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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利仁科技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专注于从事厨房小家电与家居小家电系列产品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以自主品牌“利仁Liven”系列产品为核心,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生活的创新型小家电企业。

  公司始终秉承着“好产品与百姓共享,专业铸就品牌,服务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小家电产品与更好、更便捷的厨房生活解决方案。

  经过二十多年的经营和发展,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营销网络,线上销售与线下销售协同发展,直营、经销等销售模式相互补充。公司较早布局并形成了完善的线上销售网络,将销售渠道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一方面在天猫、淘宝、京东、拼多多、1688等主要电商平台开设网店进行线上直营销售,另一方面与京东、苏宁易购、唯品会、天猫超市、小米有品等电商自营主体合作开展B2B2C模式销售,除了传统电商淘宝、天猫、京东、唯品会等平台之外,社群平台(小红书)、短视频/直播(抖音、快手)、直播(淘宝、京东)等线上新营销模式发展迅速,将助推线上渠道销售的发展。线下渠道方面,公司通过经销、直销、KA及出口等模式进行销售。

  主要产品及服务

  公司多年来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高颜值的小家电及相关配套产品。公司产品根据应用场景及功能的不同,分为厨房小家电、家居小家电和非电类产品,目前产品已超过三十多个品类几百个型号。

  公司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持续产品创新与差异化战略,在小家电品类中推出了多款行业创新产品,不断深挖消费者使用痛点及应用场景需求,持续加大对核心竞争力产品包括电饼铛、空气炸锅、电烧烤炉、和面机、烤串机、牛排机等产品的研发;根据市场需求和客群特征,持续推出差异化创新、建康、智能的创新产品包括电火锅、电蒸锅、电压力锅、恒温水壶、切馅机、磨粉机、养生壶、榨汁杯等;同时公司将坚持不懈推动家居小家电和非电类产品的创新和差异化战略,积极顺应市场需求扩大产品品类,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不断推出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上市,产品包括户外烧烤炉、多功能电炒锅、手动料理机、净水龙头、抽水器、打蛋器、电动匀蛋器、抗菌展板、封口机、折叠电熨斗、真空取酒气、折叠暖菜板、水暖毯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上午10:00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邮件、电话、微信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老亮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全体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张连起、赵黎、王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能力、投资资金需求、现金流状况、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考虑到公司未来经营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决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的同意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宋老亮、宋天义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入招商银行票据池规定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5月16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9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甲2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1、上述议案已经由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其法人代表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甲28号京润大厦5楼董秘办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伟

  电 话:010-68041897

  传 真:010-68041897

  邮 箱:wei.l@l-ren.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甲28号京润大厦5楼董秘办

  5、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1259

  2、 投票简称:利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投票说明:

  1、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通过邮件、电话、微信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上午11:0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恩典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李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汇报了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考虑到公司未来经营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其投资收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1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3 号)批准,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48.4443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每股19.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506.7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4,016.3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490.41万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8月23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2SYAA10289”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976.29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8,976.2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7,719.8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开发区利仁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利仁”)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称“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2022年9月并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四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以保证专款专用。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976.29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 2022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项变更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552.09万元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47.72万元。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XYZH/2022SYAA10294号),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事项已全部实施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项变更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3年4月24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入招商银行票据池规定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与招商银行北京阜外大街支行开展不超过 1.5 亿元额度的“票据池”业务。授权期限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3年12月31日止。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票据池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本公司提供的票据管理服务。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票据查验、托管、到期托收、查询统计等服务,并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提供商业汇票的提取、质押办理本外币授信业务等满足企业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票据增值服务。

  二、 实施额度和协议

  公司拟开展不超过 1.5 亿元额度的票据池业务,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

  三、 实施方式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银行、明确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

  四、 票据池业务实施目的与作用

  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金融机构集中管理,减少公司的票证管理成本;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五、 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贷款,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致使质押的票据额度不足,可能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保证金。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帐、跟踪管理,核准票据有效性,及时关注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或者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2022年度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民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刘玉显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田晓女士,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3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5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审核意见,表示对此事项事前知悉且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推荐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须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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