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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 孙公司续贷和新增银行贷款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7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各级控股子(孙)公司(包含各级全资或控股的子(孙)公司及后续纳入合并表范围新设或新进的控股子(孙)公司,下同)。

  ● 本次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1,884,414万元(或等值外币)(占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9.58%)担保额度范围内对上述控股子(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已实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1,077,714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5.55%。2022年末公司实际承担责任的对外担保余额为582,037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非全资子公司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含湖南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子企业,下同)将以其资产向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根据公司目前存量贷款、生产经营计划以及资本性支出需求情况,为了保障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企业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在不超过1,884,414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额度内为各级控股子(孙)公司(包含各级全资或控股的子(孙)公司及后续纳入合并表范围新设或新进的控股子(孙)公司,下同)向银行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注:以下如无特殊说明,币种均默认为人民币。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拟提供银行融资授信担保情况

  1、2022年末担保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1,077,714万元(该担保有效期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259,812万元)的85.55%;该担保总额1,077,714万元是根据公司报告期内签署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对下属企业担保合同金额汇总数,2022年末公司实际承担责任的对外担保余额为582,037万元,具体见表二。

  2、2023年拟新增担保情况

  2023年拟为控股子(孙)公司新增担保金额为806,700万元。具体见表二。

  3、2023年拟为控股子(孙)公司银行融资授信提供担保金额为1,884,414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具体见表一、表二:

  表一:单位:万元

  

  表二:               公司担保及新增担保情况表           单位:万元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1、2023年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1,884,414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总额度及授权有效期内的具体担保及担保调剂事项,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由董事长签署与担保有关的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另行审议。如发生超过预计总额度的担保,则按照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2、2023年度公司对外提供贷款担保的安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为提高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在本次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各级子(孙)公司在向银行申请续贷和新增银行贷款,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时,各子(孙)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在总担保额度内按下述规则调剂使用,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

  (1) 根据业务需要,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以在该等控股子(孙)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如仍有余额未使用的,可以将剩余担保额度调剂给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孙)公司使用。

  (2) 根据业务需要,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以在该等控股子(孙)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如仍有余额未使用的,不得将剩余担保额度调剂给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控股子(孙)公司使用。

  (3) 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 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3、上述授权担保有效期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三)部分授信事项概述

  1、 授信主体:深圳市新旗滨科技有限公司

  (1)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3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8,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4)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8,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授信主体: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1) 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县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4,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 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县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1,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霄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4)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 授信主体:河源旗滨硅业有限公司

  (1) 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6,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 授信主体: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1) 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3,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 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申请授信额度4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 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文化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4) 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8,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5) 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 授信主体: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申请授信额度5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 授信主体:长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8,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 授信主体:平湖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2,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2,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 授信主体:旗滨集团(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1)向大华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美元500万元、马币2,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中国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美元650万元、马币2,4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渣打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美元9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 授信主体:广东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申请授信额度8,5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申请授信额度8,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3,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 授信主体:长兴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 授信主体:湖南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支行申请授信额度3,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 授信主体:天津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1)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申请授信额度3,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 授信主体:南方节能玻璃(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1)向中国建设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美元11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大华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美元1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渣打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美元4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 授信主体: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17,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7,5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6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4)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5)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6)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3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7)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8)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9)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5、 授信主体:漳州旗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县支行申请授信额度6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中国工商银行东山县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4)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5)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县支行申请授信额度3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6、 授信主体:宁波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额度4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申请授信额度4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4)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5)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6)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宁海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7、 授信主体:昭通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申请授信额度30,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8、 授信主体:彝良旗滨硅业有限公司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9、 授信主体:沙巴旗滨硅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1)向中国工商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美元1250万元、人民币11,55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 授信主体:长兴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7,2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1、 授信主体:郴州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授信额度6,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 授信主体:醴陵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2,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3、 授信主体:湖南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38,5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4,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6,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4、 授信主体: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申请授信额度42,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授信额度3,000万元,具体金额、授信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2023年公司为各级控股子(孙)公司不超过1,884,414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内融资授信提供担保,无需针对每一家银行或每一笔贷款的担保再出具董事会决议。

