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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520                                                  公司简称:神州细胞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公司为采用第五套上市标准上市的生物医药行业公司,上市时公司尚未盈利。公司2022年度尚未实现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新药行业研发周期长、研发投入高,产品上市前通常需要经过临床前研究、临床I/II/III期研究,单个产品的研发周期较长,研发投入数亿元;对于多产品管线的公司,每年研发投入达到或者超过数十亿元。持续的研发投入是创新药企业保持技术和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之一。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总投入97,345.08万元,用于产品管线的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快速推进现有临床项目的开展和储备项目的开发等。

  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单克隆抗体、重组蛋白和疫苗等生物制品的研发和产业化,目前重组八因子产品安佳因?和CD20单抗安平希?已获准上市销售,2价重组蛋白疫苗安诺能?2和4价重组蛋白疫苗安诺能?4已分别于2022年12月初、2023年3月获准紧急授权使用。公司需要持续投入大量资金开展临床前及临床研究,特别是随着部分产品逐步进入关键性临床研究阶段,研发投入规模也将继续增加。公司产品上市后,在报告期内取得了102,317.67万元的营业收入,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也在持续增加中。2022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51,899.5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39,567.66万元。公司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还将持续亏损并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报告期内,公司项目研发正常推进,不断有优秀人才加入,已上市产品销售良好,且公司核心管理及研发团队稳定,具备覆盖创新药研发、生产及商业化的丰富经验。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神州细胞是一家致力于研发具备差异化竞争优势生物药的创新型生物制药研发公司,专注于恶性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感染性疾病和遗传病等多个治疗和预防领域的生物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公司经过多年的生物制药技术积累和创新,已建立覆盖生物药研发和生产全链条的高效率、高通量技术平台,自主研发了多样化及具有特色的单克隆抗体、重组蛋白、创新疫苗等生物药产品管线。公司致力于为国内及国际患者提供高质量、低成本的治疗选择,满足日益增长的国内外生物药市场的巨大需求。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有1个重组蛋白药物及1个单抗产品获批上市、2个疫苗产品被国家纳入紧急使用,2个生物类似药单抗品种处在上市审评阶段,另有多个品种处于临床研究中后期阶段,其中:

  1.公司首个产品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VIII(安佳因?)继2021年7月取得上市批件,用于国内成人及青少年(≥12岁)血友病A(先天性凝血因子VIII缺乏症)患者出血的控制和预防后,又于2023年1月获批12岁以下儿童适应症;

  2.公司第二个产品,同时也是公司首个抗体药物和首个抗肿瘤产品管线品种瑞帕妥单抗注射液(安平希?)于2022年8月获批上市,适用于新诊断CD20阳性弥漫大B细胞性非霍奇金淋巴瘤(DLBCL)成人患者;

  3.公司新冠疫苗项目SCTV01系列产品中,重组新冠病毒2价(Alpha/Beta变异株)S三聚体蛋白疫苗SCTV01C(安诺能?2)已于2022年12月经国家有关部门论证被纳入紧急使用,在安诺能?2基础上进一步研发的改良型升级版4价新冠变异株重组蛋白疫苗SCTV01E(安诺能?4)也已于2023年3月被国家纳入紧急使用,目前SCTV01E还在继续开展国内Ⅲ期临床研究并已完成全部受试者入组;

  4.公司两个生物类似药SCT630(阿达木单抗生物类似药,用于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和SCT510(贝伐珠单抗生物类似药,用于治疗多种实体瘤)的上市申请均已获得国家药监局受理并已完成现场核查工作,有望于2023年获批上市;

  5.公司SCT1000项目(14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产品,用于预防因感染HPV引起的尖锐湿疣和宫颈癌等疾病)正在与国家药监局沟通Ⅲ期临床研究方案,待确定后将尽快启动Ⅲ期临床研究;

  6.SCT-110A产品(PD-1单抗药物,用于治疗多种实体瘤和血液肿瘤)的两个适应症(肝癌一线及头颈癌一线治疗)均已完成入组,正在随访阶段,预计2023年申报上市。

  其他处于临床研究中后期阶段的品种也在持续开展临床研究中。此外,公司有多个品种处于临床前研发阶段,储备了涵盖重组蛋白、单克隆抗体和创新疫苗等多类别、丰富的早期候选药物产品管线,如针对中重度银屑病的IL-17单克隆抗体、针对多发性骨髓瘤的CD38单克隆抗体药物,以及用于预防成人带状疱疹和儿童水痘的带状疱疹/水痘疫苗、用于预防儿童和成人肺炎的多价肺炎多糖结合疫苗、针对包括罕见病、多种血液瘤及实体瘤在内的不同靶点的多个双特异性及三特异性抗体项目等,可以持续不断地推出创新品种进入临床研究阶段。

