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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3-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10:00在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科学园路7号院3号楼公司第三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锡娟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度经营结果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该年度的工作绩效,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如下:

  

  (1) 总裁刘建华先生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建华、王锡娟、刘笑寒回避表决。

  (2)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孙玉萍女士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7、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需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8、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为保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公司拟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其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完善公司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与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3-027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61名、注册会计师32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6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2,044.7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595.8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1,407.04万元。2022年度为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9,085.74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情况。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凤波,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康辰药业、三七互娱、奥飞娱乐、迈普医疗、东进航空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钟敏,注册会计师,2017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康辰药业、东进航科等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质量控制复核人:周济平,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鹏辉能源、尚品宅配、盛讯达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成员无在其他机构兼职的情况。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无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

  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审计服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投入人员及工作量等,结合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后续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记录。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其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公司续聘其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对公司过往的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的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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