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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3-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 投资金额:3亿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增厚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公司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的金额

  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三)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3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9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25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5.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2,291.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5,239.9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7,051.0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4月15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2027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影响,不会改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四)现金管理的方式

  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将使用授权额度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

  (五)现金管理的期限

  本次授权在交易额度范围内进行交易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厚公司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资金安全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3-017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 交易金额:在任一时间点交易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汇总),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外汇管理业务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管理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管理需要,以锁定利率、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未指定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但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本次远期外汇管理业务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部分境外业务采用欧元、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有效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结合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管理需要,拟开展远期外汇管理业务,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公司预计,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任一时间点交易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汇总),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远期外汇管理业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本次开展的远期外汇管理业务涉及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欧元、美元等其他货币,交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及其他以锁定汇率为目的的外汇产品组合。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在交易额度范围内进行交易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本次远期外汇管理业务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外汇管理业务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远期外汇管理业务的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开展的远期外汇管理业务遵循防范汇率波动风险的原则,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不符合会计准则关于套期保值的适用条件,但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风险情况如下:

  1.市场风险。在国际经济形势发生剧烈变化时,相应汇率较大幅度的波动将可能对公司远期结售汇交易产生不利影响,造成潜在损失。

  2.操作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复杂程度较高,需交易人员具备较强的专业性,可能因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相关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力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公司远期外汇管理制度》,明确了远期外汇管理业务原则、操作流程、责任部门及相应的风险处理程序。

  2.公司审慎选择交易对手,仅与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及银监会批准具有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基于真实合理商业背景的原则,按照公司资金需求、业务开展情况对远期外汇管理业务交易金额进行合理预测。

  四、本次远期外汇管理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本次拟开展的远期外汇管理业务,不以投资为目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衍生工具内容相关规定,属于衍生工具中的远期合同,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和披露。公司本次拟开展的远期外汇管理业务未指定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会计处理相关要求。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开展远期外汇管理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管理需要,以锁定利率、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未使用公司募集资金,未指定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管理业务,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任一时间点交易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汇总),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管理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公司远期外汇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产品交易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衍生品交易。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产品交易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开展外汇产品交易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及交易违约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远期外汇管理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3-018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6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陆芝青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1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6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披露了《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年6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披露了《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涉及作废限制性股票158,900股;激励对象离职1人,涉及作废限制性股票11,550股,故公司拟根据相关规定对上述合计170,450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

  四、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继续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涉及的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合计170,450股。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次作废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涉及的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合计170,450股。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就上述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为: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作废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指南》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3-005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周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 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认为,《2022年度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编制的2022年财务报表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 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已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合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七) 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业务发展及研发投入的资金需求,在保障公司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兼顾了公司长期发展。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八) 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九) 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收费原则与以前年度保持不变,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在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基于审慎性原则,同意将“数字相控阵测试与验证系统产业化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6年3月,“5G大规模天线智能化测试系统产业化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6年3月,“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5年12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信托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广州安波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度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2,500万元(不含税)。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五) 审议通过《远期外汇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远期外汇管理制度》】。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外汇管理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任一时间点,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远期外汇交易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汇总),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外汇管理业务的公告》】。

  (十七)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基于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

  表决结果:公司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基于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不适用于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周建华先生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综合考虑了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同意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涉及作废限制性股票158,900股;激励对象离职1人,涉及作废限制性股票11,550股。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上述合计170,450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周建华先生、陆丹敏先生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3-010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霍莱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893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2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45.7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291.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3,300.00万元(不含税)后,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310066632018800109538银行账号16,148.28万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杨支行110930675910601银行账号10,348.39万元、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3101040160002021993银行账号6,835.66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31050161393600005183银行账号5,658.67万元。另扣减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费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39.99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7,051.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4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202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4,677.39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237.48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422.85万元。

  2022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子公司上海莱天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莱天(西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杨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为研发类项目,本项目无单独的销售收入,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主要通过公司未来整体的经营效益体现,故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该项目通过完善研发中心设备配置,加强对核心技术研究力度,强化公司产品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增强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根据公司 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因外部环境变化、募投项目场地取得延误等因素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放缓。因此,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在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拟将“数字相控阵测试与验证系统产业化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6年3月,“5G大规模天线智能化测试系统产业化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6年3月,“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5年12月。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49.37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56.51万元,合计805.88万元。上述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额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1年8月12日出具了《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6548号)。

  除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4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期限为12个月内。

  根据公司2022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期限为12个月内。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度,本期公司已赎回理财产品收到投资收益688.2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金额为30,00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四)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五)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霍莱沃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霍莱沃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包括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不含置换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人民币549.37万元。

  [注2]:因外部环境变化、募投项目场地取得延误等因素影响,公司将“数字相控阵测试与验证系统产业化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6年,“5G大规模天线智能化测试系统产业化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6年,“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5年。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3-019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霍莱沃”)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数量不超过35名(含35名)。最终的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方式或价格区间

  股票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六)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七)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本次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股票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以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于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发布的新规定、证券监管部门出台的新要求以及政策或市场发生的新变化,相应调整发行具体方案;

  9.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办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以及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时,决定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发行方案;

  11.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6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3-020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霍莱沃”)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1.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以2022年6月20日为股权登记日,以当时公司股本总数37,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合计转增14,800,00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后,公司股本总数由37,000,000股增至51,800,000股,转增股份已于2022年6月22日上市。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2.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可归属数量分别为127,470股、35,000股。截至公告披露日,合计147,770股限制性股票已经办理完成归属登记手续并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12日、2022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注:上述条款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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