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一)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亲自出席董事12名。
(四)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宋剑斌,行长虞利明,财务总监章建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晓茵,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本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2022年度财务数据与指标均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并报表数据,货币单位以人民币列示。
(七) 经董事会审议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4.00元(含税)。上述预案尚待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简介
(二) 公司业务概要
公司成立于1996年9月26日,是一家总部位于中国杭州的城市商业银行。2016年10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证券代码:600926)。公司主要业务分布在浙江省杭州市以及浙江省其他市县。近年来,公司坚持做精杭州、深耕浙江,同时积极拓展长三角区域及国内一线城市业务,搭建了覆盖北京、上海、深圳、南京、合肥等重点城市在内的区域经营布局。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服务区域经济、中小企业和城乡居民的市场定位,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便捷、亲和及全面的金融服务。经过二十多年的稳健发展,公司已拥有较为扎实的客户基础,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金融产品体系,业务资质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持续增强,综合化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综合实力和市场影响力持续增强,已成长壮大为一家经营业绩优良、资产质量优异、综合实力跻身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前列的上市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算,下同;
2、公司贷款包括票据贴现;其他存款包括财政性存款、开出汇票、信用卡存款、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
3、上表“贷款总额”“存款总额”及其明细项目均为不含息金额。
2. 主要财务指标
注:1、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2、2022年1月,公司按照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以下简称“永续债”)票面利率4.10%计算,向全体债券持有者支付利息人民币2.87亿元(含税)。在计算本报告披露的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公司考虑了相应的永续债利息;
3、2022年12月,公司按照杭银优1票面股息率5.20%计算,向全体杭银优1股东合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5.20亿元(含税)。在计算本报告披露的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公司考虑了相应的优先股股息。
3. 补充财务指标
注:1、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2、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
3、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2];
4、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总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5、净利息收益率=净利息收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6、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4. 补充监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流动性风险指标依据中国银保监会2018年发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计算;
2、资本充足率指标按照中国银保监会2012年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计算;
3、同业拆借资金比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2007年发布的《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以人民币口径计算;
4、单一最大客户贷款集中度、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以非并表口径计算;
5、其他指标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颁布的公式及监管口径计算。
5. 最近三季度末净稳定资金比例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净稳定资金比例依据中国银保监会2018年发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计算。
6. 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三、 股东情况
(一)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情况
单位:股
注:1、2023年3月21日,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18,605,500股,增持完成后,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增加至415,405,500股,持股比例由5.00%增加至7.00%;
2、 2023年3月21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8,605,500股,减持完成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变为110,092,230股,持股比例由3.86%变为1.86%。
(二) 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
单位:股
四、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一) 可转债发行情况
2021年4月2日,公司完成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98,401.98万元;2021年4月23日,上述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简称“杭银转债”,代码110079。
下表列示了“杭银转债”的相关情况:
(二) 报告期末可转债前十名持有人情况表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单位:元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单位:元/股
五、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2年,面对经济发展三重压力,公司紧紧围绕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各级政府决策部署,坚定按照行党委、董事会确定的目标、方向和要求,以“二二五五”战略为引领,坚持客户导向,深化数智赋能,实现了效益持续增长、质量保持领先、客户服务效能不断提高的良好发展态势。
(一)业务转型纵深推进,规模效益较快增长
公司忠实践行金融服务有效支持实体经济,深度融入区域经济发展大局,全力服务实体经济、持续助力共富建设。报告期,公司金融深化“六通六引擎”服务体系,强化实体团队建设和标准产品迭代,积极践行流量经营策略;小微金融积极推动渠道建联,加快综合经营体系建设,推进团队建设“四个升级”,数字化赋能精益管理,并持续探索信用和数字小微金融创新发展模式;零售金融稳步推进制胜财富,巩固消费信贷,重塑数智赋能营销体系,落地推广“管户制”和“发动机”营销部署平台;大资管业务不断强化投研体系建设,拓展投研应用,加强同业合作推动同业负债成本下降,进一步优化托管业务结构,完善理财产品谱系,扩大行外代销渠道。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6,165.3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6.25%;贷款总额7,022.0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9.31%;贷款总额占资产总额比例43.44%,较上年末提高1.11个百分点;负债总额15,179.6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6.72%;存款总额9,280.8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4.49%。报告期末,公司集团存续理财产品规模3,599.0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7.34%。
报告期,公司净利差、净息差分别为1.74%和1.69%,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29.32亿元,同比增长12.16%,实现非利息净收入100.75亿元,同比增长21.01%,非利息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30.59%,较上年同期提高2.23个百分点,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46.74亿元,同比增长29.53%,中间业务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4.19%,较上年同期提升1.90个百分点;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116.79亿元,同比增长26.11%;基本每股收益1.83元,同比增长27.97%,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09%,较上年同期提高1.76个百分点。
(二)风控合规稳健有效,资产质量保持领先
公司坚持“质量立行、从严治行”理念,坚守风险合规底线,合理把控发展与风险管理的平衡。报告期,公司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巩固深化大额授信排查、信贷结构调整、员工行为管理,推进完善“三张清单”管理,推动建设监测与预警中心、数据与模型中心、反欺诈中心,有效防控大额风险和系统性、集群性风险;深化授信引领赋能,强化产业链研究和行业研究,优化风险政策、授信标准,加大对实体客群和重点领域支持;深化数智风控技术应用,提升数据建模能力,推进全口径信用风险系统群优化和再提升;加强风险管理队伍建设,提升专业能力,赋能业务发展;夯实基础管理,强化基层履职,统筹内控检查,大力推动交叉互查;加强案件防控和员工行为管理,落实诉前预审机制,建立员工异常行为动态管理机制;持续优化反洗钱预警规则、管控模型,提升反洗钱、反欺诈工作成效。
报告期,公司风险管控能力进一步增强,资产质量进一步巩固提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良贷款总额54.20亿元;不良贷款率0.77%,较上年末下降0.09个百分点;逾期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分别为76.25%和57.78%;期末,公司拨备覆盖率565.10%。
(三)数智杭银稳步推进,智慧运营赋能一线
公司围绕“十四五”信息科技规划,稳步推进“数智杭银”建设。报告期,公司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实现17个重大项目阶段性投产,构建全面支撑业务发展的数字平台;持续提升数据治理水平,形成数据管理常态化机制,建立数据驱动的客户服务体系,持续探索数智化重塑业务和管理流程;进一步加大人力投入,引进各类科技人才超300人,实施“百人选育计划”,重点培养“双懂”复合型人才,组织数字方舟系统培训及“起航”培训,强化专业队伍建设。
