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3-01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R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国内防磨抗蚀产业的龙头企业,行业内唯一一家上市公司,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和较高的市场地位。主营业务包括:防磨抗蚀业务、声学降噪业务、互联网业务及余热发电、光伏发电等。在防磨抗蚀领域,主要为电力、冶金、化工、水泥、JG、垃圾焚烧等行业企业提供集防护材料和工程技术服务于一体的综合防护和治理解决方案;在声学降噪领域,专业从事建筑声学、噪音治理和脱硫除尘业务,研发、生产、销售各类消声、吸声、隔声等声学产品,承接各类建筑声学、降噪减震和脱硫除尘工程,并提供从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安装调试、售后综合化解决方案服务;在互联网领域,为客户提供互联网软件分发、互联网广告精准营销及专业的短信通信服务。报告期内,公司正在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向新能源转型,未来将大力拓展光伏、储能、氢能等相关产业链。具体情况如下:

  (1)节能环保业务

  节能环保是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的七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公司的节能环保业务分为防磨抗蚀业务、垃圾焚烧炉防护业务、声学降噪业务及余热发电等业务模块。

  ①防磨抗蚀业务

  公司的防磨抗蚀通过多种技术将具有一定使用性能的防磨抗蚀材料敷于设备或工件表面,达到提高工业设备防腐蚀、防磨损性能,延长其使用寿命的目的。作为国内领先的综合防护服务提供商,公司提供的防磨抗蚀服务集防护材料、方案设计、工程技术服务于一体,可根据工业系统设备、燃料的种类,基体材质,磨损腐蚀的介质、方式、程度,现场工况条件等不同情况,为电力、钢铁、水泥、石化、军工舰船等行业内企业提供相应防护服务。通过提供的防护服务,预防和修复基体表面磨损腐蚀,延长工业系统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运行的稳定性,消除因设备部件失效而引起的爆管、带病运作等安全隐患,减少非正常停炉、停机、停产。公司一直致力于防磨抗蚀新材料的研发、制造以及工业系统设备的防磨、抗蚀、节能等技术工程服务,开发了HDS、KM、MC、MT、MHC等系列防护产品。

  ②垃圾焚烧炉防护业务

  垃圾焚烧炉防护业务是防磨抗蚀技术在垃圾焚烧炉行业的创新应用,主要是通过对炉内管排及相关部件进行预防护和再制造技术服务,解决其磨损和腐蚀问题,大幅度提高其使用寿命,减少因磨损和腐蚀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在我国经济发展持续上台阶,民众对环保要求日渐提高的新形势下,应运而生的新兴产业。目前公司的产品和技术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拥有垃圾焚烧炉管排防护相关的核心技术,已经攻克了垃圾炉燃烧高温管排腐蚀严重的难题,公司当前的 HCMT冷焊技术已经大量应用于垃圾焚炉管排的防护,能使其使用寿命延长至原使用寿命的6至8倍。

  ③声学降噪业务

  声学降噪产业作为环保产业的一个分支,在工业、交通、建筑、军工舰船、社会生活等行业领域通过引入声学设计、声学新材料、声学新技术,采取隔声、吸声、消声、隔振等措施,控制噪声源的声输出,控制噪声的传播和接收,以得到人们所要求的声学环境。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设计、制造和施工团队,专心服务于各种建筑场馆声学和各类工业噪声治理,与公司传统业务领域:电力、钢铁、水泥、石化等行业客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目前已完成数百项建筑声学和噪声治理工程项目,在噪声治理和声学设计施工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得到了合作伙伴的高度认可和信任。

  ④余热发电业务

  余热发电是目前工业余热利用领域相对成熟的技术,其主机设备主要包括余热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循环冷却系统等。其中,余热锅炉是余热发电系统的核心设备。高温烟气通过余热锅炉受热面将热量逐级传递给受热面内的水生成蒸汽。汽轮机和发电机系统将余热锅炉出口的过热蒸汽引入汽轮发电机组,过热蒸汽在汽轮机中膨胀做功,带动汽轮机旋转,汽轮机带动发电机,从而完成从蒸汽热能向电能的转化。利用余热发电既可以有效降低钢铁、水泥、玻璃等高耗能工业行业能源充分利用,节约成本,还可以大量减少粉尘污染和废气排放,起到保护环境作用。公司利用客户资源优势,已在福建青拓镍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运营(EMC)一座容量为15MW 的余热电站。

  (2)互联网营销业务

  ①公司2017年通过外延式扩张收购武汉飞游和长沙聚丰,成功切入互联网软件分发业务。武汉飞游、长沙聚丰的主营业务包括软件分发、推广业务、互联网页面广告业务。武汉飞游、长沙聚丰凭借近十年的互联网营销经验,积累了百度、腾讯等一批优质的互联网客户资源,通过自身的媒体资源及联盟平台为软件厂商等提供产品推广服务。

