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3-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宜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发行数量
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九)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十一)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二)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授权公司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3-041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6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新瑞路16号1楼公司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6日
至2023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12、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8、9.00、11、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02、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9.02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周振、傅忠、共青城同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议案10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30-17:30)
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新瑞路16号1号楼第9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签字/盖章)、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件和信函到达邮戳时间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17:30 前,信函方式需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电话及“股东大会”字样。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陆万里
联系电话:020-82071910-8007
电子邮箱:zqb@hxmass.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新瑞路16号1号楼第9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3-042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加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代表公司监事会100%的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渤主持。全体监事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资金使用费定价公允。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3-031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已综合考虑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2023年经营计划以及资金需求等各方面因素。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3,328,252.8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8,008,783.34元。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以及2023年公司发展资金需求的情况,在兼顾公司发展、经营计划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1、目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安排,需要投入更多资金用于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新产品研发、新应用开发、新模式探索、营销及服务网络布局完善、产品质量提升及补充运营流动资金。
2、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充沛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鉴于公司2022年度业绩出现亏损,且后续仍须大量投入运营资金支持公司发展,保持核心竞争力,暂不满足现金分红及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2023年经营计划以及资金需求,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资金需求、股东回报、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3-032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20号)批准,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7.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97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699.1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75.8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0,975.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含增值税)人民币2,600.00万元,本公司实收人民币28,375.00万元,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440C000621号《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4,374.40万元(其中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456.47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3,020.0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2,901.48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18.58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921.95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0,296.35万元。
综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0,296.3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7,315.5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0年4月28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4月27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1年9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如下: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闲置资金理财产品收益人民币336.30万元,已扣除手续费人民币0.27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456.4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8.60万元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815.07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及已支付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前述资金置换工作。上述事项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440A016992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上一授权期限到期日(2022年9月27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已全部赎回,具体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12月2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同意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质谱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2年调整为2023年。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3年4月25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核查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表1: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大于调整后承诺投资金额,主要原因系公司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投入项目中。
注2:基于建筑工程投资的特殊支付因素,其中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各自使用金额与募集项目的实际投入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如下:质谱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均有建筑工程投资,且三个项目的建筑工程投资系同一建筑体,其建筑工程的主体工程及装修工程等系同一总承包项目,整体同步施工实施,工程款项统一支付,基于工程款统一支付的特殊性,工程项目资金支出优先在质谱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统一支付,待基建项目竣工决算或工程预决算后再按照前述三个项目的实际应分摊面积核算各个项目的建筑工程投资应分摊的金额,再从其他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回质谱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 2022 年 10 月 10 日,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以工程预决算及分摊系数计算金额,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账户 2,459.35 万元和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账户 1,481.78 万元转回质谱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账户。
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3-034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和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3年度在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董事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人(税前),按月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三、监事薪酬标准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固定薪酬和浮动薪酬构成。固定薪酬参考公司所在地市场经济水平、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个人岗位价值评估、个人能力素质综合确定。浮动薪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视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个人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而制定。
五、其他规定
1、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公司依法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五险一金。
2、上述津贴、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在公司领取津贴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
4、本薪酬方案不代表2023年度实际薪酬发放数,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目前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实际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参考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以及公司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促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3-043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
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财务资助对象:上海临谱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临谱”)
● 财务资助金额:拟向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 财务资助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资金使用费:根据实际借款天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林可忠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为上海临谱接受公司的财务资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交易风险提示:上海临谱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将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加强对上海临谱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临谱项目建设及资金临时周转等日常运营需要,公司拟向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借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相关的协议签署、财务资助款项的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公司持有上海临谱71.70%的股权,为上海临谱控股股东。林可忠持有上海临谱28.30%的股权,其因个人资金原因未能按照现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但按28.30%的股权比例同比例为上海临谱接受公司的财务资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林可忠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为上海临谱接受公司的财务资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介绍
姓名:林可忠
身份证号:350103XXXX4010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六一中路XXX号
(二)关联关系说明
林可忠系上海临谱持股28.30%的少数股东,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三、财务资助对象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临谱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MA1HW58E8N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星火开发区阳明路1号6幢4层1561室
法定代表人:李洋
注册资本:5,3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1.70%,林可忠持股28.30%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2022年度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财务资助金额及期限:公司拟向上海临谱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此额度在 2025年12月31日前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三)资金用途:用于项目建设及资金临时周转等日常运营需要
(四)借款利息:根据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五)借款的归还:按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
六、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海临谱的主营业务符合公司发展趋势及未来战略发展规划,本次公司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有利于缓解上海临谱资金压力,推进其项目建设及业务开展,支持其稳健发展。
上海临谱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将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加强对上海临谱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公司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截至本公告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向上海临谱提供财务资助余额4,160万元,不存在林可忠为上海临谱接受公司财务资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情形。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上海临谱正处于项目建设及业务发展阶段,公司给予其一定的财务支持,能够缓解其资金压力,支持其稳健发展,创造更多收益,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上海临谱的主营业务符合公司发展趋势及未来战略发展规划,本次公司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有利于缓解上海临谱资金压力,推进其项目建设及业务开展,支持其稳健发展。
公司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临谱的主营业务符合公司发展趋势及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存在大量资金需求,公司向其给予一定的财务资助,有利于推进其项目建设及业务开展,产生经济效益。少数股东林可忠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可保障上海临谱的履约能力。公司使用的财务资助资金均为自有资金,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资金使用费定价公允。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参考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定价公允;本次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3-030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加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代表公司监事会100%的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渤主持。全体监事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信息披露事务、内部控制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全体监事一致同意《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的编制综合考虑了宏观环境、行业形势、市场需求、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等因素以及结合了公司2022年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2)。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服务过程中,遵循了客观、独立、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监事的岗位职责,公司制订了监事2023年度薪酬标准方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禾信质谱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禾信”)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其稳步发展。昆山禾信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日常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