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1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对福建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公司全资孙公司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旗滨”)、漳州旗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光伏”)于近日收到了由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书情况
(一)企业名称: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证书名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GR202235001412
有效期:三年
发证机关:由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联合颁发。
(二)企业名称:漳州旗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名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GR202235001338
有效期:三年
发证机关:由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联合颁发。
二、对公司的影响
漳州旗滨此次继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志着其顺利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漳州光伏本次系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漳州旗滨、漳州光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2022起三年内(2022年-2024年),可享受(或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漳州旗滨、漳州光伏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是对公司长期致力玻璃产业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公司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先导,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持续壮大发展的认可,是公司综合实力的体现,将有助于进一步对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及持续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漳州旗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漳州光伏《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福建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3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并同意将理财额度(单日最高余额)自人民币13亿元调整至最高不超过8亿元(单日最高余额)。有关情况如下:
一、 投资理财概述
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运用不超过13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上述理财投资有效期至2023年4月30日。2022年度,在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内,公司累计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资金62,000万元(共8笔,其中理财投资单日最高余额为8.5亿元),已收回144,000万元(共19笔),期末尚未到期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0元(0笔)。公司到期理财已全部按时收回本息,2022年度取得的理财收益总额为1,146.03万元。
鉴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关于公司投资理财业务的期限将于2023年4月底到期,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进度资金需求以及实际资金状况,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并在不影响日常经营使用和项目投入,以及保障资金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拟将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业务的额度由人民币13亿元调整至最高不超过8亿元(单日最高余额),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有效,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生产建设的情况下,提高公司阶段性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理财额度
资金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单日最高余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余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该总额。若预计投资额度超出本次董事会审批额度的,公司需要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若投资额度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投资品种具体要求
投资品种具体要求根据自有资金的情况和银行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公司拟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择优购买短期保本型或稳健型、低风险型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理财投资不涉及证券投资(包括上市公司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其他风险投资行为。
4.投资期限
投资理财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有效,或至董事会审议同类事项止。期满后如未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公司投资理财额度,则不得新增投资理财业务(原有存续期内的理财业务继续按照合同执行),直至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 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
2、本事项涉及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投资产品的情况,组织制定理财投资方案,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理财投资方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协调,财务总监牵头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具体操作落实。
三、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建立《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业务管理制度》等业务制度和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控制度,可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投资理财用于购买短期保本型或稳健、低风险型的银行理财产品;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不向非银行金融机构购买,并尽量选择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作较多的商业银行进行;本次投资理财不涉及证券投资及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其他风险投资行为,为风险可控的投资理财行为。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及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现金资产收益。理财额度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本次投资理财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投资理财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公司投资理财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
