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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365                                         公司简称:立达信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03,45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元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51,035,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扣除将回购注销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后的公司总股本503,387,5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1,016,250.00元(含税)。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现有业务可分为照明业务和物联网(IoT)业务两大板块。报告期内,公司以照明业务收入为主,因此公司所处的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

  (一)照明业务

  1. 业务概述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照明行业按照应用领域分类为通用照明领域和特殊照明领域。通用照明包括家居、商店、办公、酒店、市政设施、工业、景观等常见的场景;公司的照明业务主要涵盖范围是通用照明领域。

  就通用照明而言,上游行业主要涉及LED芯片、电子元器件、五金以及包装材料等原材料提供商。下游应用领域,主要包括家庭住宅、学校、商业办公楼、道路、工厂以及其他特殊场景应用等。照明产品从表现形式看,产品具有碎片化的特点并具有差异化和定制化的趋势;从行业发展看,LED照明行业将围绕着便利、健康和循环等核心内涵进一步发展,朝着智能照明、人因照明、循环经济三大发展方向不断演进,这些将有力推动通用照明市场的发展。

  2. 经营模式

  LED照明行业的主要经营环节包括研发、生产、销售等。目前,行业的经营模式主要包括OEM、ODM、OBM等。OEM模式(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原始设备制造商模式),即LED照明生产商完全按照客户的设计和功能品质要求进行产品生产,客户利用自身品牌和销售渠道进行产品销售。ODM模式(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自主设计制造商模式),即LED照明生产商主要完成产品开发,并根据客户订单进行产品生产,客户利用自身品牌和销售渠道进行产品销售。在ODM模式中,一部分客户会向制造厂商提供具体的产品规格、性能要求,由LED照明生产企业完成具体的产品开发和生产环节;也有部分LED照明生产厂商会利用自身市场调研能力,紧跟市场动向提出自身的产品创新设计,并形成较为完整的产品方案向客户推介。OBM模式(Original Brand Manufacturer,自主品牌制造商模式),即LED照明生产商自主设计、开发产品,并以自主品牌进行销售。

  公司在国外市场以ODM模式为主,在国内市场以OBM模式为主。

  3. 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照明市场的结构性机会。

  据照明行业协会数据统计,2022年我国照明行业出口总额627亿美元,同比下降4.2%,其中光源出口额90.8亿美元,灯具出口额464亿美元(注1)。在诸多外部不利因素干扰下,2022年照明行业仍保持了稳定的出口规模,进一步凸显了我国在全球照明产业的重要地位,产业链的优势明显。在市场中大厂利用规模优势,在行业从分散到集中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结构性机会。同时,随着照明技术的发展,智能照明、健康照明以及教育照明应用等新兴细分市场发展迅速,部分应用场景有较大的潜力,呈现出不少市场新亮点。随着消费者品质需求不断增长,以及健康、智能、绿色等技术的加速发展,用户对家居生活的品质化、舒适化、智能化要求越来越高,套系化以及场景化解决方案可以更好地与家居环境适配的同时,智能互联技术根据用户的需求实现更快的反馈,产品间也可以实现互联互通,让用户享有更智能舒适的家居生活,迎合了当下用户对于理想家居生活的期待。场景化解决方案中,照明产品已经发展成为智能硬件端口,光环境已经成为家居环境中最便于体验的场景化方案。未来,健康化、智能化系统将成为照明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随着技术的进步,跨界整合的创新型产品和场景化解决方案也将创造出新的需求。

  1注:数据引用自中国照明电器协会“2022年灯具及相关产品出口分析”一文。

  (二)物联网业务

  1. 业务概述

  1. 业务概述

  

  感知层能够感知识别物体或环境状态,并且实现信息的实时采集和捕获。相关信息经由网关等转化为能够识别的信息后传达到网络层,并由网络层对采集的数据进行精准、可靠的传输。平台层提供标准化/模块化的服务,实现数据处理和挖掘、连接管理、设备管理等功能。应用层则主要包括智能硬件、软件及服务、系统集成应用等内容,形成智能化应用的解决方案,从而实现物联网在众多不同领域的运用。

  目前,在芯片、智能识别、传感器、边缘计算等物联网相关技术快速迭代演进和部分行业寻求转型升级的内在动力的共同作用下,物联网跨界融合、集成创新和规模化发展陆续取得新的突破,“物联网+行业应用”的模式在很多领域逐渐发展起来,主要热门应用领域包括智能家居、智能制造、智慧物流、智慧建筑等。

  公司以智能照明为切入点进入物联网领域,专注于智慧生活和智慧管理细分领域。自2016年起,公司在云平台、无线模组、人工智能算法以及智能硬件开发与制造等环节持续进行深度布局。物联网(IoT)智能硬件产品已实现规模化生产和销售,并保持快速增长。同时,公司通过自有品牌推动智慧生活和智慧管理领域产品、服务和生态的建设,推动自主开发的Arnoo(主要面向智慧生活)和IMP(主要面向智慧管理)两大方案平台在细分领域的应用,通过打造高效便捷的智能云平台并提供定制化的专业物联解决方案,致力于通过智能产品和服务创造更高客户价值,提高市场竞争力。

  2. 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全球物联网行业整体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全球物联网行业仍保持快速增长,物联网领域仍具备巨大的发展空间。根据CIC、BCG等研究机构数据显示,当前全球物联网行业整体渗透率平均约4~5%左右,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2)国内政策支持、鼓励物联网行业发展

