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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推进公司上海及周边地区的业务拓展,2022年度公司与大股东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烟物流”)发生了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销售商品,2023年预计仍将发生此类关联交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王凯先生,现任海烟物流副总经理,构成关联关系,回避本议案表决。

  此项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交易情况

  1、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情况

  2022年度公司向关联方销售货物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为866,000.02元,具体如下:

  

  2022年度公司销售给海烟物流成品酒866,000.02元,未超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不高于5,000万元的预计金额,相关交易均采用市场定价。

  2、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结合以前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2023年度对与相关关联单位可能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如下:

  

  2023年初至披露日,与海烟物流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金额774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管振毅

  注册资本:8亿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83号30、33、34、35层

  成立日期:2002年6月18日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卷烟雪茄烟本省(市、自治区)购进本地批发;烟丝的本省购进本地批发;酒类经营;食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仓储(不含危险品);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销售建筑装潢材料、纸及纸制品、日用杂品、化妆品、百货、服装、文教体育用品、家电、五金交电、汽车配件、玩具、电脑、家具;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汽车租赁(不含操作人员),自有房屋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海烟物流持有本公司股票145,708,137股,持股比例为9.67%,且海烟物流副总经理王凯先生现任公司董事,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与公司的日常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海烟物流主要经营数据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22年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3月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海烟物流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产生的关联交易主要集中在公司产品“洋河”、“双沟”系列白酒的销售。此部分交易价格由双方定期参照市场价格及交易量确定,且交易额与公司营业收入相比相对较小。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销售货物,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借助关联方的市场影响力,促进上海及周边地区的业务拓展,节约和降低市场费用;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产生的关联交易主要集中在货物销售上,完全采用市场公允价格,对公司独立性及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市场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对本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王凯先生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公平、公正,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2023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市场定价进行,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关联方已遵循了公正规范处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不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规模以上白酒企业963家,较上年减少2家;白酒产量671.24万千升,同比下降5.58%;实现营业收入6,626.45亿元,同比增长9.64%;实现利润总额2,201.72亿元,同比增长29.36%。白酒行业“量减价升”、“结构化升级”特征突出,高端、次高端及区域强势品牌发展优势明显,集中化、品牌化、高端化趋势进一步凸显,白酒行业发展在激烈竞争中呈稳健上升态势。

  公司是全国大型白酒生产企业,是白酒行业唯一拥有洋河、双沟两大中国名酒,两个中华老字号,六枚中国驰名商标,两个4A级景区的企业。公司主导产品梦之蓝、天之蓝、海之蓝、苏酒、珍宝坊、洋河大曲、双沟大曲等系列白酒,在全国享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报告期内,面对国际国内复杂形势和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上下同心克服多重压力,保持了“稳中求进、进中有优”的健康发展态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1.05亿元,同比增长18.7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78亿元,同比增长24.91%。根据白酒上市企业2022年前三季度报告,公司销售规模居行业前三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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