  (二) 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生物药和疫苗的研发和产业化业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有2个产品获批上市并产生销售收入,另有2个新冠疫苗产品被国家纳入紧急使用,其他处于临床研究及上市申报阶段的多个产品进展顺利。公司已建立并不断健全和完善研发、采购、生产和市场销售体系。

  1.研发模式

  新药研发具有周期长、风险高的特征。针对上述特征,公司综合考虑自身技术平台能力和优势、临床需求和生物药未来发展趋势确定产品研发方向,制定研发策略,采用以自建药物研发团队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的方式进行新药研发。公司已建立了包括新药早期发现、新药分子结构优化、新药生产细胞株开发、生产工艺开发和优化、生产工艺放大、质量控制标准建立、产品制剂研发和优化等多个关键环节的技术平台,这些关键技术环节均为公司自主研发完成。在产品研发的非核心技术环节和临床研究中,公司从节省人工成本考虑或遵从国家相关法规要求,按照行业通行做法进行了部分服务外包,主要包括委托第三方进行细胞株鉴定、试剂定制生产及检测服务、毒理学研究以及临床CRO、CRC服务外包等。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业务由采购部门负责。为了对采购进行统一管理、规范采购程序、对采购环节进行合理有效的控制,采购部门制定了公司《采购制度》《临床项目服务采购制度》《工程服务采购制度》和《供应商管理制度》。采购工作询价、比价、执行、付款等阶段均需要履行公司制定的相应审批程序,所有员工在参与采购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采购制度进行,确保采购活动符合公司内部政策及合规性。采购部门根据经审核批准的需求订单制定相应的采购计划并执行采购。采购人员根据需求部门提交的采购申请,综合考虑各物料的交货期、库存量确定订货时间,按需制定分批到货计划,在保证生产的情况下控制公司库房的储货量,确保公司通过对采购端的有效管理实现成本控制、质量保证以及相关风险管理。

  3.生产模式

  公司的产品生产由生产部门负责。临床试验阶段,临床部门根据临床研究计划提出用药需求;商业化生产阶段,由销售部门根据市场需求提出销售需求。生产部门根据前述需求拟定生产计划,并按下述流程完成生产活动:

  

  截至目前,公司已按照GMP标准建立了可实现商业化生产的动物细胞培养生产线,包括2条基于动物细胞培养技术的原液生产线(其规模分别为2*2,000L和4*2,000L)和1条制剂生产线(用于成品制剂灌装/冻干)。公司二期生产基地正在建设3条原液生产线和3条制剂生产线,其中1条原液生产线(规模为2*5,000L)和3条制剂生产线已建成并逐步投入使用,其余2条原液生产线也已在建设中。

  4.销售模式

  针对公司已上市产品,公司目前已建立包括市场部、销售部、市场准入部、KA部、政府事务部、医学事务部、商务部、业务运营部、销售支持部、营销培训部等关键部门在内的完备营销组织体系。

  在药品销售方面,销售模式以自建销售团队为主进行销售。目前全国以大区作为管理单元,根据工作量和产出合理配置人员架构。销售团队建立多个销售事业部,人员已经覆盖所有省份,已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覆盖面广、渠道多样的营销网络;医院药店等终端,少量采取直接配送模式,大部分通过商业渠道进行分销及配送,主要以全国性或地方性实力突出的商业公司为主提供产品的终端配送服务,建立全国层面的经销商网络及体系,目前合作经销商超过100家,同时与华润、国药、上药、九州通等大型商业流通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及业务。终端包括公立医院、双通道药房及民营医疗机构;同时通过尝试创新支付等方式,实施从资金到药品的全方位患者支持计划,大幅度减轻了患者支付负担。

  疫苗销售方面,公司成立专门的销售和市场团队,主导销售工作。在各省主要与包括上药科园在内的多家疫苗专业推广服务商(CSO公司)合作,举办国家级、省市级、区县级以及接种点会议,以及开展消费者教育等具体的市场推广活动。

  未来针对特定的品种或区域,公司将考虑多种商业创新模式,进一步快速推进药物和疫苗的可及性和提高产品的覆盖率。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所属行业分类为医药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中的“生物药品制品制造(C276)”。

  (1)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阶段及趋势

  2022年医药行业充满了不确定性,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国医药制造业发展增速有所下滑。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年我国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营业收入29,111.4亿元,同比增长-1.6%,累计利润总额4,288.7亿元,同比增长-31.8%。但是,在医药政策变革、海外人才回流、金融资金流入等多重利好下,我国医药市场在过去几年仍保持着超过全球医药市场的增速增长。

