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达股份”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业务发展及经营实际需要,预计2023年需与上海启思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杭州米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珩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韵致科技有限公司和桐庐润琴健康食品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目前,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预计不超过29,771.56万元。公司2022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为9,954.07万元。
(2)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聂腾云、陈立英、聂樟清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鉴于2023年度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预计不超过29,771.56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5%,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1:因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数量众多,难以罗列披露全部关联人的信息,因此,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为合并口径,包含其控股子公司。
注2:上述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1:因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数量众多,难以罗列披露全部关联人的信息,因此,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为合并口径,包含其控股子公司。
注2:上述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启思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启思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美香
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广告设计、制作、代理,自有房屋租赁,货物运输代理,销售办公用品,计算机维修,园林绿化工程。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五厍浜路201号13幢四层E区405室
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3月31日,上海启思实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3,707.65万元,净资产为3,748.97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为491.17万元,净利润为-312.87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聂腾云、陈立英夫妇间接持有上海启思实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因此,上海启思实业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海启思实业有限公司产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立英
注册资本:83,978.955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流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电设备租赁;汽车租赁(不含驾驶员);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销售机电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五厍浜路201号13幢二层F区286室
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3月31日,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71,133.70万元,净资产为22,223.25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为63,796.20万元,净利润为-8,106.30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联席董事长陈立英女士担任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因此,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杭州米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杭州米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美香
注册资本:4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旅游开发;旅游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承办会展;会务接待;销售:酒店用品、日用百货、装饰材料、工艺美术品;种植:蔬菜、果树;马术、垂钓、射箭、山地车、轮滑、乒乓球(经营场地另设);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县城大奇山路1088号巴比松度假庄园11幢
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3月31日,杭州米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101.59万元,净资产为-5,130.04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为188.72万元,净利润为-287.16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聂腾云、陈立英夫妇间接持有杭州米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因此,杭州米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杭州米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上海珩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珩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建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办公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路716号148室
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3月31日,上海珩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28.50万元,净资产为-472.97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为89.07万元,净利润为-32.28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聂腾云、陈立英夫妇间接持有上海珩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因此,上海珩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海珩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杭州韵致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杭州韵致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胥炜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图文设计制作;平面设计;规划设计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凤川街道洋洲南路199号科技孵化园B座213室
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3月31日,杭州韵致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84,178.45万元,净资产为45,455.82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为-1,913.53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聂腾云、陈立英夫妇间接持有杭州韵致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因此,杭州韵致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杭州韵致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六)桐庐润琴健康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桐庐润琴健康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小娟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县城大奇山路899号226室
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3月31日,桐庐润琴健康食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30.05万元,净资产为130.01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为1.97万元,净利润为0.59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聂腾云、陈立英夫妇间接持有桐庐润琴健康食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因此,桐庐润琴健康食品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桐庐润琴健康食品有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稳健,以往支付能力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上述关联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1)公司与关联方承租房屋、场地/出租房屋、设备;(2)公司与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3)公司与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2、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上述关联交易均系依据市场化、双方自愿、公开、公平之原则开展,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付款周期和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本着市场化原则开展业务合作,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上述关联交易均系依据市场化、双方自愿、公开、公平之原则开展,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在公司总体业务中占比均较小,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经营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当前公司与部分关联方持续开展业务合作,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各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化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公平条件进行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产品类型包括:固定收益型、浮动收益型、预计收益型。
2、投资金额:在授权期限内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3年4月24日,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理财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收益。
2、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以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作为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3、投资品种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合理布局资产,创造更多收益。拟进行的投资品种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产品类型包括:固定收益型、浮动收益型、预计收益型。
4、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6、实施方式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买理财产品,因此投 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购买相同的低风险金融产品。
(4)公司将根据实际购买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买卖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对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实施的,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以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在授权期限内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本议案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好的投资回报。
七、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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