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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3-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20号),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腾电气”)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9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3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44,507,584.1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872,415.9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亚验[2021]15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3,769.47万元,2022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金额为10.98万元,理财产品利息收入(含税)金额为208.42万元,银行手续费0.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16,144.35万元,其中:专户余额为644.35万元,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金额为10,000.00万元,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500.00万元。

  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6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在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10333001040231280),于2022年1月13日注销。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见后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5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22年7月6日,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并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22年7月18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5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5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含)人民币1.3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等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7月18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0,0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二、(二)、2。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587.24万元低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对募投项目进行投资的金额40,561.08万元,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并取消了部分项目。

  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并取消“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21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取消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并取消“年产2,000套智能化中压成套开关设备及63,000台智能型(可通信)低压电器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苏亚鉴[2023]12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威腾电气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威腾电气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2022年度,威腾电气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的情况。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单位: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3-016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方:江苏威腾配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腾配电”)、江苏威通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通电气”)、江苏威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腾电力”)、江苏威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腾新材”)、江苏威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威腾能源科技”)。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含)人民币197,950万元,并根据银行的授信审批情况,以公司或子公司自有资产抵押并接受关联方无偿提供的担保。基于上述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公司计划向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含)人民币127,950万元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子公司)。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1,215.6万元(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及财务状况,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威腾配电、威通电气、威腾电力、威腾新材、威腾能源科技,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含)人民币197,950万元(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根据银行的授信审批情况,公司将以公司或子公司自有资产抵押并接受关联方无偿提供的担保。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内保外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票据贴现、信托融资、融资租赁等。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而定。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同时,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基于上述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公司计划向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含)人民币127,950万元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子公司)。

  公司拟授权董事长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公司向各银行申请办理具体业务时,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包括授信项下各种具体融资业务的办理,该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内保外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票据贴现、信托融资、融资租赁等),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就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每笔担保的具体对外担保的方式、担保额度等事项。若遇到相关协议签署日期在有效期内,但是协议期限不在授权有效期内的,授权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协议有效期截止日。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的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蒋文功及其配偶李小红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蒋文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根据上述规则7.2.11条第五款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威腾配电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1号

  3、法定代表人:蒋文功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4年4月17日

  6、经营范围: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智能电气设备、配电箱、箱式变电站、电子设备、电源设备及配件、列头柜、通信电源柜、母线、桥架、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研发、加工、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8、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否

  9、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威通电气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1号

  3、法定代表人:蒋文功

  4、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6年3月31日

  6、经营范围:高低压母线、高低压开关柜、配电箱、电器元件、桥架、金属制品、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研发、销售、安装及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8、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否

  9、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威腾电力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镇江新区金港大道圌山路66号

  3、法定代表人:蒋文功

  4、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8年5月30日

  6、经营范围: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高低压断路器、智能电气设备、继电保护装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金属制品的研发、加工、销售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金属结构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8、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否

  9、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威腾新材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1号

  3、法定代表人:蒋文功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5年8月26日

  6、经营范围:光伏电子产品及配件、光伏焊带、助焊材料、光伏组件及配件、金属制品、预埋槽道、地铁隧道用疏散平台、支吊架研发、加工、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普通货物(不含危险品)道路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70%

  8、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否

  9、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五)威腾能源科技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扬中经济开发区港兴路1号

  3、法定代表人:蒋文功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6日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储能技术服务;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蓄电池租赁;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100%

  8、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否

  9、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被担保子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预计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担保对象威腾新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少数股东为自然人,其资产有限且为此事项提供担保存在一定困难,且基于业务实际操作便利及上述少数股东无明显提供担保的必要性,因此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超出股权比例的担保,其他少数股东未按比例提供担保。

  六、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1、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该等子公司的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系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经认真审阅《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该等子公司的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系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担保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就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担保的事项,公司及其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蒋文功及其配偶李小红为公司及公司提供担保,解决了公司及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该等控股子公司的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担保的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担保的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1,215.60万元(不含本次预计新增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13%,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文件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文件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4、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3-018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原材料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为了更好地规避原材料价格及汇率利率大幅度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提高公司竞争力。

  ● 交易品种: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品种包括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主要为铜、铝;外汇套期保值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

  ● 交易金额: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所需的期货保证金(即占用保证金+期货账户结余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00万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使用的资金额度最高不超过1,200万美元,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由于原材料价格及汇率利率大幅度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不进行任何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为铜、铝等产品,若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将对公司产品成本造成一定压力;同时,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境外业务,近年来公司境外收入持续增加,若汇率利率出现较大波动,外汇造成的财务费用波动亦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降低大宗商品市场风险及汇率利率风险,对冲主要原材料价格及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良影响,公司拟开展原材料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公司产品成本及汇率利率,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进而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

  (1)业务品种:仅限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及原材料,包括铜、铝。

  (2)资金限额:套期保值所需的期货保证金(即占用保证金+期货账户结余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00万元。

  (3)业务期限: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外汇套期保值

  (1)业务品种:外汇套期保值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外汇利率掉期、外汇期货、货币互换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产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公司外币应收/应付货款为基础开展,用于锁定成本、规避利率、汇率等风险。

  (2)业务规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拟使用的资金额度最高不超过1,200万美元。

  (3)业务期限: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资金来源

  以上业务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原材料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原材料铜、铝产品进行套期保值所需的期货保证金(即占用保证金+期货账户结余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00万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拟使用的资金额度最高不超过1,200万美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授权总经理代表公司办理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及外汇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市场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同时套期保值需要对价格走势作出预判,一旦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可能造成期货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在期货价格波动巨大时,公司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操作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衍生品交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从而导致衍生品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

  (1)汇率及利率大幅波动风险:当汇率及利率大幅波动时,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测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约会造成汇兑损失,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均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或是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当局批准、具有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3)公司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款项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等套期保值操作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套期保值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了《证券投资交易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出台了相应内部管理规定,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2、 严守套期保值原则,杜绝投机交易。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有效对冲原材料价格、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坚持科学规范的套保理念,不做任何形式的市场投机。

  3、 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方案权限内办理套期保值业务,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拟投入资金需超过年度审批额度的,公司将根据制度及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进行披露。

  4、 具体操作上,交易指令严格审批,交易资金严密监管,指令下达与交易下单分离,持仓情况透明化,动态风险预警报告等,均符合内控管理的要求。

  5、 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及客户订单周期作为交易操作期,降低价格波动风险。

  6、 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操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与外部专业机构达成合作,加强对市场风险的预判及把控。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原材料价格、外汇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有利于公司提高应对市场价格汇率波动的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业务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阅公司制定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降低原材料、外汇等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已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本次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3-010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文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董事逐项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能,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2年度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各项决议,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了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发挥审查、监督作用,认真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报出《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认真,审计严谨,服务良好,能按时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后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

  表决结果: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证券投资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规范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动延期条款的议案》

  公司已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规范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动延期条款,规范后,公司审议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其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3-011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19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群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监事逐项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经营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是建立在2022年经营情况及2023年度战略目标和发展计划的基础上进行编制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就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担保的事项,公司及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蒋文功及其配偶李小红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解决了公司及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该等控股子公司的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担保的事项。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召开、出席以及列席公司有关会议,对公司规范运作、利润分配、财务情况、募集资金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规范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动延期条款的议案》

  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2、规范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中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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