  随着整个医药行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生物医药产业也已成为我国一个具有极强生命力和成长性的新兴产业,具备较大的发展空间。据Frost & Sullivan报告数据显示,从2016年到2020年,中国生物医药行业市场规模从1,836亿元增长到3,457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7.14%,预计2024年我国生物药市场规模将达到7125亿元。中国生物医药产业正从仿制跟随走向源头创新、从进口转向国产替代、从国内走向国际。此外全国庞大的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也将推动生物医药产业爆发增长。

  目前我国的生物药市场仍处于细分市场结构不稳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持续增加、技术替代较为频繁、新兴的单克隆抗体等细分市场迅速增长的时期。2022年,FDA共批准11款抗体新药,其中6款为单抗药物。截至2022年2月,FDA累计批准的109款抗体药物中,有93款为单抗。相较于全球单克隆抗体市场,中国单克隆抗体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在欧美市场上市的许多药物尚未在中国获批,显示出我国单克隆抗体市场的巨大市场潜力。我国生物药市场占比第二的血制品市场,在全球生物药市场中绝大部分都已被重组治疗蛋白所取代。

  (2)疫苗产业发展阶段及趋势

  1)我国疫苗行业快速增长:相较于疾病出现症状后使用药物治疗而言,疫苗产品不论是在可及性还是在药物经济学的评估上都具有明显的优势。过去三年,疫苗在预防控制传染病中的地位逐渐凸显,成为国家公共卫生战略产品。据Frost&Sullivan报告数据显示,2017年至2021年,全球人用疫苗市场规模从277 亿美元增至约460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3.5%。随着未来更多疫苗的研发和上市,预计2025年将达到约831亿美元,2030年将达到约1,310亿美元。全球人用疫苗市场将在民众健康意识、传染病防治需求、消费能力增长的驱动下持续快速增长。中国目前人均疫苗支出远低于发达国家,根据世界银行统计,2021年美国人均疫苗支出为59.5美元,日本为28.1美元,而我国人均疫苗支出仅为7.1美元,市场渗透率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中国凭借庞大的人口基数优势,随着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更多创新疫苗产品的上市,以及民众免疫接种意识的逐步加强,疫苗全人群市场渗透率将快速提升,预计平均增速将超过全球疫苗市场规模增速,或于2030年达到3,400亿元以上的市场规模,2020年至2030年预计复合年增长率为15.95%。

  2)技术的进步促进行业发展:另一方面,生物技术的进步推动了疫苗的发展,免疫学、微生物学及基因组学在疫苗研究中的融合运用,进一步催生了创新疫苗的推出。新冠疫苗的研发促进了疫苗相关技术的研发及商业化进展,使得我国技术革新加快,并逐步缩小与国际水平的差距。疫苗研究逐步从传统疫苗研发发展到免疫精准设计的阶段。免疫学的发展加速了疫苗佐剂的开发,新型佐剂多突破了传统以铝佐剂为主诱导Th2免疫反应类型、疫苗应答慢、持久性差等问题,达到既可以诱导高水平持久性抗体,又能显著增强Th1细胞的理想目标。

  3)政策支持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一系列疫苗行业相关利好政策的颁布,也将推动疫苗行业的快速发展。2022 年1月发布的《“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中强调了新型疫苗的研发和产能建设,在疫苗领域,重点发展新型新冠病毒疫苗、疱疹疫苗、多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多联多价疫苗等产品,并支持建设新型病毒载体疫苗、DNA 疫苗、mRNA疫苗、疫苗新佐剂以及新型递送系统等技术平台。2022年5月发布的《“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提出,要加强传染病的防控,助力疾病早期预防,加快疫苗研发生产技术迭代升级,开发多联多价疫苗,发展新型基因工程疫苗、治疗性疫苗,提高重大烈性传染病应对能力。健全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机制,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重点强化基层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随着一系列对疫苗尤其是创新型疫苗支持政策的不断出台,政策、技术与需求有望形成共振,我国疫苗行业正迎来黄金发展期。

  4)快速进入潜力巨大的国际市场:我国率先研制的多款新冠疫苗出口支援其他国家,截至2022年5月上旬,中国已向12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供应超过22亿剂新冠疫苗。一定程度上打通了与这些国家的疫苗跨境贸易道路,为后续合作打下坚实基础。2022年8月,WHO宣布中国通过标准升级后的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评估,确保在中国生产、进口或流通的疫苗质量可控、安全有效,为我国更多疫苗走出国门创造了良好条件。通过WHO预认证、一带一路、支持WHO制定的2030 年免疫议程(IA2030)等战略机会,中国疫苗可以提升全球疫苗供应数量、丰富疫苗品类、降低疫苗价格,提高全球疫苗的可及性,促进疫苗免疫在全球的覆盖。

