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3-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八)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九)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
公司将根据该授权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3-019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东区产业基地何营路8号院5号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6日
至2023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8、11、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股东账户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同时需提供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同时需提供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股东账户卡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同时需提供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同时需提供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各一份。
(二)登记及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9号楼101证券部。
(三) 登记时间: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10:00-12:00和13:00-17:00。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也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将上述登记文件在2023年5月10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在会议召开日入场签到登记时出示上述登记文件的原件进行登记。
(四)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本次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于海波
联系电话:0891-6601760;010-50870100
传真:0891-6601760;010-50870100
邮箱:wxk@wxkpharma.com
邮编:850000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3-020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 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4日(星期四) 至5月1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wxk@wxkpharma.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5月11日15:00-16:00举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1日 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业绩说明会”栏目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张勇先生,副总经理周小兵先生,财务总监郑艳霞女士,董事会秘书于海波先生,独立董事赵艳萍女士。
如遇特殊情况,参与人员可能会有所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4日(星期四)至5月1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wxk@wxkpharma.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于海波
电话:0891-6601760
邮箱:wxk@wxkpharma.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3-014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 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人民币1亿元,资金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业务面临投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公司损益的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证券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二)证券投资金额
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亿元,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最高额度。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业务面临投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公司损益的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证券投资管理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证券投资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范围、决策与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作了规定,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按流程进行操作。
3、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证券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4、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证券产品。
5、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和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正常周转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对公司管理层的授权范围和授权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3-007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及施行期限要求,现对公司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准则解释第16号》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3-009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以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勇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3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5,161,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2,262,952.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7.7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人民币15亿元人民币,并就前述授信及用信额度以自身信用或资产相互担保,期限为两年。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情况:关联董事张勇先生已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激励基金的获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计提2022年度激励基金2,314.00万元,向符合规定条件的41名激励对象进行分配。本年度提取的激励基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锁定1年,采用分期递延方式支付。具体分配事项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于本次董事会审议完成后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情况:关联董事刘烽先生、刘彬彬女士、陈仕恭先生已回避表决。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董事2022年度薪酬发放进行确认及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向董事发放2022年度薪酬。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照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由每人每年15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18万元人民币(税前)。适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发放进行确认及调整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向高级管理人员发放2022年度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其在公司实际任职岗位并根据薪酬管理要求执行,根据对标行业、匹配市场的基本原则,同意将总经理薪酬调整为税前180万元/年-300万元/年,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为税前70万元/年-260万元/年。适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情况:关联董事张勇先生、刘烽先生、陈仕恭先生回避表决。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增设副董事长1名并选举刘烽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中有关副董事长相应修改事项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等部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18.01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02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03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04审议通过《对外担保和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05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06审议通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07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08审议通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09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10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11审议通过《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12审议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13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14审议通过《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15审议通过《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16审议通过《财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第1-7、9项子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部分子议案的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听取了《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须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4、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3-012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庆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树新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阳历女士,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6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2万元。公司管理层依据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授权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规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与信永中和另行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信永中和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信息和诚信记录后,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表示认可,认为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查,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3-013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理财产品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 理财金额:最高额度人民币12亿元,资金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一)购买理财产品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2亿元,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理财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最高额度。
(三)投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产品仅限于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范围、决策与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作了规定,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按流程进行操作。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5、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 赎回)岗位分离。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中低风险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和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正常周转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就上述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公司对公司管理层的授权范围和授权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3-015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拟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等在内的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子公司就前述授信及用信额度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概述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为满足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拟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等在内的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总额为15亿元人民币,并由公司及子公司就前述授信及用信额度以自身信用或资产相互担保,期限为两年,同时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对外担保额度的前提下,进一步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代表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办理上述事宜,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西藏中卫诚康药业有限公司
(三)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预计,尚未签署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具体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并结合目前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董事会意见
鉴于上述担保均在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之间发生,担保风险可控,故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除本次预计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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