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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40,019,633.10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鉴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292,528,735股于2023年3月22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288,594,400股增加至1,581,123,135股。公司拟以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581,123,1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7,433,694.05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79.65%。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等因素,同时能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大股东套现或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与会监事对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同意上述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和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 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通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3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现将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更名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公证天业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较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20 年 11 月,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公证天业成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批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证天业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证天业共有合伙人47人,注册会计师30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21人。

  2022年度,公证天业会计师实现总收入(经审计)32,825.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6,599.0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369.97万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63家,涉及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6,350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5,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通知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需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形。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拟聘任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于2021年2月被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就法尔胜2016年至2019年年报审计项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拟聘任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83.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3.80万元)。考虑到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在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预计2023年度审计费用较2022年度无重大变化,具体费用金额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原则与公证天业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中介机构,聘期一年。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鉴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中介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聘任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审计意见客观和公正。为保持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3、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公证天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3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股份”或“公司”)拟与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39,806.00万元,贷款余额为6,000.10万元,承兑汇票余额12,849.49万元;公司收取存款利息373.97万元,支付贷款利息及手续费25.13万元。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与条件,不会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可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满足资金管理与生产经营需要。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平台与渠道,降低公司的营运成本,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按协议规定的条款及条件,向公司提供资金结算、授信融资及其他金融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法定披露媒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鉴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即将到期,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新的《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8.5亿元人民币,同时,经综合考虑公司相关企业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财务公司拟给予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合计9亿元人民币,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公司提供资金融通业务。由于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锡港东路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海燕

  注册资本:156,000万元整

  财务公司是公司参股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经营范围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公司主要股东为:红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45.70%股权,为第一大股东。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43.50亿元,净资产19.57亿元,营业收入1.66亿元,净利润1.06亿元。(已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账户,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机构运营规则的前提下,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资金结算、授信融资、资金管理等金融服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8.5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给予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合计9亿元人民币。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订方

  甲方: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1、乙方为甲方(含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如下文无特殊说明,则与本处甲方含义相同)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协助甲方实现交易款项的顺畅收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结算业务品种:交易资金的收付、吸收存款并办理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银保监会规定乙方可从事的资金结算业务。

  2、乙方按照信贷规则向甲方提供授信融资,促进甲方生产经营稳定发展。《金融服务协议》项下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授信融资品种:本外币贷款、对外担保、商业汇票承兑和贴现、融资租赁、应收账款保理、保函等。

  3、乙方为甲方提供资金管理、委托代理、开立资金证明、贷款承诺、一般性策划咨询以及专项财务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三)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1、交易价格

  (1)甲方在乙方的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8.5亿元人民币。

  (2)经综合考虑甲方相关企业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乙方拟给予甲方综合授信额度合计9亿元人民币,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公司提供资金融通业务。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甲方在乙方的结余资金,乙方保证按照甲方指令及时足额解付,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种类存款服务的基准利率执行,应不低于甲方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种类最高存款利率,同时不低于乙方吸收集团各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定的最高利率。

  (2)甲方在乙方的贷款利率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政策执行,不高于甲方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办理同种类贷款的最低利率,同时不高于乙方发放集团各成员单位同种类贷款所定的最低利率。

  (3)乙方向甲方提供资金管理、委托代理、银票贴现、保函等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甲方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办理同种类相应服务的费用,同时不高于乙方向集团各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费用的水平。

  (4)除以上金融服务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乙方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同时,不高于乙方向集团各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费用的水平。

  (5)乙方免予收取甲方在乙方进行资金结算的资金汇划费用,免予收取乙方为甲方开立询证函的费用,免予收取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各类咨询服务费用。

  (6)在使用乙方金融服务前,甲方有权通过了解市场情况来确认乙方提供的合作条款是否优于或不差于独立的第三方提供的金融服务。

  (四)风险控制措施

  1、乙方保证将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本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乙方章程规定:当乙方在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要求红豆集团有限公司按照红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承诺解决乙方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的资本金。