  (3)生物药行业基本特点及技术门槛

  1)产业起源和发展与高水平的基础研究关系密切

  没有基础研究,就没有新机制、新靶点的发现。只有掌握基础科学突破性、颠覆性发现和成果转化的能力,才能促使我国医药创新迈上新的台阶,并为全球医药创新做出源头性贡献。我国生物医药行业起步晚,基础研究薄弱,尽管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基础科学研究投入,促使产学研合作实现成果转化,多项研究屡有建树,但与全球领先水平相比仍存相当差距。即便每年的新药申报数量都创出新高,但真正属于“first-in-class”的原创新药,即拥有全新结构、机制与靶点,境内外均未上市且得到国际认可的创新药数量不多,国内生物医药行业的同质化竞争激烈。但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产创新生物药 “出海”,利用差异化竞争优势参与全球竞争,也体现国内创新生物药在政策和市场双重扶持之下,研发速度和技术能力都得到了快速提升。

  2)研发技术难度高、研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

  与传统的小分子药物相比,生物药行业开发的大分子生物药具有高特异性和选择靶向性,使该等药物具有更好的耐受性、更小的毒副作用及优异疗效。由于其具有结构多样性,能够与靶标选择性结合及与蛋白质及其他分子进行更好的相互作用,生物药可用于治疗多种缺乏可用疗法的医学病症。且创新生物药具有更高的临床成功率(根据Frost&Sullivan的分析,生物药从I期临床到成功商业化的全局成功率为11.5%,化学药为6.2%)。

  但相应地,生物药行业也具有研发技术难度高、研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等特点,技术门槛相对更高。与传统的小分子药物相比,生物药研发及生产需要跨越并整合多个学科领域,受细胞的高敏感性和蛋白质的复杂性、不稳定性制约,制备流程要求更加严格、挑战性更大,生产工艺开发、中试放大和规模化生产均需要掌握一系列复杂的专有技术(Know-how),因此更需要长期的生产经验积累,以及更加专业和稳定的研发、生产团队,对产业工人的素质要求相较其他行业也更为严格。持续创新的自主研发能力与保持生产工艺的领先优势是生物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内容。

  3)监管严格,经营发展受政策影响大

  医药行业具有强监管的特点,我国在药品研发、注册、生产及经营等方面均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监管部门还可能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随时制订和调整各项规则或政策,对行业发展的影响重大,如药品价格改革制度、两票制、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带量采购等一系列法规政策的出台,在进一步促进我国医药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同时,也对医药企业科学布局、高效决策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因为生物药结构的复杂性,以及对生产与用药环境的变化更为敏感,所以监管机构对生物药的批准实施了更严格的规定,包括要求更全面的临床数据、更精确的质量控制要求、复杂的注册流程和持续的上市后监督等。而人用疫苗因为用于健康人群,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国家公共卫生健康与安全,因此《疫苗管理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对疫苗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制度,从研制、生产、流通、预防接种全过程全链条都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监管,并对疫苗生产企业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

  4)产品竞争激烈,技术迭代快

  由于生物药研发难度大、成药风险高,成熟靶点相对有限,很容易造成同质化竞争。差异化竞争不足或导致资金、资源浪费严重,产业结构发展失衡,且不符合药物研发“以患者需求为核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指导原则。另一方面,随着科技的进步,生物医药和AI、大数据等学科领域的交叉融合、相互促进又大大加速了新药研发进程。Al算法、大数据和使用新技术的早期实验正在大幅降低新药从发现到最终上市的时间和成本,涉及整个药物发现、设计、开发、生物工艺数据管理、临床试验和检测等各个研发环节,技术迭代加快不断催生新的赛道,抗体偶联药物、双特异性抗体、CAR-T细胞治疗、RNA干扰产品等新一代治疗技术正在获得越来越高的市场接受度,使得整个生物制药行业的发展挑战与机遇同在。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自主研发的长线创新战略,坚持以关键技术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方针,长期全力进行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已通过自主研发建立了先进的生物药研发、生产和质量控制技术平台,具备了成体系的研发生产能力,掌握了全面的重组蛋白、单克隆抗体、创新疫苗的工艺开发和规模化生产技术,并建立了具有成本优势的生产基地。

