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5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长助理《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及投资价值的肯定,对公司车载产业高速发展的坚定信心;上述人员拟自2023年4月26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分别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2、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卢国清先生和董事长助理王国勋先生。
截止公告披露日,卢国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万股,王国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8万股,均为公司股权激励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其中部分已解除限售。增持主体过去12个月内无已披露的增持计划,且过去6个月内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 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及投资价值的肯定,对公司车载产业高速发展的坚定信心;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及金额:拟自2023年4月26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主体分别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3、增持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结合市场以及公司股价等情况择机实施。
4、增持资金安排:本次增持计划所需资金均为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5、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7、增持主体承诺:
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本次股份增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等行为。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增持计划实施期间需同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限制买卖公司股份的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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