  二、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 深圳市新旗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旗滨”)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桃源社区高发西路20号方大广场1.2号研发楼1号楼3601

  法定代表人:张柏忠

  注册资本:115,000万元

  经营范围:平板玻璃、工程玻璃及柔性基材产品的研发、设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销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物流信息咨询;国内贸易;计算机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网络技术的研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工业设计;燃料油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工程技术咨询;工程材料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仓储服务。

  深圳新旗滨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深圳新旗滨资产总额353,562万元,负债总额12,406万元,净资产341,156万元,资产负债率3.51%。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20,808万元,利润总额84,967万元,净利润84,560万元。

  2、 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旗滨”)

  住所:福建省东山县康美镇城垵村腾飞路2号

  法定代表人:杨立君

  注册资本:100,000元

  一般项目: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不包括航空客货运代理服务);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港口理货;选矿;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港口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漳州旗滨是深圳新旗滨的全资子公司,深圳新旗滨持有其100%股权,漳州旗滨系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漳州旗滨资产总额416,940万元,负债总额99,672万元,净资产317,268万元,资产负债率23.91%。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07,264万元,利润总额47,267万元,净利润41,863万元。

  3、 河源旗滨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源旗滨”)

  住所:东源县蓝口镇

  法定代表人:杨立君

  注册资本:45,000万元

  经营范围:硅产品及玻璃制品生产、销售,货物装卸、堆放(不含危险化学品),露天玻璃用脉石英开采(由分支机构经营);燃料油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河源旗滨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河源旗滨资产总额101,417万元,负债总额41,794万元,净资产59,623万元,资产负债率41.21%。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9,147万元,利润总额-3,413万元,净利润-2,544万元。

  4、 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醴陵旗滨”)

  住所:湖南省醴陵市经济开发区东富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杨立君

  注册资本:70,000万元

  经营范围:玻璃及制品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原辅材料批零兼营。液氩零售(限2019年8月31日前有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醴陵旗滨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醴陵旗滨资产总额312,973万元,负债总额138,013万元,净资产174,960万元,资产负债率44.10%。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12,508万元,利润总额20,129万元,净利润17,720万元。

  5、 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旗滨”)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钱滨线与九七丘塘路交叉口

  法定代表人:杨立君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经营范围:玻璃生产、加工、销售;批发、零售;轻纺原料、建材(除危险化学品外)、重油、机电产品、防霉纸、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货物进出口;实业投资;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石英砂等玻璃原材料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绍兴旗滨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绍兴旗滨资产总额159,906万元,负债总额72,271万元,净资产87,634万元,资产负债率45.20%。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71,989万元,利润总额5,341万元,净利润4,969万元。

  6、 长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旗滨”)

  住所:长兴县李家巷镇沈湾村

  法定代表人:杨立君

  注册资本:90,000万元

  经营范围:玻璃原片、玻璃制品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兴旗滨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长兴旗滨资产总额170,869万元,负债总额39,049万元,净资产131,820万元,资产负债率22.85%。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77,516万元,利润总额16,510万元,净利润14,990万元。

  7、 平湖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旗滨”)

  住所:平湖市独山港镇兴港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杨立君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经营范围:浮法玻璃生产、销售;实业投资;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平湖旗滨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平湖旗滨资产总额72,639万元,负债总额29,697万元,净资产42,942万元,资产负债率40.88%。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76,912万元,利润总额7,097万元,净利润6,361万元。

  8、 旗滨集团(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KIBING GROUP(M)SDN.BHD.)(以下简称“马来西亚旗滨”)