  公司全部专有技术、专利、生物药候选物品种均系自主研发,公司具备持续不断自主研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best-in-class”或“me-better”创新生物药的技术平台和配套能力。

  2021年7月,公司历时14年开发、用于罕见病甲型血友病治疗的首个国产重组八因子产品(安佳因?)上市。该产品是公认最难生产的生物药之一,公司进行了重大工艺革新,一条生产线的设计产量可达100亿国际单位(IU),接近全球数十厂家产量总和。安佳因?的上市有望解决中国患者药物可及性问题,彻底改善患者的生存状况。2022年,安佳因?首个完整销售年度即取得超10亿的销售收入,是国产品牌后来居上、实现进口替代的成功典范。

  公司自主研发的SCT1000产品是全球首个进入临床研究的14价HPV疫苗,涵盖了WHO公布的全部12个高危致癌的HPV病毒型及2个最主要导致尖锐湿疣的HPV病毒型,其生产在工艺和成本控制方面具有很大的挑战性和较高的技术门槛。SCT1000采用了公司自主研发的独有的无弹状病毒的昆虫细胞株进行产业化生产,可避免后续工艺变更的潜在风险,加快临床整体研发进度。临床前安全性评价结果显示,SCT1000无致敏性;临床前免疫原性研究显示,SCT1000具有良好的免疫原性,可以激发机体产生较强的免疫应答,并产生中和抗体。目前该产品正在进行III期临床准备工作,预计2023年年底前完成入组。

  公司针对新冠病毒变异快、以原始株为基础的国内外第一代疫苗对变异株中和抗体滴度和保护率下降等问题,在充分评估了体外/体内表达病毒蛋白的安全性及稳定性、RBD蛋白/S蛋白的免疫原性及病毒免疫逃逸、S-全长蛋白/S蛋白胞外结构域的产能等各项关键指标后,选取了理论上最具优势的技术路线,自主研发了新一代2价和4价变异株重组蛋白疫苗SCTV01C(安诺能?2)、SCTV01E(安诺能?4),并且添加自主研发的比传统铝佐剂更先进的新型水包油佐剂,可以诱导更强的中和抗体滴度和Th1偏向型细胞免疫反应。现有临床研究数据显示,SCTV01C和SCTV01E安全性良好,接种后针对包括奥密克戎在内的多个变异株均可诱导产生均一的、超高滴度的真病毒中和抗体,特别是4价疫苗SCTV01E,在与灭活苗和辉瑞mRNA疫苗的对比中,均达到了预设的优效终点,显示了突出的广谱交叉保护优势和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新变异株的高效防感染潜力。两款新冠疫苗产品先后于2022年12月初及2023年3月经国家有关部门论证纳入紧急使用,SCTV01E同时还在开展国内III期临床研究,目前已完成全部受试者入组,正在积极准备申请附条件上市。此外,两款疫苗还具有在热稳定性、生产、储存等方面的突出优势,有望在政府规模采购的情况下,为人民预防新冠病毒、筑牢健康屏障做出积极贡献。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2022年是国家“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国家陆续发布《“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等文件,从顶层设计的维度再次强调要进一步推进生物医药领域创新。国家药监局也通过出台《新药获益-风险评估技术指导原则》《肿瘤治疗性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抗体偶联药物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等系列技术指导原则,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细化药物临床前和临床研究技术细则,为规范和指导创新药物研发提供可参考标准,并推动行业差异化布局,进一步促进我国创新药物行业发展。伴随着国家层面产业利好政策的密集发布,产业改革围绕人民健康需求的持续深化,高端人才引进与集聚的红利,资本持续投入助力技术创新转化,以及国内药企参与全球竞争与发展的积极尝试,中国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仍然保持加速推进的局面。

