蜂窝陶瓷载体新供应商时,需要经过长时间的考察审核;要求蜂窝陶瓷载体企业在供货前具备规模量产的能力;蜂窝陶瓷载体企业通常需要先进行产能投入,以达到主机或整车厂商对供应商量产能力的要求等。出于时间成本和质量风险考虑,主机或整车厂商一般不轻易更换主要零部件供应商。这些亦形成新进入者的壁垒。
④寡头垄断的全球市场格局
长期以来,蜂窝陶瓷载体全球市场由美国康宁公司和日本NGK公司垄断,二者合计约占全球蜂窝陶瓷载体90%以上市场份额,蜂窝陶瓷载体制造技术和产品标准的发展亦由这两家公司主导推动。随着国内蜂窝陶瓷载体企业的技术突破,国内企业在汽油车、轻型柴油车载体市场的竞争力不断增强,但全球汽车尾气处理载体市场尤其重型柴油车用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由康宁和NGK公司主导的市场格局未发生根本改变。
(3)主要技术门槛
蜂窝陶瓷载体是技术密集型产品,其研发生产涉及无机化学、机械加工学、流体力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学、热工学、催化化学等学科,需要大量的复合型研发人员;产品技术含量高,依赖于长期技术积累和研发投入,产品性能的优化也要经历持之以恒的探索和反复实验,人才培养需要较长时间。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深耕于柴油车用蜂窝陶瓷载体的研发和生产,在重型柴油车应用的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方面拥有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公司凭借多年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研发及生产优势优先取得大尺寸(截面直径≥250mm)全套(DOC+DPF+SCR+ASC)型式核准证书,并实现批量供货。2021年7月1日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给整个机动车尾气处理产业链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大幅度提升了相关配套尾气催化材料的用量(包括蜂窝陶瓷载体),促使蜂窝陶瓷载体市场得到新的发展。此外,2022年12月1日非道路国四排放标准实施,推动我国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控制迈向新阶段,为蜂窝陶瓷载体行业带来新的市场机遇。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2022年12月1日非道路国四排放标准实施,意味着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林业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须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标准。非道路国四标准管控要求新增颗粒物粒子数量(PN)限值,通用技术手段为加装柴油颗粒捕集器(DPF),蜂窝陶瓷载体行业市场容量进一步拓宽。此外,由于非道路移动机械运行工况复杂,发动机原排颗粒物排放量大,碳化硅凭借优良的高温性能、较高机械强度、良好抗热振性能及较好的化学稳定性成为部分后处理系统制备载体的首选材料。公司掌握了碳化硅质DPF(对称孔和非对称孔结构)制备方法,具备了商业化量产条件,可以全方位满足客户需求。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377.1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8.5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3.73万元,由盈转亏。公司业绩变动原因主要是:(1)报告期内,公司受商用车重卡市场景气度下降导致营业收入下降。(2)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持续加强研发投入;同时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增加1,172.92万元,导致年度费用增幅较大。(3)报告期内,公司遵循谨慎性原则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114.07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3-008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4号)核准,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6.17元,募集资金总额52,3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627.9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712.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年10月31日出具了会验字〔2019〕第7830号《验资报告》。
(二)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752.2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7,510.50万元。
(2)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34.50万元,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手续费0.3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631.97万元,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620.61万元,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手续费9.68万元。
综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的金额为37,510.5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8,201.5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5,671.5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2019年10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分别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临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完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因“年产200万升DOC、160万升TWC、200万升GPF载体生产项目”建设项目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注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70101040020562);同时公司开立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注销齐鲁银行临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6617004101421000258)。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加了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2022年4月21日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投项目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偿还的余额为3,00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2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加土地配置,将投资总金额由6,594.65万元调整为6,823.38万元。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减少土地配置,调整设备、研发费用等投入比例,调整后总金额6,823.38万元不变。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2年度,奥福环保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3-013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8:00-10: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或个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个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出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出席: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代理人的姓名;
是否具有表决权;
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列明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委托人的股份数额。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需附上上述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联系电话:0534-4260688
传真:0534-4266655
邮箱:shandongaofu@aofuchina.com
联系人:张凤珍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3-015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37,334.02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基于对2022年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2023年经营业务需要做出的客观判断,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3-009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被担保人均为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子公司,具体为:全资子公司德州奥深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奥深”)、蚌埠奥美精密制造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奥美”)、重庆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奥福”)、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奥福”)和控股子公司江西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奥福”)。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1,300万元,担保类型为融资类担保。
●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奥福拟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公司提供股权比例60%的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江西高环陶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股权比例40%的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8,498.27万元。
●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经营需要,同意德州奥深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蚌埠奥美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重庆奥福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安徽奥福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4,300万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江西奥福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并由公司按持股比例(60%)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德州奥深基本情况
名称:德州奥深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02月29日
注册地点:临邑县高新区花园大道东首
法定代表人:潘吉庆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环保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和安装;高、低压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及直流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机电设备安装;特种作业(结构补强);环保节能技术推广及技术进出口;销售其他机械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以上产品的货物进出口业务;环保工程设计、工业窑炉设计及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德州奥深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重庆奥福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04月22日