四、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及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继续利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投资理财不涉及风险投资行为,公司本次公司提出的投资理财额度符合公司目前实际,主要投资品种为购买短期保本型或稳健型、低风险型的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业务管理制度》要求,可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 理财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在确保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时,公司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资金统筹管理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为提高资金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购买短期保本型或稳健型、低风险型的银行理财产品。用于理财的资金周期短,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和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
六、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开展的银行理财业务,通过选取低风险、短周期、优方案的银行理财产品,可较大程度避免政策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但尽管短期保本型或稳健型、低风险型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较高投资品种,考虑到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理财业务,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和退出。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理财业务管理,严格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公司不向除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尽量选择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作较多的商业银行进行,通过与合作银行的日常业务往来,公司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有效降低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内控部进行日常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5)公司将依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6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要求,编制了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9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公开发行了1,500,000,000.00元(150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100元/张(1,000元/手),期限为6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999,056.6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7,000,943.40元。截至2021年4月15日,上述资金已到位,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CAC证验字【2021】0065号验资报告。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2年度期初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32,005.15万元,2022年年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4,863.77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403.39 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2,374.59万元(含募集资金到位后于2021年5月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97,240.54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1,219.27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7,544.7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实有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7,544.77万元。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公司及涉及募投项目实施的三家子公司、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湖州长兴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 175,447,736.41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973,602,591.91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972,405,422.10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197,169.81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CAC证专字[2021]0124号)。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划转了上述募集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的子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的子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因天津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节能”)涉及民事诉讼,其名下部分银行账户及其他等值财产被冻结(查封),其中:天津节能在中信银行深圳景田支行开立的账号为8110301013200572818的募集资金专户,由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并实施财产保全而冻结。截止报告期末,天津旗滨募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由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代为支付。本次账户冻结事项未影响公司募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募投项目的资金支付,上述代为支付行为符合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及专项管理的要求,且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1月,经法院调解,天津节能已就相应诉讼事件与另一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上述冻结(查封)事宜已妥善解决,募集资金专户已解冻。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因尚未全部完工,暂无法统计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注2: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并实施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973,602,591.91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972,405,422.10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197,169.81元,上述自筹资金已于2021年5月14日完成了置换。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0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6日 14时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总部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1栋36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6日