  同时也要看到,需求爆发和支付能力受限的矛盾是全球医疗行业共同面对的问题,历来被视为创新药沃土的美国于2022年8月通过《通货膨胀削减法案》(IRA),其中涉及医药相关条款被视为“美国版药品集采”,医保控费政策的实施将影响在美药企的研发策略甚至中国药企的出海计划。我国在医保控费的政策大背景下,集采与医保谈判逐渐常态化推进,而随着胰岛素被纳入国家集采,生物药作为“集采禁区”的传统被打破,更多的生物药也纷纷迎来了地方联盟的集采,部分技术成熟、市场竞争充分的生物类似药的国家集采已箭在弦上,降本提质、加速创新成为我国生物药企应对行业变革和市场竞争的必选之策。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持续推进,2023年生物医药技术新趋势将重塑产业发展格局。未来,生物医药基础技术的突破与革新将加速创新药物的临床应用和产业化进程,为人类生命健康保驾护航。人工智能药物设计、细胞与基因治疗、合成生物学等前沿技术已突破产业化培育拐点,步入商业化加速阶段。其中,CRISPR-Cas基因编辑技术、酶促DNA合成、药物递送系统、噬菌体疗法、微生态疗法等生命科学和生物医药的底层技术逐步转化落地,抗体偶联药物和双抗药物开始进入收获期,并迈向更高级别的新型偶联药物和多特异性抗体。党的二十大报告充分肯定了生物医药近年来取得的技术突破和创新成果,认可生物医药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在中国迈入创新性国家行列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同时提出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生物医药领域在国民经济产业发展中的地位将日益上升,中国制造在生物医药领域的品质与竞争力将继续增强。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2,317.67万元,同比增长661.3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51,899.58万元,亏损同比缩小40.1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39,567.66万元,亏损同比缩小55.35%。公司总资产273,587. 56万元,较期初增长99.24%;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3,665.09万元,较期初减少4.48%。

  报告期为公司自主研发的首个产品安佳因?(重组人凝血因子Ⅷ)首个完整销售年度,安佳因?销售收入大幅增长。公司首个抗体药物即抗肿瘤产品安平希?(瑞帕妥单抗注射液)亦于2022年8月获批上市,开始产生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亏损金额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费用较上期有所增加,主要系包括新冠疫苗在内的公司多个产品在境内外开展临床研究,相关研发费用尤其是新冠疫苗产品的临床研究费用支出较大,从而导致公司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增幅较大;随着安平希?(瑞帕妥单抗注射液)的上市,公司市场营销团队进一步扩充,相应的人员薪酬、推广费等市场销售费用也同步增加。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20           证券简称:神州细胞           公告编号: 2023-009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谢良志、唐艳旻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王晓川、苏志国、何为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基于日常经营需要与关联方开展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定价原则公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董事会相关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定价原则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监事张松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不利影响。关联董事唐艳旻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系与2022年度同类业务发生额比较。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翘科技”)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张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12,92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2日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街18号院9号楼306室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研发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生产生物制品;销售生物制品(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实际控制人:谢良志

  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657,039.03万元,净资产为636,938.29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57,460.34万元,净利润为30,313.50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义翘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谢良志控制的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义翘科技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上一年度同类关联交易履约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关联交易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向关联方义翘科技采购生物试剂及CRO技术服务,采购方式为框架协议加订单式,交易价格系在参考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的可比价格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相关交易合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义翘科技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署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并就具体关联交易事项,由公司向义翘科技下达采购生物试剂及CRO技术服务的订单。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是根据自身研发需求并考虑成本控制的经济效益及研发进度需要等因素进行的,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基于一般的商业条款签订相关协议,参考同类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可比价格定价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由于供方市场充分竞争,产品和服务具有可替代性,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上述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20         证券简称:神州细胞         公告编号:2023-010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

  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各级控股子公司,下同)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担保。

  ● 被担保方为控股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9.87亿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保函、信用证及承兑汇票等。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均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授信协议为准。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前述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均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就具体申请授信或提供担保事项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办理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二)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二)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为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担保对象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的另一少数股东为北京协和医药科技开发总公司,系国资股东,对外担保需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存在实际困难。基于业务操作便利考虑及少数股东无明显提供担保的必要性,因此相关担保拟由公司提供超出比例担保,北京协和医药科技开发总公司不需按比例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控股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要。同时,为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人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相关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所需。综上所述,保荐人对神州细胞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9.87亿元,全部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72.63%,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20         证券简称:神州细胞         公告编号:2023-011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新增募投项目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下简称“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临床研究项目”中的部分子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对部分子项目进行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募投项目。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新增募投项目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产品临床研究项目”中的部分子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对部分子项目进行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募投项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首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15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5,000.00 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64元,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82,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60,971,940.0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221,028,060.00元,再扣除发行中介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合计19,854,848.59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1,173,211.41元。前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6月15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0518 号《验资报告》。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鉴于公司首发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低于拟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同比例缩减了拟投入产品临床研究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并按照各临床研究子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投入产品临床研究项目的募集资金进行了相应分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8,873.73万元,超出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56.38万元,系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及其银行理财收益和利息收益。

  (三)本次部分首发募投项目变更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 “产品临床研究项目”部分子项目结项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产品SCT400已于2022年8月取得药品注册证书,故“产品临床研究项目”中SCT400对应临床研究“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一线治疗”项目已完成。