  2021年9月,工信部、网信办等8部门联合印发《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系统谋划未来3年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并明确提出到2023年底,在国内主要城市初步建成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同年11月份,工信部又印发了《“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明确了推动移动物联网发展相关工程。在国家相关政策以及市场需求的推动下,我国移动物联网用户规模快速扩大。截至2022年底,连接数达18.45亿户,比2021年底净增4.47亿户,占全球总数的70%。据艾瑞咨询数据(注2),面对数字化转型持续推进,预计到2025年,中国物联网设备连接量将突破150亿。物联网设备连接量的持续增长为物联网云平台发展助力,推动平台发展出更丰富的应用服务。

  2注:数据来源于工信部官微。

  3. 行业情况

  应用场景不断丰富,产业链持续完善。边缘计算仍将带动智能终端设备市场新一轮成长。5G通信技术和人工智能等技术进步和深度融合,将推动物联网在新应用领域的渗透。我国已形成涵盖芯片、模组、终端、软件、平台和服务等环节的较为完整的移动物联网产业链。窄带物联网已形成水表、气表、烟感、追踪类4个千万级应用,白电、路灯、停车、农业等7个百万级应用。移动物联网终端应用于公共服务、车联网、智慧零售、智慧家居等领域的规模分别达4.96亿、3.75亿、2.5亿和1.92亿户(注3),行业应用正不断向智能制造、智慧农业、智能交通、智能物流以及消费者物联网等领域拓展。

  3注:数据来源于工信部官微。

  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高新技术企业,是专注于智慧生活和智慧管理领域的物联网产品和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以智能照明为起点进入物联网领域,致力于把物联网产品和服务带入家庭和校园,逐步构建万物互联的智能世界。我们在LED照明产品、控制与安防产品、智能家电以及软件和云服务等领域为客户提供安全可信赖的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与生态伙伴深度合作,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

  公司经营模式: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根据所处行业动态、市场需求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业务模式如下:

  (一)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模式包含中央研究院、技术平台研发和应用产品研发三个层级,具体情况如下:

  

  1. 中央研究院

  中央研究院聚焦公司的前瞻性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工作,主要以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需求作为核心研发目标,服务于公司的整体战略需求;侧重于对行业内前沿性的技术突破。目前以算法、人工智能、云平台等专项技术的开发作为主要研发方向。中央研究院通过对未来产品和服务的演变趋势和市场需求做出预估,并针对未来期间潜在的重大技术变更和重要的产品创新等进行预研,为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2. 技术平台研发

  技术平台研发主要以公司未来1-2年的市场需求为导向而进行的平台化技术研发。在技术平台研发中,公司主要通过电子电路研究、光源开发、结构研究、材料研究、光学研究、软件研发、射频研发等多个维度建设核心技术平台。通过技术平台研发,实现核心技术平台的模块化、标准化开发,利用上述核心技术平台,公司能够在保持技术先进性的同时,能够较好地提前对客户需求作出充分的技术准备,缩短后续产品开发的交付周期。

  3. 应用研发

  应用研发主要聚焦客户定制化和细分市场需求而开展的产品和服务研发。在应用研发中,通过对客户具体需求的深入了解,并在技术平台研发形成的核心技术平台的成果基础上,对产品进行最佳应用开发。在具体应用研发过程中,应用开发部门与工程、供应链等部门及合作伙伴进行有效衔接,有力保障产品开发计划的高效实现,满足客户及市场需求。

  (二) 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需”的采购方式,原材料采购主要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计划确定,主要原料的采购价格采取招投标、询比价或成本拆解的方式,与供应商协商确定具体原材料价格。为保障供货及时,公司还会储备部分常用原材料、长周期物料和紧缺的瓶颈物料作为合理安全库存备货。

  (三)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在实际生产中以“按订单生产”和“按销售预估生产”相结合的模式开展。生产部门负责安排生产,并对生产流程和质量控制实施动态管理。其中,生产计划部依据客户订单和销售预测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产品库存、设备产能、人员时间安排等因素,制定具体的生产计划;生产车间根据生产计划,组织人员上线进行生产;品质控制部和工程技术部负责对关键质量控制和工艺控制点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实施对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的质量监督及品质检验工作。

  (四)销售模式

  公司以ODM销售模式为主,该模式的销售渠道为直销。

  自有品牌业务在国内主要以经销代理制为主,公司负责产品和解决方案的设计、研发、生产,经销商负责实施和售后运维。在海外则以跨境电商零售为主,该模式销售渠道为直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实现75.57亿元,同比增长16.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4亿元,同比增长64.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5.17亿元,同比增长146.67%。报告期内,公司照明品类实现营业收入50.53亿元,增长8.42%;IoT品类实现营业收入21.02亿元,增长38.33%;家电品类实现营业收入2.23亿元,增长98.22%。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江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成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秀梅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李江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成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秀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江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成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秀梅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3-013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2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03,450,000.00股变更为503,387,5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03,450,000.00元变更为503,387,500.0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股份总数由503,450,000.00股变更为503,387,5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03,450,000.00元变更为503,387,5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事宜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相关授权,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3-011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1、2022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10月1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10月18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2年12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294.75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345.00万股。

  7、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25万股,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25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被公司辞退、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雇佣协议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行权和解除限售,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和股票期权已行权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4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拟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回购注销/注销数量

  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25万股,拟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25万份。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限制性股票338.75万股,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剩余股票期权288.50万份。

  3、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18元/股,回购价款合计为51.125万元,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减少6.25万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6.25万股。股本变动如下: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及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及本次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价格的确定及回购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就本次回购及本次注销相关事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3-012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理由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第五次董事会和第二届第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因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2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以上事项公司共计将注销6.25万股公司股票,约占公司目前总股份数的0.01%,注销事项办理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03,450,000.00股变更为503,387,5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03,450,000.00元变更为503,387,500.00元。(公司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的注册资本以实际情况为准)。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注销公司股票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事务部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

  2、申报期间: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6月11日(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3、联系人:夏成亮

  4、电话:0592-3668275

  5、传真:0592-3668275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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