  ②公司2020年投资成立深圳市宝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宝乐互动专注互联网广告精准营销服务及专业的短信通信服务领域。拥有运营、销售、创意设计、商务媒介等核心部门,成员平均拥有5年以上移动互联网营销服务的工作经验,建立了丰富的客户资源。现有自主研发的网关平台,无缝连接三大运营商网关,为用户提供稳定的通信服务。拥有百度、华为、腾讯、携程等核心客户资源。

  (3)新能源及储能业务

  目前已拥有光伏发电,同时设立了江西恒大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开展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氢能源等新能源材料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新能源投资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无重大变化,也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对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星河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3-015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现场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23年4月15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星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参会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全面、客观地总结了董事会2022年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真贯彻落实了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董事会同意通过该报告并将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为: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做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专项说明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2022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公司2022年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双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为保持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审计费用根据2023年审计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续聘相关具体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大高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高科”)、江西恒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新能源”)、深圳市宝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乐互动”)现金流量充足,同意公司、恒大高科、恒大新能源、宝乐互动向下列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具体授信银行及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向九江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2,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信用及质押借款,期限1年;

  (2)恒大高科向广发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信用借款,期限1年;

  (3)恒大新能源向兴业银行南昌分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不超过2,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4)恒大新能源向赣州银行西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2,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5)宝乐互动向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5,000万元,贷款方式为质押贷款,期限为1年;

  以上授信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授信品种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决议有效期与银行授信期一致,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担保合同等合法文件。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恒大新能源资产负债率51.96%。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董事胡恩雪女士、万建英女士、施小龙先生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部分相关内容。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甘武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3-025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5月16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点30分,会期半天。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以书面形式委托的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除以上议案外,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提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同时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上午9:00至下午17:30。

  2、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17: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甘武

  2、联系电话:0791-88194572

  3、传真:0791-88197020

  4、邮政编码:330096

  5、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91”

  2、投票简称:“恒大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致: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兹全权委托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权限:代表本单位/本人参加股东大会并对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行使表决权。

  委托期限: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如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重要提示: 1.“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 中打“√”的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3-016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现场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23年4月15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值,加上未分配利润后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2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做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专项说明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专业能力,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事项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3-020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文”) ,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 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16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文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解释第16号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税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实施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6号文,执行解释16号文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对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3-022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大高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高科”)、江西恒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新能源”)、深圳市宝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乐互动”)现金流量充足,同意公司、恒大高科、恒大新能源、宝乐互动向下列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具体授信银行及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向九江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2,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信用及质押借款,期限1年;

  (2)恒大高科向广发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信用借款,期限1年;

  (3)恒大新能源向兴业银行南昌分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不超过2,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4)恒大新能源向赣州银行西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2,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5)宝乐互动向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5,000万元,贷款方式为质押贷款,期限为1年;

  以上授信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授信品种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决议有效期与银行授信期一致,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担保合同等合法文件。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恒大新能源资产负债率51.96%。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恒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5965454141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2,500 万元

  5、法定代表人:陈磊

  6、营业期限:2012 年 06 月 07 日至无固定期限

  7、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区金庐北路 88 号三 楼

  8、经营范围: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节能环保项目的技术开发、技术 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环保工程;可再生资源发电、发热的技术服务;对 外投资(金融、证劵、期货、保险除外);机电设备、配件的销售。(以上项目 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9、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0、恒大新能源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恒大新能源总资产 1,197.30 万元,所有者权益 -344.89 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00 万元,净利润 326.67 万元。(以上数据经过审计)

  截止 2022年12月31日,恒大新能源总资产 2,164.56 万元,所有者权益1,039.83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9.46万元,净利润384.72万元。 (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及相关担保为公司2023年度拟授信及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抵押物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是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担保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意见:本次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行为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整体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要求。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担保为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仅限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387.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6%。

  3、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3-019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

  业务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H股企业审计资质、军工涉密条件备案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6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58.71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冯丽娟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质。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2023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2023年签署上市公司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曾签署的上市公司有2018-2022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2017-2021年度审计报告、2017-2021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6-2020年度审计报告、2016-2020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5-2019年度审计报告,2020-2021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2019-2020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静

  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执业资格,1998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服务,2021年-2023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2022年度审计报告,曾签署过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较为丰富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和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负责人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晓梅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国科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 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2年审计费用为118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减少5.6%。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相关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2年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续聘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6、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3-024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朱星河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甘武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甘武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一部分:1.2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相关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事务代表甘武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91-88194572

  传真号码:0791-88197020

  电子邮箱:hdgx002591@163.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金庐北路88号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甘武先生简历

  甘武,男,199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曾先后任职于江西正邦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斯沃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拟上市公司IPO筹划、集团财务公司筹划、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及市值管理等工作。现拟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甘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甘武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