  产品SCT-I10A之“标准化疗失败的晚期实体瘤及淋巴瘤治疗”临床项目已完成I期临床探索性研究。

  上述两个项目共节余募集资金4,133.26万元,拟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 “产品临床研究项目”部分子项目进行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募投项目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为提高首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效益,并为公司临床前研发、新冠疫苗的临床研发及生产提供充分、及时的资金保障,公司拟将“产品临床研究项目”中的部分子项目变更并相应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项目变更后的调减募集资金将分别用于新增“新冠疫苗产品临床研究及生产”以及“临床前生物药研究平台开发”项目,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产品临床研究项目”中的子项目产品SCT-I10A中临床项目“复发头颈癌二线治疗”“头颈癌一线治疗”及“鳞状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35,389.75万元,调整后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1,100.53万元,拟调减募集资金合计14,289.22万元。

  (2) 新增“新冠疫苗产品临床研究及生产”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7,018.66万元,“临床前生物药研究平台开发” 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7,270.56 万元,均来源于上述调减的SCT-I10A产品临床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新增募投项目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资金额调整前后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表中若出现数据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部分首发募投项目变更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原因

  (一)SCT400临床项目“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一线治疗”及SCT-I10A临床项目“标准化疗失败的晚期实体瘤及淋巴瘤治疗”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SCT400临床项目“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一线治疗”已完成临床研究,其产品瑞帕妥单抗注射液(商品名:安平希?)已获批上市,故将此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2,032.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SCT-I10A临床项目“标准化疗失败的晚期实体瘤及淋巴瘤治疗”已完成I期临床探索性研究,研究目的已达到,项目已完成,故将此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2,101.26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SCT-I10A临床项目“头颈癌一线治疗”“复发头颈癌二线治疗”“鳞状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募集资金调减的原因

  SCT-I10A临床项目“头颈癌一线治疗”已完成III期临床受试者入组,进入随访阶段,后期研发资金需求减少,故调减募集资金4,863.66万元。

  SCT-I10A临床项目“复发头颈癌二线治疗”已完成II期临床探索性研究,公司经审慎考虑产品研发优先度,决定暂不开展III期临床研究,故调减募集资金1,245.39万元。

  SCT-I10A临床项目“鳞状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已开展III期临床研究并完成部分受试者入组,在实施过程中公司综合评估未来临床诊疗标准和需求的改变,经审慎考虑,决定调整研发策略并提前终止本研究,故调减募集资金8,180.18万元。

  由于PD-1单抗药物是一种广谱的抗肿瘤靶点,因此公司在前述临床试验中探索并积累的研究数据及经验将为SCT-I10A后续在其他适应症或多种药物联合治疗方案的临床开发以及公司后续肿瘤类双抗及多抗产品开发选择上提供有价值的借鉴。

  (三)新增募投项目“新冠疫苗产品临床研究及生产”的原因

  针对新冠病毒变异快、以原始株为基础的国内外第一代疫苗对变异株中和抗体滴度和保护率下降等问题,公司自2020年就持续投入研究,目前已开发出可以应对新冠病毒变异、具有广谱交叉保护效力的新冠疫苗,为人类战胜新冠病毒做出贡献。

  目前,公司自主研发的二价变异株重组蛋白疫苗SCTV01C(商品名:安诺能?2)及四价变异株重组蛋白疫苗SCTV01E(商品名:安诺能?4)已先后经国家有关部门论证纳入紧急使用,为推动安诺能?4最终获得附条件上市批准,公司同时还在积极开展以保护效力为主要终点指标的Ⅲ期临床研究,临床研究投入在持续增加。另外,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国务院优先推荐新冠加强免疫疫苗的接种需求,公司需加快疫苗生产速度,从而导致生产成本的增加。

  鉴于新冠疫苗产品更为紧要,且临床研发投入较大,公司拟将上述首发募集资金中的7,018.66万元调整至“新冠疫苗产品临床研究及生产”项目。

  (四)新增募投项目“临床前生物药研究平台开发”的原因

  公司基于充分的市场调研和临床医学分析,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储备了多种临床需求缺口大以及具有“best-in-class” 潜质的疫苗产品及抗体药物,如针对中重度银屑病的IL-17单克隆抗体、针对多发性骨髓瘤的CD38单克隆抗体药物,以及用于预防成人带状疱疹和儿童水痘的带状疱疹/水痘疫苗、用于预防儿童和成人肺炎的多价肺炎多糖结合疫苗、多个双特异性及三特异性抗体项目等。为加快临床前产品的研发进程,尽快推进到临床申报阶段,故拟将上述部分募投项目调减的7,270.56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支持临床前生物药研究平台的开发,主要用于购买实验用试剂及耗材、测试化验加工费用以及实验室仪器设备的采购等。

