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98 证券简称:源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0元(含税)
● 转增比例: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0,316,964.59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9,849,104.08元。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0元(含税)。截至2023年4月10日,公司总股本为60,599,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389,35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9.26%。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3年4月10日,公司总股本60,599,000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24,239,6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84,838,60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和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重大资金支出情况、未来经营计划以及中长期发展战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监管要求。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运营情况、公司发展阶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98 证券简称:源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已经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 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影响 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我们认为,2023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上述关联交易情况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该议案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2023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上述关联交易情况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3年年初至本次预计期间,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15.70万元。基于公司业务规划,对于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包括关键管理人员薪酬)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不包括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如下,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金额,主要系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测算,但受市场及客户需求变动等因素影响,导致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的差异,上述差异均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单位:万元
注:成都蓉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前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应期间为2022年1-4月。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苏州旭创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旭创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14日,法定代表人刘圣,注册资本283,46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位于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霞盛路8号。其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苏州旭创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386,610.08万元,净资产为951,714.02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904,944.98万元,实现净利润126,386.22万元。
2、成都旭创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旭创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22日,法定代表人白亚恒,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位于成都高新区西芯大道3号4栋6层601-1A、1B、3、5、6号。其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光电子器件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光电子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成都旭创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4,792,847.48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64,803,125.34元,实现净利润-20,692,967.67元。
3、西安顺丰速运有限公司
西安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2日,法定代表人张学军,注册资本1,482.9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以西、凤城7路以北荣华国际商务中心项目2号楼18层。其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财务咨询;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装卸搬运;汽车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航空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快递服务;报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4、咸阳华汉光电密封制品有限公司
咸阳华汉光电密封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20日,法定代表人秦卫星,注册资本 2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位于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渭滨街道西里路北段3号。其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注:2022年7月,成都旭创光通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为成都旭创科技有限公司。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接受关联人劳务和接受关联人租赁。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对关联交易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而发生的,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也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98 证券简称:源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 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百分之三十。
(三)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在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 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五) 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六) 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七) 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 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九) 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十)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 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 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 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 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 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 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 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 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将根据公司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本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98 证券简称:源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向招商银行咸阳分行、中信银行西安分行分别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便于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付款结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2023年度拟向招商银行咸阳分行、中信银行西安分行分别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总额授信均为信用方式,授信额度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期和授信额度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质押、保函、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等业务(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
公司将本着审慎原则灵活高效运用相关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对特定时期不同的融资方式进行优劣对比,动态进行优化调整,按照财务风险控制要求、成本高低等来确定具体使用的授信金额及用途。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内,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一切综合授信相关的法律文件。提请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协助公司具体落实上述综合授信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98 证券简称:源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因公司注册地址所处辖区的门牌进行统一编号,公司注册地址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开元路以北、兴信路以西、纵九路以东”变更为“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开元路1265号”。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注册地址变更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后续变更企业登记信息、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特此公告。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98 证券简称:源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开元路1265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8、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以传真、电子邮件或现场方式进行登记
1、个人股东登记: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证券账户;
2、法人股东登记: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券账户、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在现场会议召开前,须将上述有效证件提供给工作人员核对。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9:00-11:00、14:00-17:00。
(三)登记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开元路1265号公司证券部。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晶
电 话:029-38011198
传 真:029-38011190
电子邮箱:ir@yj-semitech.com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开元路1265号公司证券部
(二)现场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三)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受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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