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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 杭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2023年度,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 603618          证券简称: 杭电股份         编号:2023-014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9,841.27万元,公司对合营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717.18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视情况根据股份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或为本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 公司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计划概述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提高子公司担保贷款办理效率,结合公司、公司子公司目前授信额度、实际贷款方式及担保情况,公司2023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可以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不同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如在批准期间发生新设立或收购全资/控股子公司的,也可以在相应的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上述担保预计包括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单笔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的情形。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该担保总额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事宜。担保基本情况如下: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093316150B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法定代表人:华建飞

  注册资本:19,00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年3月3日

  经营期限:2014年3月3日至2034年3月2日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制造,加工,销售;电线、电缆生产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为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2,574.39万元,净资产为52,179.4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3.64%,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89,829.16万元,实现净利润为396.2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二)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东洲工业功能区十一号路1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MA28NT2M5B

  法定代表人:张文其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7年4月 14日

  经营期限:2017年4月 14日至2037年4月13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信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通信器材、电线电缆生产,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的二级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8,562.55万元,净资产为62,651.0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2.29%,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20,171.16万元,实现净利润为1,642.2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三)江西杭电铜箔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雄溪路102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1MABMK87Y04

  法定代表人:朱荣彦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2年04月27日

  经营期限:2022年04月2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西杭电铜箔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5,135.04万元,净资产为9,880.4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4.72%,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实现净利润为-119.5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该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的要求在该担保总额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事宜,签约时间、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基于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确保其业务的顺利开展,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其下年度发展规划做好可能的融资准备工作,以便高效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能实时监控上述子公司财务状况,为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1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子公司,为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提高决策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1,558.45万元(其中为子公司担保总额为42,841.27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5.33%;公司为合营公司浙江杭电实业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8,717.18万元担保,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12%),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45%。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39,841.27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25%;公司对合营公司的担保余额为8,717.18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12%。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3-015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合营公司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杭电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电实业”)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4,000万元,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实际为杭电实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717.18万元(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公司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过去12个月内,除上述公司为杭电实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7日、2020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按60%的持股比例为合营企业杭电实业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申请的20,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1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签署了《保证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8日、2020年12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2020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在杭电实业经营发展需要及优化融资成本考虑,杭电实业拟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银行申请终止金额为2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担保贷款业务,并拟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上海浦发银行、宁波银行等)申请自身资产抵押担保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杭电实业各股东需按持股比例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因公司持有杭电实业60%股权,故公司为杭电实业本次银行借款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2023年4年25月,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营企业杭电实业的自身资产抵押担保贷款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杭电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6号大街68号3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1MA2CDATP9A

  法定代表人:葛晨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7月24日

  营业期限:2018年7月24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杭电实业为公司与上海康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合营公司,公司持股60%,公司董事长华建飞先生、公司董事孙翀先生分别担任杭电实业董事,公司财务总监金锡根先生担任杭电实业监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杭电实业为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杭电实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1,742.58万元,净资产为24,080.0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2.31%,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399,.33万元,实现净利润为-544.2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三、被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该担保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的要求在该担保总额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事宜,签约时间、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合营公司杭电实业提供担保,是基于合营公司杭电实业建设“杭电星月科创园”项目已办理完成了竣工备案手续,符合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自身资产抵押担保贷款条件,杭电实业为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拟终止原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银行申请的20,000万元固定资产担保贷款业务,并拟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等)申请贷款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的自身资产抵押担保贷款。公司持有杭电实业60%股权,故公司为杭电实业本次银行借款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方担保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为杭电实业提供担保,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事前提交了公司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本次为杭电实业提供担保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杭电实业各股东按其持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公司本次拟为合营公司杭电实业提供担保是为满足杭电实业运营发展需求,有利于杭电实业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杭电实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华建飞、孙翀回避表决。

  (四)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杭电实业建设“杭电星月科创园”项目已办理完成了竣工备案手续,符合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自身资产抵押担保贷款条件,为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杭电实业拟终止原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银行申请的20,000万元固定资产担保贷款业务,并拟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等)申请贷款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的自身资产抵押担保贷款。杭电实业各股东需按持股比例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因公司持有杭电实业60%股权,故公司为杭电实业本次银行借款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为合营公司杭电实业项目运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1,558.45万元(其中为子公司担保总额为42,841.27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5.33%;公司为合营公司浙江杭电实业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8,717.18万元担保,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12%),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45%。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39,841,27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25%;公司对合营公司的担保余额为8,717.18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12%。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3-016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总额度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收益率相对稳定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及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理财产品的品种

