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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富吉瑞    公告编号:2023-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为肖厚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吉瑞”或“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卢鑫,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富吉瑞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富吉瑞(688272)、天华新能(300390)、八方股份(603489)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会计师:董建华,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富吉瑞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富吉瑞(688272)、日久光电(003015)、南极电商(002127)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延森,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或复核过8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卢鑫、签字注册会计师董建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延森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审计费用情况

  2022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9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含税),系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3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市场价格等因素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确定具体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做到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审计委员会也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我们同意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续聘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进行了事前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且服务团队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的工作要求。

  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聘用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富吉瑞    公告编号:2023-028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季云松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季云松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任后仍将担任公司董事、技术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季云松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任副总经理职务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季云松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953,660股,其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62,928股,通过宁波瑞吉富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90,732股,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及董事会对季云松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富吉瑞         公告编号:2023-029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停牌日期为2023年4月26日。

  ● 实施起始日为2023年4月27日。

  ● 实施后A股简称为*ST富吉,实施后A股存托凭证扩位简称为*ST富吉瑞光电。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二)股票简称:股票简称由“富吉瑞”变更为“*ST 富吉”;股票扩位简称

  由“富吉瑞光电”变更为“*ST 富吉瑞光电”

  (三)证券代码:仍为“688272”

  (四)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3年4月27日

  第二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2条第一款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前或者之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前或者之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第三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4.5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4月26日起停牌,于2023年4月27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主要原因为2022年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净利润为负,面对该情况,公司拟从以下四个方面采取应对措施:

  1、改进产品和服务

  深入了解客户需求、意见和反馈,通过加强设计、改进工艺、提高材料质量等方式,来提高产品的品质和性能,以满足客户需求和提高竞争力;通过增加独特的功能、特点、外观等,来创造差异化特色,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吸引力和附加值;提供及时、专业的售后服务,帮助客户解决问题和困难,增强客户信任和口碑,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分析市场趋势和未来发展方向,发挥公司系统整合优势,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体验,满足客户需求,增加客户忠诚度,从而提高营业收入。

  2、加强市场开拓

  市场部根据公司产品及服务的特点和优势,加强市场开拓能力,不断提高技术性营销团队建设并注重营销人员技能提升,加强与研发等部门的密切合作,尝试寻找符合公司价值理念的经销商、代理商、合作企业等,加强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扩大销售渠道和范围。

  3、整合产业链

  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为公司新募投项目,非制冷红外探测器是公司上游的核心芯片,具有一定的技术门槛,对公司非制冷产品成本有显著的影响。目前国内仅有少数几家同行业企业能够实现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的规模化量产。新募投项目旨在整合产业链上游,进一步掌控产业链上的核心技术,提升整体产品毛利水平,稳定供货渠道,在下游产品价格逐步降低的情况下扭转竞争态势。

  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封装线将于2023年4月底完成安装及调试,前期已接的生产订单,计划5月开始进入生产。

  4、优化成本管理

  公司通过精细化生产计划和库存管理,减少存货积压和库存成本,同时减少缺货和补货的成本;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加强员工培训和管理,减少浪费和损耗,从而降低生产成本;通过优化管理流程等方式,减少管理成本。通过上述优化方式,将会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和营销成本,提高企业盈利水平,实现收入的增长。

  第五节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再次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2条或规定的其他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六节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法务部

  (二)联系电话:010-80474952

  (三)传真:010-64477601

  (四)电子邮箱:fujirui@fjroe.com

  (五)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空港融慧园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富吉瑞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黄富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本报告期营业收入3,090.64万元,比上年同期1,489.83万元增长107.45%,主要原因系市场需求有所增加,新增订单较多。

  2、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13.01万元,比上年同期-1,670.16万元下降242.85万元;扣非后净利润-2,003.11万元,比上年同期-1,932.64万元下降70.47万元,主要原因系毛利率的大幅降低以及研发费用的增长,导致同比下降。

  3、本报告期毛利率20.30%,比上年同期37.35%下降17.0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原材料成本上升、行业竞争激烈产品价格下降所致。

  4、本报告期研发费用1,658.79万元,比上年同期953.95万元增长73.89%,主要原因系公司持续增加研发投入,材料、折旧等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富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静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黄富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静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富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静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富吉瑞    公告编号:2023-025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吉瑞”或“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创路 168 号及沣东普洛斯工业园”变更为“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沣东普洛斯工业园”。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8月3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22.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2,864.00万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合计5,880.1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983.84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0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244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了变更。具体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及变更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原因

  “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英孚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孚瑞科技”),英孚瑞科技拟将注册地址由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创路 168 号变更至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沣东普洛斯工业园内,因此“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合并为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沣东普洛斯工业园。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主要系根据企业战略规划及实际发展需要,以及结合公司资源、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优化配置的需求,有利于募投项目实施和管理,优化项目布局,统筹规划项目建设,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是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结合募投项目用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本次变更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和安全。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做出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有利于募投项目实施和管理,统筹规划项目建设,提升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建设内容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富吉瑞    公告编号:2023-022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0号)核准,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吉瑞”或“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2.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8,64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8,801,633.6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69,838,366.33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13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0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24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21年10月13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34,212,195.82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4,212,195.82元;2022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8,852,174.22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9,265,653.95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240,572,712.38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净额5,691,613.40元(扣除相关的手续费),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76,264,325.78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已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10月13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北京顺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华英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杭州银行北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热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感科技”)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检测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2021年11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洛阳热感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热感科技提供人民币72,222,258.08元的无息借款,并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借款期限为实际划款之日起3年,热感科技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到期续借、提前偿还借款或经审议另做其他安排。2021年11月15日,公司与热感科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华英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报告期内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4,212,195.8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718,584.92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36,930,780.74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关于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2802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2022年2月9日公司使用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10月8日公司归还5,000万元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2022年10月18日公司使用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归还该款项。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富吉瑞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富吉瑞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富吉瑞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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