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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577                                                  公司简称:龙版传媒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2年年末总股本444,444,4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8,888,888.95元(含税)。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报告期内不涉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为出版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专业出版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发挥专业优势和出版特长,充分利用各自出版领域的专业出版资源,聚焦主题主线,将主题与专业结合起来,策划出版了许多特色鲜明的重大主题出版物。同时,在经历连续3年的低迷后,实体书店突破困局、谋求发展的期待愈加强烈,一系列复苏和振兴举措将迅速显现成效,线下出版发行业务将实现小幅回升并在相当时期内保持稳定。未来一段时期,出版传媒产业将加快从传统出版向融合创新转型,从高速度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从生产制造型向知识服务型升级,进入深刻变革、重塑格局的关键时期。

  高质量发展是必由之路。当前,出版传媒行业亟需解决的突出矛盾已经从“缺不缺、够不够”的问题转变为“好不好、精不精”的问题,出版物“有高原、缺高峰”依然是普遍现象。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走高质量发展道路,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切实转变发展方式,以更加优质的文化产品供给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精神文化生活需要。

  融合发展是大势所趋。随着技术创新融合和市场需求变化,传统出版传媒行业的编、印、发内部划分逐渐消融,出版传媒产业与其他产业之间的外部边界也日益模糊,催生出许多新业态、新模式。整合内外优势资源,催化融合质变,放大整体效能,不断向融合发展要市场、要效益、要效率,已经成为出版传媒业的广泛共识。

  数字化转型是必然要求。随着数字经济普及化加速、渗透率加深,以数字阅读、知识服务等为代表的新型出版业态不断涌现,读者的阅读习惯正在从纸质图书转向手中的各种屏幕,“懂网者,得用户”正在成为新的行业规则。传统出版业的数字化转型,内容产品的网络化呈现,是大势所趋。

  线上线下协同发展是迫切需要。近年来,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极大提升了商品流通效率,有力刺激了新的消费需求,同时也对传统零售行业形成了巨大冲击,实体书店作为图书传统发行渠道已经进入发展瓶颈期。电商渠道既保有一般图书零售的最大存量,也将带来一般图书零售的最大增量,在当今一般图书零售市场中占据强势地位。向线上延伸拓展,构建线上线下协同发展格局,是传统出版发行企业面临的紧迫任务。

  公司主要从事图书、期刊及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及印刷服务等业务,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知识、信息,并向中小学生提供教材、教辅等学习资料,以满足受众的文化消费需求和教育需求。

  1.出版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下属的人民社、教育社、少儿社、科技社、美术社、北方文艺、报刊集团等多家公司从事教材教辅、一般图书、期刊和电子音像产品、数字产品的出版业务。

  公司出版物品种丰富,涵盖社科、教育、文学、科技、艺术等多个细分领域,先后多次获得国家级出版奖项,拥有丰富的作者资源和广泛的读者群体,公司及旗下出版社在其各自专业领域分别取得一系列成就,打造了具有区域文化特色的精品图书系列,在黑龙江省具有较强的文化影响力。

  2.发行业务

  新华书店集团及下属77家子公司主要负责公司的发行业务,是全国最早成立的省级新华书店集团之一。新华书店集团从事包括教材教辅、一般图书及电子音像等产品在内的批发、零售及相关产品的经营业务。

  除新华书店集团外,公司下属出版社亦有自办发行业务,主要向省内外发行其出版的教材教辅、一般图书及电子音像产品等出版物。

  3.印刷及物资贸易业务

  公司旗下印务集团及所属印刷二厂、印刷物资及出版进出口从事书刊和各类印刷品的印制服务与印刷原材料的贸易业务。公司印刷业务主要服务于各出版社、杂志社及政府部门等,通过承接公司内部业务、开拓市场等方式开展业务,与需求方签订相应加工合同后,进行加工生产。印刷物资主要从事纸张等印刷业务原材料产品的销售,重点保障本公司教材教辅、一般图书等产品的纸张等物资供应,同时也开展对外物资贸易业务。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06亿元,同比增长0.8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8亿元,同比增长7.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6亿元,同比增长14.58%。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5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1.0754元,同比增长0.7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后每股收益0.4644元,同比增长6.9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97%,同比下降1.78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46%,同比下降0.35个百分点。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50.38亿元,同比增长7.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4.22亿元,同比增长15.1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577      证券简称: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3-014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上年相比未发生变化。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3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 座24 层,首席合伙人:姚庚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5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79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3人。

  (一)业务开展情况

  中兴财光华2022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100,960.44万元,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8,394.40万元,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1,145.89万元。出具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6家,审计收费11,134.50万元。主要行业: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2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6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740.49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没有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机构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6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黄峰,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1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新英,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12家。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寿成,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10家。

  (二)会计师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独立性

  中兴财光华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2023年度报告期财务审计费用(含内控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125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财光华进行了审查和总结,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中兴财光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内控情况,切实履行了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拟聘请的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内控情况,切实履行了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本次续聘中兴财光华的决策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577      证券简称: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3-009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规定,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版传媒”“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2年12月31日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8日《关于核准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48号)核准,龙版传媒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444,445.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6,222,225.55元,扣减应承担的上市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7,415,702.3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8,806,523.2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 8 月 1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第21300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用于龙版传媒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本公司、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出版大厦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3.本公司、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用于新华书店门店经营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4.本公司、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用于新华书店门店经营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5.本公司、黑龙江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用于精品出版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6.本公司、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用于精品出版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7.本公司、黑龙江北方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用于精品出版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协议签订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应职责。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12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印刷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由黑龙江新华印刷二厂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印刷二厂”)变更为黑龙江省新华印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印务集团”)。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实施内容、实施方式和实施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实施主体的变更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印刷二厂)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印务集团),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反映了龙版传媒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天国富证券认为: 龙版传媒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龙版传媒《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5577  证券简称: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3-011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股东中国教育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和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统计表

  

  二、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统计表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中,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其余企业均为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或股东中国教育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详见附表)。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

  根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各方均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组成部分,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定价公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程序

  该日常性关联交易经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关联董事曲柏龙、张立新、金海滨、孙福军、刘超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冯向辉、窦玉前、王永德一致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表:龙版传媒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关联方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605577  证券简称: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3-012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二号—新闻出版》(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2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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