  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收益率相对稳定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占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7.16%,授权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后按公司核准权限进行审核批准。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根据审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进行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有关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人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受托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9.25%,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1.6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将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五、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一)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和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前提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3-018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以及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以及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制定《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并对公司当前的相关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3-020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合理规避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维护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 交易品种及场所: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商品原料,如铜、铝等境内外商品交易所制定的标准合约及金融衍生品。

  ● 交易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的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由于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仍可能存在价格波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等,公司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因为大宗商品(铜、铝)是公司生产产品的重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受市场价波动影响较大,为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可控风险,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确定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稳定运行,公司决定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操作,不作为盈利工具使用。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商品原料,如铜、铝等境内商品交易所制定的标准合约及金融衍生品。

  2、套期保值业务计划额度:根据业务实际需求,公司预计投入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最高保证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套期保值业务授权及期限: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4、资金来源: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拟投入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有效规避主要商品价格波动对其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而造成套期保值损失。

  2、政策风险:宏观政策及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带来损失。

  4、资金风险:在期货价格波动大时,可能产生因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的风险。

  5、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若专业人员配置不足、内控不完善,会产生相应风险。

  6、技术风险:由于软件、硬件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 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

  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已制定《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此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2、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3、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种类及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批准的保证金额度;同时依据账户风险程度,及时平衡、调拨账户可用资金,防范账户持仓风险。

  5、严格遵守商品期货交易所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交易所及期货公司相关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同时,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工作的开展,控制风险。

  6、优化交易环境,建立“安全、快捷”的软硬件交易环境,保证交易系统的流畅运行。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不确定影响,增强生产经营稳健性。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二)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列报披露。

  五、独立董事意见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功能有利于有效防范市场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地发展,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3-023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时间: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15:00-16:00。

  ● 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方式举行。

  ● 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stock@hzcables.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说明会上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沟通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于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00-15:00召开2022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相关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召开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时间: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二)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方式举行。

  三、出席会议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董事长华建飞先生、财务总监金锡根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杨烈生先生、独立董事徐小华先生。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hzcables.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六、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烈生、赵燚

  2、电话:0571-63167793

  3、邮箱:stock@hzcables.com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3-009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章旭东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电股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在经过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后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的要求进行编制,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全体监事书面确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25日出具的[2023]第5228号《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28,115,540.26元,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2,846,881.37元。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截至2023年4月20日公司总股本691,056,019股为基数进行估算,预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34,552,800.95元(含税)。

  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

  监事会认为:本次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提交该议案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及内部控制审计。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系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并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章旭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2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23年度相关审计工作,同意其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4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合计审计费用162万元,并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情况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支付2022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合营企业浙江杭电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电实业”)建设“杭电星月科创园”项目已办理完成了竣工备案手续,符合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条件,为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杭电实业拟终止原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银行申请的20,000万元固定资产担保贷款业务,并拟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等)申请贷款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的经营性物业抵押担保贷款。杭电实业各股东需按持股比例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因公司持有杭电实业60%股权,故公司为杭电实业本次银行借款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为合营公司杭电实业项目运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3-015)。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的顺利进行,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监事会拟提名卢献庭先生、孙佳女士(后附简历)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经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过成胜先生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第四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信息将更为真实、准确、合理。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卢献庭,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杭州富春江通信电缆厂质检员、统计员,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计调科长、投资发展科科长,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经理等,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富阳市永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宿州永通电缆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孙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审计师。历任杭州富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审计部部长,兼任江西杭电铜箔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3-010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因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状况及项目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公司需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保障公司原有业务发展及公司新能源汽车锂电池超薄铜箔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经营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提升投资者的长期回报。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25日出具的[2023]第5228号《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28,115,540.26元,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2,846,881.3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

  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总股本691,056,019股,以此为基数进行估算,预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34,552,800.95元(含税)。2022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4.19%。

