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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负责人张建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四)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回购股份为21,553,5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7%,该回购股份存放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购买亨通光导部分股权

  前期,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19日、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6日与建信投资、中银资产和工银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受让建信投资、中银资产和工银投资持有的亨通光导8.58%、10.87%、8.58%股权。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与中鑫国发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中鑫国发持有的亨通光导0.57%股权。公司已分别与四家战略投资者于2022年10月21日、2023年1月30日、2023年1月13日和2023年1月30日交割完毕全部股权,亨通光导已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23-001号。

  2023年3月31日,公司已办理完毕股东变更的工商备案登记手续。

  2、完成收购华海通信19%股权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亨通海洋光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海洋光网”)和公司控制的苏州亨通永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亨通永元”)与苏州华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华智”)于2022年6月24日与New Saxon 2019 Limited(以下简称“New Saxon”)共同签署《Supplemental Deed》,约定亨通海洋光网、亨通永元和苏州华智共同收购由New Saxon持有的华海通信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通信”)合计19%股权,三家主体收购比例分别为5%、7%、7%,收购金额分别为1,425万美元、1,995万美元和1,995万美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号。

  报告期内,亨通海洋光网、亨通永元和苏州华智已向New Saxon全额支付了收购款,New Saxon已向三家收购方交付了股份交割资料。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23-004号。

  2023年3月29日,三家收购方已办理完毕香港成员登记册的变更登记手续。

  3、筹划亨通海洋通信及智慧城市业务分拆上市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亨通海洋通信及智慧城市业务分拆上市的议案》,同意筹划亨通海洋光网分拆上市事宜,并授权公司及亨通海洋光网管理层启动分拆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待分拆上市方案制定后尚需将相关上市方案及与上市有关的事项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分拆上市不会导致公司丧失对亨通海洋光网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独立上市地位和持续盈利能力。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23-005号。

  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述分拆上市事项仍在筹备中。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建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燕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张建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燕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建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燕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9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Comverge Tecnologías S. de R.L. de C.V.;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为Comverge Tecnologías S. de R.L. de C.V.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500万美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

  ● 本次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是公司担保金额已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之后的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对外担保概述

  (一)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上市公司为上市公司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视同为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光电”或“公司”)拟为公司海外子公司Comverge Tecnologías S. de R.L. de C.V.(以下简称“CT公司”)提供担保。此次拟担保总金额为500万美元,担保有效期为2023年度。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万美元

  

  上述担保的担保主体(担保人)为本公司。无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注: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按照美元汇率1:7计算。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Comverge Tecnologías S. de R.L. de C.V.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820万(比索)

  注册地址:Mexico

  法定代表人:谭会良

  经营范围:销售、进出口、存储和运输所有类型的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工业应用、医疗用途、仪器仪表、信号、电信、多通道视频通信、数据通信和其他通信和电子应用领域的光纤和光缆。设计、安装、架设、敷设、提供咨询和管理服务,或承接光纤系统、输配电网络的制造、安装、敷设调试的交钥匙工程。

  持股比例:公司持有CT公司100%股权

  CT公司成立时间较短,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CT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CT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授权

  亨通光电为CT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为500万美元,担保有效期为2023年度。上述担保是公司为上市公司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承担相关担保责任。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与本次担保的一切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CT公司提供担保属于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CT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约情形,风险可控。本次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认为:

  1.为了保证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公司拟为公司海外子公司Comverge Tecnologías S. de R.L. de C.V.提供总额为500万美元的担保,担保有效期为2023年度。

  2.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不存在为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提供担保及其他违规担保。

  3.公司能够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审查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4.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无任何依赖,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69,611.87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741,288.36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的担保,上述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3.57%,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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