  3、乙方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金风险,确保甲方结算支付安全。

  4、甲方定期了解乙方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关注乙方是否存在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情况。乙方将在每季度结束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财务部门提供乙方的监管指标情况,如发现乙方的主要监管指标不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并可能导致重大风险的,甲方不得将存款存放在乙方。

  5、甲方可随时、及时且不受限制地提取款项以满足其资金的灵活需求;可不定期地全额或部分调出在乙方的存款,以测试和确保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6、乙方保证一旦发生可能危及甲方存款安全的情形或其他可能对甲方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应于两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协助配合公司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将由存贷款风险处置领导小组督促公司及时采取全额或部分调出在乙方存款、暂停向乙方存款、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等风险应对措施,切实保证甲方在乙方存款的安全性。如果出现存于乙方的存款无法取回的违约情况,甲方有权用乙方所提供的贷款抵消该部分无法取回的存款。

  7、甲方与乙方同意根据甲方上市地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甲方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财务顾问(如有)的要求和建议,经协商一致后,对上述风险控制措施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增加、修改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五)有效期:三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召开2025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六)合同生效条件

  1、甲方股东大会批准。

  2、协议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订。

  五、风险防范情况

  为尽可能降低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财务公司的风险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3]00366号),认为: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编制有关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为有效防控、及时化解公司在红豆财务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公司已制定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规定了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金的运作和调拨,公司可充分利用财务公司所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加速资金周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本次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可更好满足公司资金管理与生产经营需要,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我们同意将《关于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与条件,不会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关于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与其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充分反映了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都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

  3、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有利于公司借助关联方专业金融平台优势,保障经营资金需求,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有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项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三名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四)监事会

  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系基于公司正常资金管理需要,协议内容合法合规,约定条款公平公正,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证发〔2022〕6号)和通用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是前期交易的正常延续,有利于公司利用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平台,保障公司资金需求,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保荐机构无异议。

  (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除根据《金融服务协议》与财务公司发生业务外,公司未与财务公司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1500          股票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2019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573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股普通股145,371,005股,发行价格为6.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37,642,982.25元,扣除发行费用15,113,881.1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22,529,101.06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3月19日到账。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苏公W[2019]B016号《验资报告》。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根据财税[2018]50号文,公司对相关发行费用进行调整,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22,760,056.14元。

  根据经证监会审核的发行申请文件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922,760,056.14元用于120万条高性能智能化全钢子午胎建设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922,760,056.14元加上累计已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后的净额13,904,744.51元,扣除募投项目累计已使用金额847,461,001.31元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89,203,799.34元,其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金额89,188,844.96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4,954.38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19年非公开发行共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2021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2号)核准,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7,986,577股,发行价格为4.4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4,999,999.19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3,061,988.61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1,938,010.58元。截至2021年6月1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16日出具的苏公W[2021]B06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根据经证监会审核的发行申请文件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871,938,010.58元用于泰国高性能子午胎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871,938,010.58元加上累计已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后的净额1,417,167.14元,扣除募投项目累计已使用金额622,111,519.01元及补充流动资金251,167,373.60元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76,285.11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6,285.11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次发行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一)2019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0年,公司更换保荐机构,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更换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2021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由于“泰国高性能子午胎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通用橡胶(泰国)有限公司,因此也与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报告附件1、附件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9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利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2019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71,335,781.48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21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进行了投入。2021年6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387,082,091.0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9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

  2019年10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0年9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0年9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1年8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1年8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2年3月4日,公司已提前将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1,081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2021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2019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

  2019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2020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0元。

  2、2021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

  202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0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9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120万条高性能智能化全钢子午胎建设项目予以结项。结项后,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8,918.88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2年3月12日披露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2022-017)。

  2、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1年12月,募资资金投资项目“泰国高性能子午胎项目”建设完成,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免于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以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等程序,相关使用情况已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1月,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120万条高性能智能化全钢子午胎建设项目”建设完成。2021年12月,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泰国高性能子午胎项目”建设完成。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

  2019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1-12月

  单位:万元

  

  注:承诺效益的计算以完全达产年为效益计算期间。本项目于2022年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满一个正常经营年度,故不适用预计效益评价

  附件2:

  2021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1-12月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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