  三、本次部分首发募投项目变更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行性分析

  (一)公司长期坚持自主研发建立的生物药和疫苗上下游全套技术平台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公司经过多年的关键技术开发、技术体系和平台能力建设与优化,依托创始人丰富的新药研发、工艺放大及生产管理经验,以及多学科专业人员对技术的协同探索与创新,已建立了包括多种类型疫苗研发及生产工艺体系、创新中和抗体候选药物发现技术体系、生物药高效生产工艺技术体系、生物药质量控制技术体系、生物药成药性评价技术体系、规模化生产及管理技术体系在内的关键核心技术平台体系。公司突出的技术创新能力,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持。

  (二)拥有丰富经验的研发与管理团队为项目实施提供人才保障

  公司管理团队拥有丰富的生物药产品研发、生产和营销经验,还建立了临床医学、临床运营、临床数据管理和临床统计分析的专业化临床研究和执行人才团队,储备了拥有GMP生产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为本次新增子项目的研发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

  (三)公司现有商业化规模生产线及后续生产基地建设的顺利推进为项目实施提供产能储备

  公司一期生产基地已按照GMP标准建成2条基于动物细胞培养技术的原液生产线(其规模分别为4,000L和8,000L)和1条制剂生产线(用于成品制剂灌装/冻干)并投入商业化生产,二期生产基地首条10,000L规模的原液生产线和3条制剂线也已建成并逐步投入使用,其余2条同等规模的原液生产线也正在建设中,为本次新增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充分的产能储备。

  五、本次部分首发募投项目变更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公司本次变更首发募集资金部分用途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产品研发进展的实际情况以及人民生命健康的迫切需求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本次变更部分首发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公司对其产品制定了较高的临床前研发目标,公司可能需就此在人员、费用方面进行更多的投入,或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亦可能最终无法获得符合该等研发目标的临床前研究结果。同时,若产品因临床前研究结果不足以支持进行新药临床试验申请(IND)或相关申请未能获得监管机构审批通过,可能存在无法获得临床试验批件的风险。公司的相关临床前产品可能无法进入临床研究阶段并最终上市。如出现前述情形,公司可能无法收回临床前研发成本,进而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药品研发有着高投入、高风险、周期长等特点。根据国家药品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产品上市前均需开展临床试验、取得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并经国家药监局批准。各项临床研究的入组及研究方案实施等受到多种不确定因素影响,具体临床研究方案及研究周期可能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临床研究存在结果不及预期甚至临床研究失败的风险。特别是对于新增项目新冠疫苗产品的临床研究及生产,公司的新冠疫苗产品能否获得有条件批准上市或正式批准上市及获批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即使顺利获批上市,其未来的市场销售仍将面临较为激烈的竞争态势,并同时受国内外局势的发展变化、新冠疫苗接种率、公司生产能力等多种因素影响,后续商业化前景仍存在不确定性。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子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对部分子项目进行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是公司基于原项目实施条件变化和自身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首发募投项目变更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子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对部分子项目进行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研发项目进展的客观情况而及时进行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研发效率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研发项目之间的资源配置,可有效推进新冠疫苗的临床研发及生产,并实现临床前产品研发工作的提速及平台升级,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调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新增募投项目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是公司根据原项目实施条件和自身发展战略需要而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人对公司拟实施的上述事项无异议,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新增募投项目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20         证券简称:神州细胞         公告编号:2023-014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

  公司财务总监退休离任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公司财务总监退休离任的情况说明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州细胞”)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赵桂芬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赵桂芬女士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其离任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赵桂芬女士辞任财务总监的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赵桂芬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赵桂芬女士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为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马洁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马洁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履行公司财务总监职责的要求。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

  马洁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7月毕业于北京物资学院,会计学学士学位。2009年毕业于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工商管理硕士学位(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CPA), 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 (SIFM)。1995年7月至1997年10月任职于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财务部;1997年10月至2000年9月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高级审计师;2000年10月至2002年12月任金佰利个人卫生用品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3年1月至2013年2月任赛诺菲巴斯德中国财务部高级监控经理;2013年2月至2022年6月任费森尤斯卡比中国财务及控制部执行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88520        证券简称:神州细胞        公告编号:2023-015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6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31号院五号楼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6日

  至2023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0、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邮件及信函中须注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16点前送达公司。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14:00-16: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31号院门卫室

  (四)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登记

  (五)注意事项:如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股东或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直接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及登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黎明、曾彦

  联系电话:010-58628328

  电子邮箱:ir@sinocelltech.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31号院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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