公司继续升级智慧运营,不断深化智慧网点建设,拓展数智化渠道建设。报告期,公司以客户体验为核心进行运营流程改造,提升厅堂服务效率和客户体验;持续推进集约化运营,扩大运营、信贷集中运营作业内容,提升作业效率和风险防控能力;逐步拓宽运营服务半径,向业务条线中后台支撑扩展,丰富服务渠道,创新服务场景;不断推进数字化手段应用,加强运营基础精细化管理、数字化评价、运营队伍“三化”建设,有效提升运营管理质效。
(四)服务实体展现担当,绿色金融创新发展
公司切实落实金融支持稳经济大盘政策,发布《杭州银行金融支持经济稳进提质行动计划》,提出支持经济稳进提质六个方面15条措施,加大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报告期,公司积极推进实施中小企业“繁星计划”,深化实体团队建设和标准产品迭代等两项基础工程,增扩制造业信贷投放;延续助企纾困政策,灵活运用延期还款、无还本续贷、减费让利等措施解决长尾群体的金融需求,有力支持普惠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坚持以成长型科创企业为重点,聚焦战略新兴产业、高科技产业等领域,为“专精特新”客户提供综合化、多样性的金融服务;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先后落地“风光贷”“节水贷”、排污权抵押贷款,首发上线偏债ESG理财产品,打造杭州首家“零碳”银行网点,并积极响应浙江省“风光倍增”工程,推动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制造业贷款余额611.6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38.25亿元,增幅29.21%;普惠型小微贷款余额1,122.5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05.46亿元,增幅22.40%;累计服务“专精特新”企业1,862户;绿色贷款余额540.0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20.70亿元,增幅28.78%。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3-019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4月24日至25日在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5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郭瑜监事长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9名,现场出席监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通报。
六、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的要求以及平衡股东短期和中长期利益等因素制定的,且制定程序符合《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资本充足率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3-021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 利润分配方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031,700.2万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当年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103,170.0万元;
2. 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风险资产余额的1.5%差额计提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251,879.0万元;
3.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4.00元(含税)。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普通股总股本5,930,278,337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372,111,334.80元(含税)。如本利润分配方案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将根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份数最终确定。
4. 经上述分配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2年度,公司拟分配的普通股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2,372,111,334.8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1.82%,主要考虑因素如下:
一是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外部环境复杂严峻,资本监管要求趋严,为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商业银行应加强内生资本积累,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进一步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二是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适当留存利润以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满足合意信贷规模投放,有利于公司提高对实体经济支持的力度,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有利于公司推进战略规划的实施,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综合考虑上述内外部因素,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总体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了公司的股东利益以及自身可持续发展需要。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既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公司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的要求以及平衡股东短期和中长期利益等因素制定,且制定程序符合《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3-022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8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39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64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1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68.2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3.7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81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8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58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行业(金融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章,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8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童咏静,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2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胡亮,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5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章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胡亮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童咏静女士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章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胡亮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童咏静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拟就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普华永道中天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51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6万元),较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减少人民币2万元,同比降低0.57%。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普华永道中天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并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相关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持审计连续性,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担任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3-018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宋剑斌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为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拟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按当年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103,170.0万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风险资产余额的1.50%差额计提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251,879.0万元;
3、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4.0元人民币(含税)。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普通股总股本5,930,278,337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2,372,111,334.80元人民币(含税)。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将根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份数最终确定。