  注册地址:CHAMBER E, LIAN SENG COURTS, 275 JALAN HARUAN 1 OAKLAND INDUSTRIAL PARK, 70200 SEREMBAN, NEGERI SEMBILAN

  法定代表人:LIM SWEE EE(林瑞意)

  注册资本:25,320.4万马来西亚林吉特

  马来西亚旗滨是漳州旗滨的全资子公司,漳州旗滨持有其100%股权,马来西亚旗滨系本公司的全资曾孙公司。

  经营范围:(i)作为浮法玻璃、光伏玻璃、建筑玻璃、与浮法玻璃和建筑玻璃相关的配件、所有使用了或带有本公司发明、专利或权力的器械、装置以及物件的制造商、分销商、组装商、安装商、维护商、贸易商、进出口商开展业务;以及开展浮法玻璃、光伏玻璃以及建筑玻璃的研究、分析和实验工作。(ii)以开发上述业务为目的,收购或处置任何的资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开展任何与建筑物的建设相关的贸易或业务;以及执行所有董事认为对公司有利或有用的事务。(iii)通过收购或购买、出售、租赁、交换、获得执照或其他方式持有所投资的、马来西亚境内或其他地区内的、任何期限或内容的土地、建筑物和不动产;根据被认为有利的条款向此人或公司支付、预付、借入、存入或借出款项;以及根据公司认为对公司或其子公司有利的方式,特别是抵押贷款或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借入款项或确保款项的支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马来西亚旗滨资产总额128,164万元,负债总额36,067万元,净资产92,097万元,资产负债率28.14%。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07,857万元,利润总额35,129万元,净利润32,817万元。

  9、 广东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节能”)

  住所: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蓝口镇土坡、角塘、车头山村

  法定代表人:彭清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经营范围:节能、环保、利废、轻质高强、高性能、多功能建筑材料开发生产;生产和销售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特种玻璃:节能环保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热反射镀膜玻璃、导电膜玻璃及其深加工产品)、平板玻璃深加工设备、门窗、幕墙玻璃附框制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东节能是深圳新旗滨的全资子公司,深圳新旗滨持有其100%股权,广东节能系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东节能玻璃资产总额46,713万元,负债总额30,469万元,净资产16,243万元,资产负债率65.23%。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5,463万元,利润总额2,515万元,净利润2,433万元。

  10、 长兴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节能”)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石泉村

  法定代表人:彭清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节能环保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热反射镀膜玻璃、导电膜玻璃、玻璃机械设备、玻璃附框制品的生产、销售及相关生产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兴节能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长兴节能资产总额76,709万元,负债总额56,585万元,净资产20,124万元,资产负债率73.77%。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67,992万元,利润总额3,305万元,净利润2,633万元。

  11、 湖南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节能”)

  住所:醴陵市经济开发区东富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彭清

  注册资本:11,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节能环保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热反射镀膜玻璃、导电膜玻璃、其他玻璃及其深加工产品、平板玻璃深加工设备,门窗、幕墙玻璃附框制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节能、环保、利废、轻质、高强、高性能、多功能建筑材料开发生产。

  湖南节能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南节能资产总额46,468万元,负债总额31,725万元,净资产14,743万元,资产负债率68.27%。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63,051万元,利润总额4,129万元,净利润3,854万元。

  12、 天津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节能”)

  住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京津合作示范区首弘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彭清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玻璃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玻璃、陶瓷和搪瓷制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门窗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批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节能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天津节能资产总额61,011万元,负债总额46,472万元,净资产14,539万元,资产负债率76.17%。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4,192万元,利润总额-3,654万元,净利润-2,640万元。

  13、 南方节能玻璃(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来西亚节能”)

  住所:LEVEL 10, MENARA LGB, 1 JALAN WAN KADIR, TAMAN TUN DR ISMAIL, 6000 KUALA LUMPUR, WILAYAH PERSEKUTUAN KUALA LUMPUR

  法定代表人:LIM SWEE EE(林瑞意)

