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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676                               公司简称:卫信康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35元(含税)。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系一家集医药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医药企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指引》(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

  (一)行业情况说明

  医药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是满足人民健康生活需求、保障民族健康安全、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国家颁布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我国医药工业向创新驱动转型,推动医药工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在庞大的人口、老龄化、技术创新和深化医疗改革等背景下,我国医药健康产业的潜力会加速释放。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9,111.4亿元,同比下降1.6%;实现利润总额4,288.7亿元,同比下降31.8%。

  (二)行业相关政策法规

  《“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明确我国“十四五”期间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以保障“十四五”期间药品安全,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涵盖了基本原则、具体目标、五大任务及四项保障等方面,推动我国医药工业进入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动产业链现代化、更高水平融入全球产业体系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1、医疗方面

  2022年3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明确要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以及肿瘤、儿童、精神等专科医院设置临床营养科,不断提高临床营养诊疗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其他医疗机构参照相关规定设置、建设和管理临床营养科,进一步推动了医疗机构临床营养学科的建设与发展。2023年2月7日,为贯彻落实《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公布增补临床营养科建设试点单位的通知》,确定171家单位为增补临床营养科建设试点单位,要求各试点单位按照试点方向及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加强宣传,扩大试点效果,提高临床营养诊疗能力和水平。

  2、医药方面

  2022年3月3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检查要点(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在新法规体系下,持有人肩负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主体责任,《征求意见稿》突出持有人在药品研制、生产、销售、使用全过程的责任,将持有人的质量管控从强化在生产环节,延伸到销售流通环节。

  2022年7月27日,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用药安全管理提升合理用药水平的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加强用药安全管理,提升合理用药水平。明确遴选儿童用药(仅限于药品说明书中有明确儿童适应证和儿童用法用量的药品)时,可不受“一品两规”和药品总品种数限制。

  3、医保方面

  2022年6月29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新一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正式启动。本次调整优化了申报范围,向儿童、罕见病患者等特殊人群适当倾斜,新增纳入鼓励仿制药或鼓励研发申报的儿童药物。2023年1月2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2022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本次调整共有111个药品新增进入目录,3个药品被调出目录。从谈判和竞价情况看,147个目录外药品参与谈判和竞价(含原目录内药品续约谈判),121个药品谈判或竞价成功,总体成功率达82.3%。谈判和竞价新准入的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60.1%。

  2022年7月8日,国家医保局联合多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做出部署。在医保支付管理方面,强调要加强医保药品目录管理,做实做细谈判药品“双通道”的管理,加强谈判药品供应保障和落地监测;做好医保支付标准试点工作并加强监测;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进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在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价格管理方面,强调要全方位、多层次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采工作,统筹协调开展国家组织和省际联盟集采,做好集采结果落地实施和采购协议期满接续工作;启动医药价格监测工程,编制医药价格指数,强化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常态化监管,持续推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实施。

  2022年7月18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了第七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的正式中选结果,本次中选药品平均降价48%,中选结果于2022年11月全国落地实施。截至本报告期末,已开展七批药品带量采购,共采购294种药品,涉及金额占公立医疗机构化学药和生物药年采购金额的35%。从采购品种看,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三大类药品板块均有涉及,总体呈现了“价降、量升、质优”的态势。

  3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以化学药品制剂及其原料药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主营业务,在复合维生素类、微量元素类、电解质类等领域具有较强竞争力。公司秉承“责任、分享、公信、创新”的企业精神,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立足于研发创新,坚持仿创结合,不断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

  公司基于自身的研发实力,充分挖掘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选择市场空间大、技术门槛较高的品种开展研发,营销渠道上不断深耕细作,目前,核心产品已沉淀形成一定的行业优势地位和市场影响力。核心产品包括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小儿多种维生素注射液(13)、复方电解质注射液(V)等,已初步形成产品组合矩阵,有助于发挥协同效应、共同发力。

  

  核心产品及用途具体如下:

  

  

  

  

  

  (二)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主要包含两部分内容:1)生产性物料。包含自主生产产品及研发阶段的原料药、辅料、包装材料等,合作产品制剂及部分关键原料、辅料及包装材料;2)非生产性物料。包含固定资产及服务类项目等。

  生产性物料通过供产销协同的方式,控制合理库存及采购周期,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并通过供应商管理制度,根据物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实施分类管理,根据和供应商合作程度的不同来实施分级管理。非生产性物料,通过招投标管理、流程优化管理、分级分类管理、需求管理以及供应商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方式,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采购效率,降低供应链风险及采购成本。

  2、研发模式

  公司以研发能力为立足之本,重视产品开发及产品线管理工作,坚持采取以自主研发为主的模式,不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在研发策略方面,公司基于自身技术优势,以临床及市场需求为导向,筛选市场需求大、技术门槛高、竞争较小的品种,确立了“上市一批,储备一批,在研一批,立项一批”的梯次研发思路,同时开展药品制剂及其主要原料药的自主研究及开发。

  3、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自主生产和合作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其中业务合作生产方为普德药业。

  1)自主生产模式:公司全资子公司白医制药为一家具备自主研发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生产小容量注射剂、大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吸入制剂、原料药产品。公司以白医制药为自主生产基地,开展生产活动,实行以销定产的计划管理模式。生产部根据销售计划制定全年生产计划,并分解至月,再根据库存量及生产设备的负荷情况制定月度生产计划。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GMP规范及公司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产品生产工艺及操作规程开展生产操作。

  2)合作生产模式:在MAH制度未普及的时期,公司与具备生产资质、GMP产能充裕的制药企业展开合作,经过多年的稳定合作,实现商业共赢。公司负责合作产品研究开发工作,提供药品注册申请所需的全套技术资料(包括生产工艺、原料药及制剂的质量标准和分析检测方法等),为取得合作产品的药品批准文号及药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公司享有合作产品的经销权、知识产权及处置权。合作方持有药品生产资质,负责在卫信康技术支持下申请并取得合作产品的药品批准文号,按照公司订单要求生产合作产品,负责产品的质量检验和成品保管,保证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同时,合作方应及时进行药品再注册程序,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注销或转移合作产品的药品批准文号。公司负责全部合作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工作。未经公司书面允许,合作方不得自行生产、销售合作产品。“两票制”政策下,合作产品由合作方直接销售至公司指定的下游药品配送企业,公司承担合作产品的全部市场管理及推广服务职责,向合作方收取专利/技术使用、商标/品牌使用、市场管理及推广服务费用。

  公司主要合作产品包括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蔗糖铁注射液等。

  4、销售模式

  公司实行区域终端配送制的销售模式,核心产品在国内市场具有国产替代优势、生产批件较少、竞品较少,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及区域终端配送商、区域推广商选聘话语权。公司根据产品特点,选择实力较强的具备GSP认证资质的区域终端配送商构建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由区域终端配送商及推广商开展终端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公司对区域终端配送商、推广商开展学术培训,指导其完成区域市场开拓工作,支持其开展学术活动,凭借产品优势构建高效的销售网络。

  4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4.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股东情况

  5.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99亿元,同比增长35.3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7亿元,同比增长84.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5亿元,同比增长90.95%。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艳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力群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张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艳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力群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艳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力群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2023年起首次执行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将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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