4、经上述分配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推进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支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同时加强资本积累,不断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持续满足资本监管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五、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批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批准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同意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七、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大股东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通报。
八、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主要股东履职履约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批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资本充足率报告》
批准公司2022年度资本充足率报告,同意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资本充足率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三、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预计额度内的重大关联交易,相关预计额度可使用至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止。
表决结果:非关联董事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吴建民、章小华、徐云鹤回避本议案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情况介绍》。
十五、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资产负债管理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六、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升格信用小微事业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七、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结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根据监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做出适当且必要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拟召开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工作需要,确定股东大会召开具体日期并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董事会还听取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报告》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3-020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4月25日,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非关联董事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建民、章小华、徐云鹤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杭州市财政局、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余杭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江干区财政局、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大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1、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对公司2023年度与部分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3、同意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吴建民、章小华、徐云鹤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1、公司预计的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2、公司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吴建民、章小华、徐云鹤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3、同意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1、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企业类主要股东关联方
2023年,基于业务合作需求,公司拟给予五家企业类主要股东关联集团如下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单位:亿元
注:单个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及其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构成企业类主要股东关联方(简称“主要股东关联集团”)。
(2)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公司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法人
2023年,基于业务合作需求,公司拟给予控股子公司或公司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法人如下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单位:亿元
注:上表中“/”表示2022年度未预计该类型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或未发生该类型关联交易,下同。
(3)其他关联法人
2023年,基于业务合作需求,公司拟给予5家其他关联法人如下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单位:亿元
注:1、2023年2月8日,杭州市财政局等公司八家国有股东签署了《关于杭州银行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声明书》,确认解除各方一致行动关系。公司该八家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杭州余杭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四家股东不再成为公司主要股东,但在2024年2月8日前,仍为公司关联方。
2、2022年10月,根据杭州市余杭区深化国企改革方案,公司股东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杭州余杭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杭国投”),同时杭州余杭产业基金有限公司、杭州余杭创新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杭州良渚文化城集团有限公司和杭州钱江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并入余杭国投。2023年度,由于关联体范围变动,余杭国投及关联体拟申请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至110.65亿元。
3、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为公司2023年度新增的关联方。
(4)关联自然人
根据2022年关联自然人授信余额及2023年业务开展需要,在不优于公司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的前提下,2023年度拟申请单户关联自然人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全部关联自然人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5亿元,主要用于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贷款承诺等。
2、资产转移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23年度拟申请资产转移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5亿元,主要用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自用动产与不动产买卖,信贷资产及其收(受)益权买卖、抵债资产的接收与处置等。
3、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23年度拟申请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5亿元,主要用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因提供或接受服务产生的信用评估、资产评估、法律服务、咨询服务、信息服务、审计服务、托管服务、技术和基础设施服务、财产租赁以及委托或受托销售、房屋租赁费/支付或收取资产管理服务费、托管费、债券承销费等费用。
4、存款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23年度拟申请存款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305亿元(发生额),主要为公司关联方存入公司的非活期存款类业务。
单位:亿元
上表中“-”表示报告期内发生过该等类型的关联交易,但期末余额为零,或报告期内非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情况介绍》。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预计的2023年度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属于商业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遵循一般商业条款和公司正常业务程序进行,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即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基于与相关关联方原有的合作基础,以及对关联方业务发展的合理预期,有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求,不存在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交易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预计额度内开展具体日常关联交易业务,相关预计额度可使用至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止。预计额度需要调整的,将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重新审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一般关联交易,由公司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和授权程序审查,并报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预计额度内的重大关联交易,董事会授权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批。
五、备查文件
(一)《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情况介绍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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