至2023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8、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1栋36楼;
6、会议出席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9时至16时;
7、登记联系人:文俊宇
8、联系电话(传真):0755-86360638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文俊宇
2、联系电话:0755—86353588
3、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1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14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下午16:0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名,本次会议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文进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并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有内容,同意专业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关于公司投资理财业务即将到期,为继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和投资进度资金需求以及实际资金状况,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购买短期保本型或稳健型、低风险型的银行理财产品;并根据目前公司实际资产状况,同意公司将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业务的额度由人民币13亿元调整为不超过8亿元(单日最高余额),自本次董事会召开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有效,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2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4月14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下午17:00时召开。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到会监事三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钢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2023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3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审议、信息披露的公司有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违反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没有出现因此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及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继续利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投资理财不涉及风险投资行为,公司本次拟定的投资理财额度符合公司实际,主要投资品种为购买短期保本型或稳健型、低风险型的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可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本次投资理财事项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公司代码:601636 公司简称:旗滨集团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83,499,506股,在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目前的股份余额4,101,038股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69,849,617.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0.87%。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间,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之总股本确定。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浮法玻璃
我国自确定“双碳”目标以来,陆续推出碳达峰碳中和相关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和标准,从引导“双碳”落地,到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包括产能置换政策、生产企业能源消耗、环境保护、能耗“双控”政策等,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行业准入门槛不断提高,平板玻璃行业供给侧改革持续推进,新增产能被严格控制,产能过剩状态逐步得到改善。总体上看,平板玻璃行业仍处于结构性产能过剩。自2016年以来,随着玻璃市场需求结构性改善以及国家节能标准的提高,同时生产企业通过不断研发创新,升级迭代推出新产品,新产品在整体设计、节能、智能性能等方面的提升,推动平板玻璃制造的技术进步和更新升级,平板玻璃需求保持稳定,玻璃行业周期性波动幅度逐渐趋于平滑,玻璃生产企业行业集中度逐步提高。未来行业发展将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技术创新提升、发展模式和经营方式创新为突破口,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推进行业加快迈向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受房地产市场的持续调整、俄乌战争、疫情反复等影响,浮法玻璃行业景气度逆转,建筑玻璃市场需求不足、库存高位运行、产品价格持续下降、原燃料价格大幅上涨,产品毛利率大幅下降,行业盈利能力大幅下降,下半年玻璃行业陷入全面亏损的被动局面。
为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国家和地方政府先后不断出台多项支持政策和措施,稳楼市政策层层递进,特别是四季度,地产领域相关政策文件密集出台,《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等政策的推出,对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等做了细致的安排,房地产领域信贷、债券、股权融资三支箭接连射出,房地产市场悲观预期有望被逆转,市场有望企稳回暖,随着相关政策落地见效,玻璃需求将逐步释放,玻璃行业将加快去库存速度;加上部分生产线窑龄限制叠加利润下行促使行业冷修预期增强,供需关系将得以改善。2022年出台的《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更是促进玻璃行业产能优化和技术创新,为行业带来新的机遇。
2、节能建筑玻璃
