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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 公告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3-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配套落实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上述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制度内容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上述序号为1-9的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3-016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周宏建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认真执行各项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董事会本报告期的工作情况。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2,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2,0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金额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4.03%。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2,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32,8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14,800,00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相关事项。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9)。

  (七) 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此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九)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十)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2023年度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6,1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4%。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和《公司章程》。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配套落实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并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防范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中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防范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及相关制度。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5月30日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9)。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3-029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3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沧源路148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30日

  至2023年5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议案10.01、议案10.2、议案10.03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阳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周宏建、上海鉴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邵华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进行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

  1、现场办理登记:2023年5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信函或电子邮件办理登记:须在2023年5月26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沧源路1488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电子邮件(发送至ir@sbt-sh.com)的方式办理登记,以信函抵达公司、公司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信函或电子邮件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信封上或电子邮件标题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恕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沧源路1488号

  电子邮箱:ir@sbt-sh.com

  联系电话:021-34668757

  联系人:孙凯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3-025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2年确认的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为1,270.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270.66万元,转回/转销人民币346.06万元,将减少公司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924.60万元。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 信用减值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在该单项基础上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2年期末,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和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本年度应新增计提坏账准备416.18万元。

  (二) 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为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估计存货可变现净值时,管理层考虑存货的持有目的,同时结合存货的库龄、保管状态、历史消耗数据以及未来使用或销售情况作为估计的基础。

  2022年期末,本公司对存货项目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54.48万元。同时,由于报告期内部分前期已计提减值的产品出售,2022年度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存货跌价准备346.06万元。

  三、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其中,计提减值准备1,270.66万元,转回/转销346.06万元,合计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924.60万元(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时,上述金额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 专项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符合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 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确认的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我们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少劼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96年8月至2000年10月担任镇江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会计;2000年10月至2002年8月担任江苏诚又信商贸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2年8月至2006年3月担任京东五星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6年3月至2015年4月担任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5年4月至2021年8月任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1年11月至今任南京卓胜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杨晓伟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研究员。2011年9月至2014年11月任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工学院博士后;2014年12月至2020年5月任同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员;2020年6月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员;2021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任何关于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均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履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2022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我们按照规定出席了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充分了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以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相应的独立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为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发挥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 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5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和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我们作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委员会工作细则行使职权,召集或参加了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过异议,也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有效提升公司科学治理水平。

  (三) 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年度,我们通过现场、通讯等多种方式与管理层及责任部门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等,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同时,我们还通过电话沟通、现场等方式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沟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IPO项目进展情况等,及时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

  在我们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积极与我们保持沟通,使我们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提前并认真准备相关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积极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 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并购重组的情形。

  (五)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我们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制定的薪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六)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适用披露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的情形。

  (七)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我们对该审计机构的资质进行了审核,同意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

  (八)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均能履行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形。

  (十)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情况。

  (十一)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稳步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十二)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以及下属委员会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公司董事能够按时出席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做出相应的决策,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各个专门委员会在2022年度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三) 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主营业务之外的新业务。

  (十四) 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结合公司2022年度的整体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重要作用,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及其他文件,并以审慎负责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度,我们将继续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秉承诚信、谨慎、勤勉的态度,进一步加强与管理层的沟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与经验,结合公司自身情况,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同时,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稳定持续发展及更好地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少劼、杨晓伟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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