  注册资本:10,690.5万马来西亚林吉特

  南方节能玻璃(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71.47%股权,通过下属全资企业新加坡旗滨持有其28.53%的股权,公司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其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1、提供生产、进出口、销售、装配、设计高性能玻璃、镀膜技术、环保节能玻璃设备租赁与经销,低辐射镀膜玻璃、玻璃陶瓷、高技术玻璃深加工业务。2、提供销售、安装服务、维修保养、技术信息配套服务或以其他方式销售所有上述货物。3、进行其他与玻璃制造相关联的任何业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马来西亚节能资产总额33,373万元,负债总额22,839万元,净资产10,533万元,资产负债率68.44%。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3,623万元,利润总额-309万元,净利润1,791万元。

  14、 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光能”)

  住所: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唐洞街道资五产业园江高路9号

  法定代表人:凌根略

  注册资本:321,826万元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特种玻璃、低铁节能环保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热反射镀膜玻璃、光伏玻璃、导电膜玻璃及其深加工产品)、平板玻璃深加工设备、LOW—E镀膜节能环保材料、优质节能环保材料基板、优质本体着色节能环保材料基板、屏蔽电磁波及微电子用材料基板,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其他人造板、其他陶瓷制品的制造;人造板销售;陶瓷、石材装饰材料零售;国家政策允许的矿产品、矿山物资设备、钢材销售;矿山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及咨询服务;石英岩开采及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湖南光能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南光能资产总额571,274万元,负债总额231,851万元,净资产339,423万元,资产负债率40.58%。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50,945万元,利润总额19,745万元,净利润19,684万元。

  15、 漳州旗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光伏”)

  住所:福建省东山县康美镇城垵路

  法定代表人:凌根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玻璃制造;光学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漳州光伏是湖南光能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光能持有其100%股权。漳州光伏系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漳州光伏资产总额134,193万元,负债总额84,978万元,净资产49,216万元,资产负债率63.32%。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8,435万元,利润总额-311万元,净利润-114万元。

  16、宁波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光伏”)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金海东路5号金港创业基地

  法定代表人:凌根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玻璃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宁波光伏是湖南光能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光能持有其100%股权。宁波光伏系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宁波光伏资产总额99,622万元,负债总额67,583万元,净资产32,039万元,资产负债率67.84%。尚未正式投入商业化运营。

  17、昭通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昭通光伏”)

  住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珠泉路35号

  法定代表人:凌根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玻璃制造;光学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昭通光伏是湖南光能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光能持有其100%股权。昭通光伏系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昭通光伏资产总额19,982万元,负债总额1,909万元,净资产18,073万元,资产负债率9.55%。尚未正式投入商业化运营。

  18、彝良旗滨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彝良砂矿”)

  住所: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奎香苗族彝族乡松林村

  法定代表人:李向阳

  注册资本:45,000万元

  经营范围:选矿,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彝良砂矿是湖南光能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光能持有其100%股权。彝良砂矿系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彝良砂矿资产总额14,488万元,负债总额279万元,净资产14,209万元,资产负债率1.92%。尚未正式投入商业化运营。

  19、沙巴旗滨光伏新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巴光伏”)

  住所:INDUSTRIAL ZONE 7,PHASE 2, JALAN 7 KKIP TIMUR, KOTA KINABALU INDUSTRIAL PARK (KKIP), 88460 KOTA KINABALU, SABAH

  法定代表人:陈国

  注册资本:29,391.5万马来西亚林吉特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实验发展;玻璃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沙巴光伏是湖南光能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光能持有其100%股权。沙巴光伏系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沙巴光伏资产总额59,314万元,负债总额14,435万元,净资产44,879万元,资产负债率24.34%。尚未正式投入商业化运营。

  20、沙巴旗滨硅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巴砂矿”)

