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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 暨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度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亿元(含10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 为解决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所需担保事宜,公司拟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包含新设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新设子公司),本次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3亿元。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发生额为40,564.06万元。未发生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纳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实际贷款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欧元、港币等)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

  授信银行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工商银行、苏州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宁波银行、浙商银行和广发银行。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为解决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所需担保事宜,公司拟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包含新设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拟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包含新设子公司)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本数)的担保额度,该额度可在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调剂。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被担保方情况

  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含新设子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公司包括江苏隆达超合金航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航材”)、无锡诚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达金属”)以及江苏隆翔特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翔特材”)及授权期限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其中隆翔特材系公司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时,其余股东需同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均为70%以下,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隆达航材

  

  2、诚达金属

  

  3、隆翔特材

  

  (三)本次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产信用状况良好,同时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三、授信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签订相关授信担保协议,上述授信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担保额度,具体授信担保金额需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以银行借贷时签署的合同为准。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抵押、质押、担保等有关的申请 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前述授权的有效期自上述议案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该事项,并提请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系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生产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其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且参股的其余股东均同比例提供担保,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该授信担保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被担保人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且对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其余参股股东需同比例提供担保,此外,公司对被担保人具备实质控制和影响。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系公司为支持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经营需求的必要举措,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的未来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进行担保事项无异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发生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仅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实际发生额为40,564.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48%、12.8%。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三、 备查文件

  1.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78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原因及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2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并相应计提减值损失,2022年度计提减值金额1,601.30万元,计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1)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单位:万元

  

  (2)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单位:万元

  

  (3)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单位:万元

  

  (4)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万元

  

  (5)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601.30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股份”或“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3 年12 月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 幢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91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24人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6人

  最近一年(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2,896万元

  最近一年(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4,453万元

  最近一年(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2,115万元

  上年度(2021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6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1,061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磊,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8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7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贵人,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5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6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敏,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超过20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含税)。2022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查阅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其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结合公司2022年度审计情况,并核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及项目成员简历等资料,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水准,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浦益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浦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艳萍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浦益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浦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艳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浦益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浦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艳萍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 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浦益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对公司2022年经营业绩情况及主要工作进行了总结与回顾,并制定了未来发展战略及2023年经营计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忠实诚信、勤勉尽责,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营管理,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的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浦益龙、浦迅瑜、陈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董事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根据担任的职务及所作的贡献等向公司董事发放相关薪酬,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综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拟订了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根据担任的职务及所作的贡献等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相关薪酬。综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拟订了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切实履行了相应的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及时发现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揭示和防范风险,提高工作效率与效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5月25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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