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649,782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0.00万股,约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0,014.5948万股的0.60%。
(3)授予价格:34.929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34.929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授予136人,为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5)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归属,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一致,具体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准。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当年度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月29日至2022年2月7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2月16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07)。
(3)2022年2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2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8)。
(4)2022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 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向激励对象授予2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12月2日向激励对象授予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649,782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128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BIWANG JACK JIANG(江必旺)、林生跃、赵顺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胡维德作为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2年4月8日,因此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3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7日。
2、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且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本次可归属数量为649,782股,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2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28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49,782股,公司可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2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归属期限为2023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7日。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手续。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2年4月8日。
(二)归属数量:649,782股。
(三)归属人数:128人。
(四)授予价格:34.929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36名,其中,7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而触发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异动情况,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1名员工的考核评价结果为D,其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128名员工根据考核结果归属当期相应比例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本次拟归属的128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则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则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12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649,782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归属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四)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百川街2号综合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6日
至2023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部》、《证券日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必旺、胡维德、深圳市纳微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纳卓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纳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与关联交易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邮件方式登记,邮件以发送至公司邮箱时间为准,在邮件中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证券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证券办公室。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05月15日,下午13:30-16:30;
(三)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百川街2号综合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百川街2号,纳微科技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会务联系人:马佳荟
联系电话:0512-62956018
联系邮箱:ir@nanomicrotech.com
2、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和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江必旺(BIWANG JACK JIANG)博士,董事、总经理牟一萍女士,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赵顺先生,董事、核心技术人员林生跃先生,职工监事余秀珍女士,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刘劲松(JINSONG LIU)博士,副总经理陈武(WU CHEN)博士,副总经理王冬博士,副总经理米健秋博士,副总经理华晓锋先生等10人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上增持主体计划自2023年4月26日起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1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 增持主体在本次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政策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一)增持主体: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江必旺(BIWANG JACK JIANG)博士,董事、总经理牟一萍女士,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赵顺先生,董事、核心技术人员林生跃先生,职工监事余秀珍女士,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刘劲松(JINSONG LIU)博士,副总经理陈武(WU CHEN)博士,副总经理王冬博士,副总经理米健秋博士,副总经理华晓锋先生等10人。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主体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目的
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增持主体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1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四)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为保障增持计划顺利实施,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2023年4月26日起3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增持主体拟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增持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政策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增持主体在本次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成员情况
项目合伙人:沈重,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无兼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毛才玉,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无兼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国杰,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先后签署和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无兼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沈重、签字注册会计师毛才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国杰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审计、内控鉴证等费用共人民币80万元(不含税)。
关于2023年年度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服务期间,恪守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严谨、认真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报董事会审议表决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专业、优质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在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该事务所执业人员具有良好的执业素质和执业道德。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按进度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该所可以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本次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95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6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8.0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508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714.3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0,793.6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1]201Z003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1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21年6月18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871.92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71.92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8,044.47万元;(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16,00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916.39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5,877.22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净额254.9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6,132.17万元。
2022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688.96万元;(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12,8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405.34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4,388.26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净额539.2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4,927.54万元。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6月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6号),公司向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恒泰融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恒泰融安海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共8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25,875股,每股发行价为65.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674.2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380.2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8日全部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6月2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第200Z002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2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22年6月28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507.79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507.79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6,746.9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254.71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125.55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净额2.0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127.5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2021年6月15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建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25 0198 8836 0000 5627);2021年6月15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苏州分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浦发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901 0078 8013 0000 5916);2021年6月15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苏州分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29 0468 2110 908);2021年6月15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苏州分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 0010 1330 0606 122)。根据募投项目既定建设规划,结合在国外实施募投项目便利使用外币资金的实际需要, 2022年3月25日,本公司与Nanomicro Technologies Inc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花旗上海分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811132248、31337845),募投项目原专户( 中信苏州分行8112 0010 1330 0606 122、招商苏州分行5129 0468 2110 908)已完成资金划转及注销。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21年7月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2年5月17日,本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行(以下简称“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分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200100 00000000 0013)。2022年7月4日,本公司与常熟纳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苏州分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浦发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9010078801700007348);募投项目原专户(账号:32200100 00000000 0013)已完成资金划转及注销。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3,605.35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8,254.7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者置换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发生变更,公司将原研发中心及应用技术开发建设项目之研发子项目“连续流层析设备研发项目”变更为“单分散软胶微球制备技术研发项目”;“单分散软胶微球制备技术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仍为公司,项目实施周期和投入金额亦保持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出具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变更情况详见附表3: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者置换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2022 年度,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3: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表1: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注1:公司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原研发中心及应用技术开发建设项目之研发子项目“连续流层析设备研发项 目”变更为“单分散软胶微球制备技术研发项目”;“单分散软胶微球制备技术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仍为公司,项目实施周期和投入金额亦保持不变,详见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注2: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7,383.66万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90.05万元资金来源为存款利息收入净额。
附表2: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注1:根据《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本公司收购赛谱仪器部分股权的交易对手方未对赛谱仪器的未来业绩进行承诺;2022年,赛谱仪器实现净利润为1,571.66万元;
注2:根据《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常熟纳微淘汰1000吨/年光扩散粒子减量替换生产40吨/年琼脂糖微球及10吨/年葡聚糖微球层析介质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期为12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项目仍处于建设期,暂时无法核算产能利用率、实现效益并与承诺效益进行比。
附表3: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注1:研究中心及应用技术开发建设项目子项目“连续流层析设备研发项目”变更为“单分散软胶微球制备技术研发项目”,变更前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均为人民币2,000.00万元,未发生变化,项目周期也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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