  住所:SHOP LOT SH3A, FIRST FLOOR, SHOP LOT, FRIENDLY GARDEN PHASE 3B,89058 KUDAT, SABAH MALAYSIA

  法定代表人:钱勇

  注册资本:22,894.60万马来西亚林吉特

  经营范围:硅砂开采及其他采矿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沙巴砂矿是湖南光能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光能持有其100%股权。沙巴砂矿系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沙巴砂矿资产总额47,470万元,负债总额13,013万元,净资产34,457万元,资产负债率27.41%。尚未正式投入商业化运营。

  21、长兴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光电”)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沈湾村

  法定代表人:凌根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长兴光电是漳州光电的全资子公司,漳州光电持有其100%股权,长兴光电系本公司的全资曾孙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长兴光电资产总额11,731万元,负债总额7,951万元,净资产3,780万元,资产负债率67.78%。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92万元,利润总额280万元,净利润280万元。

  22、郴州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光电”)

  住所: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唐洞街道资五产业园江高路9号

  法定代表人:凌根略

  注册资本:3,500万元

  经营范围: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郴州光电是漳州光电的全资子公司,漳州光电持有其100%股权,郴州光电系本公司的全资曾孙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郴州光电资产总额10,056万元,负债总额7,599万元,净资产2,457万元,资产负债率75.56%。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03万元,利润总额158万元,净利润158万元。

  23、醴陵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醴陵光电”)

  住所:醴陵市经济开发区东富工业园旗滨玻璃厂办公楼101号

  法定代表人:凌根略

  注册资本:6,500万元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醴陵光电是漳州光电的全资子公司,漳州光电持有其100%股权,醴陵光电系本公司的全资曾孙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醴陵光电资产总额17,538万元,负债总额11,575万元,净资产5,963万元,资产负债率66.00%。尚未正式投入商业化运营。

  24、旗滨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香港”)

  住所:Unit 1603,16th Floor,The L.Plaza,367-375 Queen’s Road Central,sheung Wan,Hong Kong

  法定代表人:凌根略

  注册资本:150万美元

  经营范围:玻璃销售、贸易服务、进出口贸易等。

  旗滨香港是湖南光能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光能持有其100%股权。旗滨香港系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旗滨香港于2023年01月19日成立,尚未正式投入商业化运营。

  25、福建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药玻”)及湖南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药玻”)

  (1) 福建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东山县康美镇城垵路

  法定代表人:周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玻璃仪器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福建药玻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福建药玻67.84%的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福建药玻资产总额20,013万元,负债总额10,302万元,净资产9,710万元,资产负债率51.48%。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282万元,净利润-282万元。

  (2) 湖南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资兴市唐洞街道资五产业园江高路9号

  法定代表人:周军

  注册资本:20,200万元

  经营范围:中性硼硅药用玻璃素管及玻璃素管制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药用玻璃包装产品及其他玻璃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硅产品零售;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湖南药玻是福建药玻的全资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南药玻资产总额53,194万元,负债总额38,632万元,净资产14,562万元,资产负债率72.62%。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471万元,利润总额-4,524万元,净利润-3,190万元。

  26、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电子”)

  住所:醴陵市经济开发区东富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周军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经营范围:光电玻璃、高铝玻璃、电子玻璃基板、屏蔽电磁波及微电子用材料基板生产、销售;以及相关制造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安装及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经营上述产品、设备及技术咨询与服务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旗滨电子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9.75%的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旗滨电子资产总额为120,385万元,负债总额为42,625万元,净资产77,76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5.41%。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7,700万元,利润总额6,290万元,净利润5,502万元。

  三、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2023年度对外提供贷款担保的安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为提高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在本次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各级子(孙)公司在向银行申请续贷和新增银行贷款,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时,各子(孙)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在总担保额度内按下述规则调剂使用,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

  (1)根据业务需要,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以在该等控股子(孙)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如仍有余额未使用的,可以将剩余担保额度调剂给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孙)公司使用。

  (2)根据业务需要,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以在该等控股子(孙)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如仍有余额未使用的,不得将剩余担保额度调剂给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控股子(孙)公司使用。