  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

  该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42,846,881.37元,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28,115,540.26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预计为34,552,800.9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4.19%,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属行业为电线电缆制造业,公司主营业务为电线电缆和光纤光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主要产品主要有:缆线、导线、民用线、光纤、光缆。

  1、电线电缆行业

  近年来,电线电缆行业在不断地进行产业整合和技术革新,未来我国电线电缆行业集中度将逐步提升,头部企业的先发优势和规模效应将愈发明显。公司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综合实力名列前茅,具有较强的规模优势、技术优势、质量和品牌优势。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速构建新能源新发展格局,全面助力推进能源革命,构建新能源体系、推动能源绿色发展,我国经济社会进一步向绿色环保、低碳节能、信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国家智能电网建设、风力发电基地的大规模兴建、光伏、光热等新能源的开发、城乡电网改造、铁路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新兴产业的发展等诸多领域均对电线电缆的应用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在数智化、信息化大趋势下,未来中国产业升级转型和席卷全球的第四代信息化浪潮和工业大数据互联,为公司所处的线缆领域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

  2、光通信行业

  近年来,我国通信业整体呈现稳中向好运行态势,行业持续向高质量方向迈进。《2023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持续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发展“互联网+”。随着5G在智慧城市、工业互联网、云计算等领域的行业融合应用快速发展,5G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各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进度加快,全社会数据总量爆发式增长,推动国家大数据中心发展,构建云网融合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赋能社会数字化转型的供给能力不断提升。未来数据流量将呈现持续性增长态势,5G等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加快构建,行业融合应用加快创新。同时,伴随国内外5G建设、“双千兆”、数据中心等新业务的发展,未来随着海外需求的提升,以及运营商新业务的发展,光纤光缆领域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近年来,公司围绕“电线电缆”为主体,坚持“有质的量”经营方针,保持企业持续稳健运行的良好态势,同时公司适时开展投资促进外延发展,顺利切入光通信、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锂电池超薄铜箔等新兴产业,目前公司形成以电线电缆为主业向相关产业延伸的稳进发展模式,并积极探索产业融合协同发展的路径。截至目前,公司已形成电力电缆和光通信两大业务板块,公司新能源汽车锂电池超薄铜箔项目处于建设阶段。

  公司是目前国内少数拥有大截面高压、超高压电力电缆生产能力的企业之一,是国内铝合金导线的主要生产商,在铝合金导线等特种导线、高压超高压电缆领域拥有领先的技术优势,公司生产的导线在电压等级、输送容量、输送距离上都达到了生产技术的较高水平。在电线电缆板块,公司主要采用订单排产模式的生产方式;销售方面,公司电缆和导线产品以“直销”为主,主要通过参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大型客户的招投标实现销售。在光通信板块,公司主要采用动态调节生产和订单式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销售方面,光棒、光纤及光通信相关设备产品主要通过对接光通信产业链相关生产企业实现销售;光缆产品主要通过参与电信运营商光缆产品招投标方式实现销售,同时公司积极拓展轨道交通和电力光缆市场以及国外市场,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不断提升市场影响力。

  公司坚持对内深化管理挖掘潜力、对外合作兼并适度多元化的发展模式,增添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公司坚持智能制造、机器换人等信息技术应用,提升企业生产与管理效率;坚持新产品开发、新技术的应用,实现产品优化升级和质量、效益的提升。公司将生态理念融入到产品设计与开发,推动产品制造和原材料应用的绿色化,2022年杭电股份获得“杭州市绿色低碳工厂”,助力企业从传统制造向绿色制造转型。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40,736,551.97元,同比增长9.38%;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846,881.37元,同比增长43.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49,637,603.53元,同比增长35.46%。

  目前公司新能源锂电铜箔建设项目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持续深化公司战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超薄锂电铜箔项目建设及等方面的投入,用以保障公司原有业务发展及公司新能源汽车超薄锂电铜箔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经营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非常重视投资者回报,现金分红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经营计划及项目建设的顺利实现,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升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及可持续回报的能力,在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生产经营情况及项目建设等安排后,公司提出了上述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2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公司将年度留存收益继续用于公司主业经营和项目建设等方面,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保障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提交该议案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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