注册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广富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张旭光
注册资本:7,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制造、销售:蜂窝陶瓷、蜂窝陶瓷载体、精密陶瓷、填料;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奥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安徽奥福基本情况
名称: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0日
注册地点:安徽省蚌埠市经济开发区淮光嘉苑商业1#楼12号
法定代表人:潘吉庆
注册资本:6,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蜂窝陶瓷、精密陶瓷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徽奥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4、蚌埠奥美基本情况
名称:蚌埠奥美精密制造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5日
注册地点: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2595号大学科技园东楼1001室
法定代表人:江涛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精密制造技术研发;模具制造、加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蚌埠奥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5、江西奥福基本情况
名称:江西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7月29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景德镇高新区梧桐大道合盛光电产业投资公司一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江涛
注册资本:5,699.1617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江西奥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0%股权,江西高环陶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
6、德州奥深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7、重庆奥福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8、安徽奥福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9、蚌埠奥美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10、江西奥福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德州奥深、蚌埠奥美、重庆奥福、安徽奥福、江西奥福(公司提供股权比例60%的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江西高环陶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股权比例40%的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或项目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或项目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或项目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8,498.27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83%,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3-011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上午10: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8名。会议由董事长潘吉庆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无资本公积转增方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预计公司对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关联交易额度为630万元,分别为材料采购80万元,仓储物流费用540万元,房屋租赁1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方已遵循了公正规范处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累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8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2023年拟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1,300万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2,357.68万元,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37.26万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3-014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1.81亿元(壹拾壹亿捌仟壹佰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押汇、保函等综合业务。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且在股东大会未通过新的议案前均有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拟向各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500万元;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4,000万元;
3、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000万元;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1,000万元;
5、兴业银行济南分行15,000万元;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元;
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00万元;
8、山东临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万元;
9、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元;
10、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元;
11、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万元;
12、邮政储蓄银行临邑支行3,000万元;
13、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2,000万元;
14、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临邑支行2,500万元;
1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6,400万元;
1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00万元;
17、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
18、包括但不限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另外申请不超过18,900万元的授信额度;
19、包括但不限于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济南分行另外申请不超过6,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含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含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公司及子公司皆可以使用上述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申请工作中,金融机构如需要提供相关征信措施,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内提供相应保证、质押、抵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及时办理资金融通业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内向金融机构办理申请授信相关事宜,且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3-005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4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3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627.9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712.0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783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附表1: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2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
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符合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维护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3-006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遵循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2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为2,357.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 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了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票据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及估计。经测试,2022年度共冲回信用减值损失894.20万元。
2. 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估计存货可变现净值时,管理层考虑存货持有目的,同时结合存货的库龄、保管状态以及未来使用或销售情况作为估计的基础。经测试,2022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计3,251.88万元,其中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114.07万元,占比95.76%。计提存货跌价金额较大主要原因是:
① 2022年公司开工率较低无法形成规模化效应,加之产品一般按年适度降价影响,导致部分利润偏低的产品出现生产成本高于预期销售单价的情况。
② 公司部分模具因排放法规升级以及客户标准变更(如孔密度、重量分区变化等),造成早期的模具无法满足客户要求。
以上综合因素导致公司年末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相应计提跌价准备3,114.07万元。
三、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2,357.68万元,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37.26万元。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已经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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