  (3)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四、 担保风险说明

  2023年度,公司拟为非全资的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下同)、福建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下同)分别提供担保总额为120,000万元及60,000万元。为此,旗滨电子、福建药玻(被担保方)已与公司签署《反担保合同》,同意就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分别以其全部资产向公司提供了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反担保。

  除以上两公司外,其他子(孙)公司均为公司全资拥有。公司下属的控股子(孙)公司管理层均由公司统一推荐,公司具有高度的业务决策权和绝对控制权,对控股子、孙公司的经营情况、资金状况均能深入了解和掌握。因此,公司可以充分控制好风险。此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 公司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续贷和新增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累计金额不超过1,884,414万元(或等值外币)(占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9.58%)的额度内对深圳市新旗滨科技有限公司等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包含后续纳入合并表范围新设或新进的控股子(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或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779,414万元,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05,000万元;担保有效期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结合2023年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新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孙)公司(以下简称“下属企业”)银行借款筹资计划来看,公司为下属企业提供担保是公司下属企业业务经营与发展的切实需要,也是为了确保各单位银行融资渠道畅通的考虑。鉴于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且绝大部分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企业,有别于其他一般对外担保,担保风险低。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已以其全部资产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同时,公司对非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大于三分之二,对该等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实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事项的整体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此次对控股子(孙)公司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也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新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孙)公司续贷和新增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额度。

  (三) 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议案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新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孙)公司,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其正常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对被担保对象拥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可控。公司一直严格遵循有关担保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审慎地控制对外担保,2022年度实际担保金额远低于批准的担保额度,没有出现违反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事项发表意见:

  经认真审阅,审计委员会认为:

  1、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新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该等所属企业的业务发展的切实需要;

  2、本次担保事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担保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对外担保金额为1,077,714万元(或等值外币);2023年拟新增担保金额为806,700万元(或等值外币),2023年合计担保总额为1,884,414万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反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8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度,预计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总额为不超过3,678.5万元,该金额未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持续性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制定,定价公开、公平、公正,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从关联方购进商品和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均按市场价格结算。

  2、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漳州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山县康美镇城垵村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负责人:王声容

  营业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及营运管理;光伏系统运用及系统开发;光伏系统工程施工及集成。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

  2、名称:河源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源县蓝口镇土陂村

  注册资本:3,000万元

  负责人:王声容

  营业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及营运管理;光伏系统运用及系统开发;光伏系统工程施工及集成。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

  3、名称:绍兴南玻旗滨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绍兴市陶堰镇白塔头村、泾口村15幢

  注册资本:600万元

  负责人:王声容

  营业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工程设计、施工;电力供应;动力电池的技术研发。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

  4、名称:湖南旗滨湘鑫气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醴陵市经济开发区东富工业园

  注册资本:1,879.7468万元

  负责人:喻生锋

  营业范围:气体分离设备及纯净设备制造及销售。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

  5、名称:旗滨新能源发展(深圳)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桃源社区北环大道方大广场(二期)1、2号研发楼1号楼2103

  注册资本:1,000万元

  负责人:何文进

  营业范围: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关联关系:受同一实控人控制的主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之(三)规定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内容。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漳州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河源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绍兴南玻旗滨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南旗滨湘鑫气体有限公司及旗滨新能源发展(深圳)有限责任公司等关联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持续性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公开、公平、公正,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2022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额度;同意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预计总额度为3,678.5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在上述2023年度预计金额范围内,办理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具体事宜。关联董事俞其兵先生已回避该项表决。该金额未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因此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我们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认为: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将进行的关联交易均属日常关联业务,交易的原因主要为降低成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剔除新增关联方的业务变化外,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与2022年相比,保持在合理水平。交易价格系参照市场价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同意公司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按规定进行披露。

  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必要的日常关联业务,该金额低于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公开、公平、公正,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旗滨集团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关联方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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