节能建筑玻璃是以玻璃原片为基材,采用物理方法、化学方法及其组合对玻璃进行再加工,制成具有新的结构、功能或形态和高附加值的玻璃制品。主要分为镀膜玻璃、中空玻璃、夹层玻璃等,拥有美观、安全、节能等优点,主要应用于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等领域,可以有效降低建筑物能耗,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发展方向。当前,国内Low-E玻璃使用率大幅低于发达国家。节能玻璃作为一种隔热和遮阳性能好的玻璃类型,在推进中国建筑的绿色节能,有效缓解国家能源紧缺状况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节能玻璃的应用和替换成为了当前及未来建筑项目节能工作的关键。随着国家相关法规的陆续出台和监管的不断趋严,以及消费者对节能环保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Low-E玻璃、钢化玻璃、中空玻璃及夹层玻璃等具有节能性能的玻璃得到了国家及建筑行业的大力支持与推广,促进了玻璃行业产业结构调整。节能玻璃在建筑领域的渗透率仍将不断提升,节能效果更优的双层乃至三层玻璃应用逐渐推广,亦有望提升单位建筑面积对玻璃的需求,公共建筑、民用住宅新建项目,以及庞大的现存建筑节能改造、二次装修都对节能玻璃有大量的需求,我国节能建筑玻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市场潜力巨大。2022年4月开始实施的《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要求所有建筑外墙玻璃必须使用低能耗中空玻璃。
报告期,受宏观经济和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影响,节能玻璃市场竞争加剧。随着新政策的实施,节能玻璃需求有望提升。
3、高性能电子玻璃
高性能超薄电子玻璃在抗划伤、韧性和硬度等方面优于普通钠钙玻璃,被广泛作为平板电脑和智能手机、智能手表、车载应用、公共查询系统、ATM机、工业控制等电子产品触摸首选玻璃盖板。随着智能手机不断趋向大屏化、屏占比提高,智能电子产品逐步向轻薄化、智能化、高性能化方向发展,以及汽车仪表盘、中控显示、后座娱乐系统、抬头显示等车载显示系统应用增加、无线充电和5G技术的应用带来玻璃背板增量、触控屏在超级本和一体机中渗透率逐渐提升,以及智能家居、智能医疗、在线教育等新兴产业对智能终端的需求增长,预计高铝电子玻璃未来将保持持续的增长。2022年,受疫情和经济环境影响,电子产品终端消费情绪不高,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全年出货量同比下滑11%,尽管智能手机市场呈现供过于求状态,但疫情放开后随着消费的回暖,预计2023年需求将逐步恢复。同时,高性能电子玻璃强度高、重量轻、透过率高等特点,逐步被新能源汽车、高速列车等大尺寸领域上接受并得以应用,未来高性能电子玻璃产品将有更大的潜在需求,市场前景不断看好。
目前,国内高端电子玻璃市场仍被海外企业所垄断,随着国内电子市场和玻璃企业的快速崛起,国产替代亦有望在电子玻璃领域加速实现。
4、中性硼硅药用玻璃
国外医药行业已普遍使用国际标准的中性硼硅玻璃作包装材料。随着我国国民生活品质的改善和保健意识的增强,医药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采用国际标准的中性硼硅药用玻璃是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从国外药用玻璃行业发展的长远趋势上看,高质量的中性硼硅玻璃未来必然逐步取代低硼硅玻璃、钠钙玻璃,成为国内药用包装的首选材料,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目前,国内主要生产企业正加快中性硼硅玻璃项目建设,推进国产替代进程。
5、光伏玻璃
光伏玻璃为光伏组件重要组成部分,指应用在太阳能光伏组件上的玻璃,具有保护电池片和透光的重要价值。根据所处位置,光伏玻璃可分为包括盖板(面板)玻璃和背板玻璃;根据制作工艺,光伏玻璃可分为压延法玻璃与浮法玻璃。受益光伏产业快速发展,我国光伏玻璃产量持续增长。光伏玻璃作为光伏组件不可或缺的材料,需求端与光伏组件的装机量密切相关。“碳达峰、碳中和”大背景下,光伏发电作为能源结构改革和能源替代的重要方向,国家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的通知》,促进并推动光伏发电各环节融合发展,光伏终端需求持续成长确定性进一步提升。光伏装机的高速增长,推动光伏压延玻璃产能产量呈大幅增长的态势。
报告期,国际地缘冲突、能源危机的加剧,导致能源价格上涨、全球能源安全面临挑战,催化能源独立意识强化,全球光伏装机继续快速增长,国内光伏行业保持高速增长势头。报告期,受产能大幅上升,产业链上游部分产品硅料大幅涨价,加上主要原材料和燃料的价格持续上涨,生产成本上升等多重因素影响,光伏玻璃呈现高库存、利润下降的趋势。
2023年,随着光伏发电既定装机目标需求释放,尤其是光伏组件企业大尺寸轻薄化结构性发展,双玻组件渗透率将持续提升,光伏玻璃需求有望进一步释放。
1、公司经营业务
公司从事玻璃产品研发、制造与销售。经过10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一家集硅砂原料、玻璃及玻璃深加工、光伏玻璃、电子玻璃、药用玻璃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大型玻璃企业集团,是国内建筑原片规模最大的企业之一。在福建漳州、广东河源、湖南醴陵、浙江绍兴、浙江长兴、浙江平湖、马来西亚森美兰州等建有浮法玻璃基地,在湖南郴州、福建漳州、浙江宁波、云南昭通、马来西亚沙巴州建有或在建光伏玻璃基地,除浙江基地外,其他生产基地均配套建设了硅砂(普通砂、超白砂)矿;在湖南醴陵、广东河源、浙江长兴、浙江绍兴、马来西亚森美兰州、天津建有节能玻璃基地。截止报告期末,旗滨集团拥有25条优质浮法生产线,2条光伏玻璃生产线,2条高铝电子玻璃生产线,2条中性硼硅药用玻璃生产线,11条镀膜节能玻璃生产线,在建5条光伏玻璃生产线、2条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正在筹建3条光伏玻璃生产线。主要产品有0.33-19mm优质浮法玻璃原片、超白浮法玻璃、着色(绿、蓝、灰)玻璃等玻璃原片;各种离线LOW-E低辐射镀膜玻璃、钢化玻璃、夹层玻璃、中空玻璃、在线镀膜玻璃、离线阳光控制镀膜玻璃等节能玻璃;高铝超薄电子玻璃;中性硼硅药用玻璃素管、光伏高透基板等。
2、公司经营模式
(1)生产销售。公司以市场导向定位产品,销售引导生产,实施“以需定销、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依托差异化、定制化、专业化的服务体系快速地响应市场需求,为客户创造价值。各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生产、销售。根据产品的特性,浮法玻璃根据销售计划安排生产,以地销为主,根据市场状况,采用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营销方式,浮法原片结算方式主要为现款现货,一般无信用期。节能建筑玻璃根据销售计划安排组织深加工,产品销售具有很强的定制化与项目化特性,主要采用直销的方式进行,经销商采购的主要为通用性较强、可后期加工的的工程大板产品。光伏玻璃根据销售计划安排生产,以向光伏组件厂直销方式为主。电子玻璃根据不同的产品(如盖板玻璃、车载玻璃等)采用不同的方式及渠道销售。中性硼硅玻璃以向制瓶企业直销玻管以及向药企直销制瓶产品方式为主。
(2)采购供应。公司玻璃产品制造的主要原燃料为硅砂(普通砂、超白砂)、纯碱和燃料等,公司依托深耕主业多年所形成的规模优势、需求优势,以及长期经营所形成稳定的优质资源渠道,大宗物资实施集中采购、战略采购、全球采购,通过竞价、分级供应方式,确保定点、定时、定量满足生产需求与价格稳定,采购渠道包括国内、国外生产企业或供应商。节能建筑玻璃原片基本来自本企业生产、部分就近采购,镀膜靶材、PVB膜、中空主材等通过市场直接采购或从国外进口。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浮法玻璃市场需求不足,价格持续走低,生产企业库存高位运行,主要原燃料价格大幅上涨,成本不断攀升,产品毛利率同比大幅下降,盈利空间不断承压。面对被动局面,公司继续坚持“稳健经营、创新驱动”指导思想,在确保经济运行质量平稳的同时保证战略规划的实施。着力抓好经营平稳运行、业务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有序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点事项,确保了生产经营、企业治理、改革发展、科研创新等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经济效益保持基本稳定。加快推进转型升级,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进一步聚焦以高端化、新材料为核心的玻璃主业,通过深化产业链一体化、业务多元化,坚持高质量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努力提升品牌价值,加快实现由单一规模化发展向规模化与高附加值相结合的双轮驱动发展转型。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1,267.99万元,同比下降9.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673.63万元,同比下降68.95%。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何文进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4月26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