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5日以电话、短信及书面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臧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持续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进一步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核查作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540.09万元,同比增长20.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781.05万元,同比增长0.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38.28万元,同比下降26.54%。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情况、2023年经营计划以及股权激励计划中制定的业绩考核指标,并结合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810,493.36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44,624,002.48元。

  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3,772,63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754,526.00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5.96%;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和《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8)和《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同意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2022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1,753.81万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和《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和《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同意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和《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行业和公司所处地域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同意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和《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并按照前述通知要求执行。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和《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对公司注册地址进行修改,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授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结合项目进展实际情况,经审慎考虑、评估后,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中“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与公司“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一致(2024年6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和《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同意对以下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1)由于首次授予部分2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20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53,790股;首次授予部分16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5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6,275股;首次授予部分10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待改进”,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91,260股;首次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资金安排自愿放弃个人本期应归属股份中的780股。首次授予部分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2,105股。

  (2)由于预留授予部分1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17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43,000股;预留授予部分3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5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645股;预留授予部分6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待改进”,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1,400股。预留授予部分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8,045股。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50,150股。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和《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长臧牧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董事王腾生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获参与表决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113名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前述人员本次可归属数量合计为333,885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66名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前述人员本次可归属数量总计为99,045股。综上,本次合计可归属数量总计为432,930股,同意为前述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和《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长臧牧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董事王腾生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获参与表决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11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仪科技”)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3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7万元/年/人(税前)。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二)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监事,2023年度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行业和公司所处地域薪酬水平,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及年度奖金构成,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项补贴、绩效考核结果及年度奖金确定。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薪酬计划及绩效考核结果,提出具体薪酬指标,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公司依法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五险一金。

  在公司领取津贴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审议程序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二)2023年4月25日,第五届董事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实际经营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能力,有利于促进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的提升,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四)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2021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1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1年2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竺长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2月27日至2021年3月8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3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0)。

  4、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2021年3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2)。

  6、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7、2021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8、2021年9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9、2022年3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2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10、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11、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2年7月12日,归属股票数量为43.263万股。

  12、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1、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由于首次授予部分2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20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53,790股;

  2、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由于首次授予部分16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5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6,275股;

  3、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由于首次授予部分10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待改进”,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91,260股;

  4、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由于首次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资金安排自愿放弃个人本期应归属股份中的780股。

  5、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由于预留授予部分1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17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43,000股;

  6、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由于预留授予部分3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5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645股;

  7、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由于预留授予部分6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待改进”,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1,400股。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50,150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激励计划的本次归属、本次作废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已经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3.《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8号 办公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6日

  至2023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 9: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3年5月15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8号皖仪科技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5月15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8号皖仪科技

  邮编:230088

  电话:0551-68107009

  传真:0551-65884083

  邮箱:zqb@wayeal.com.cn

  联系人:王胜芳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5日以电话、短信及口头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国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监事会职责,并对公司的依法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为推动公司稳健、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540.09万元,同比增长20.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781.05万元,同比增长0.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38.28万元,同比下降26.54%。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2年财务决算情况、2023年经营计划及股权激励计划中制定的业绩考核指标,基于谨慎性原则,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经营计划,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兼顾了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和公司对股东的回报,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及子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同意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其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归属条件的113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归属333,885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向符合归属条件的66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归属99,045股限制性股票。综上,本次合计可归属数量总计为432,930股。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9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6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4.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5.5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677.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846.7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830.24万元。由于存在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47,740.4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09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7,999.71万元,其中:(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转付发行费用1,224.53万元;(2)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081.00万元;(3)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0,694.18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 29,740.75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2,484.30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0.4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32,224.64 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理财结算账户余额3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2,224.64万元(含待转由其他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 685.6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公司因聘请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证券”)担任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由国新证券负责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鉴于保荐机构发生变更,为继续保持公司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与国新证券分别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合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马鞍山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在上述各银行开设了账号为52160188000099962、551905577310601、8112301012500623417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余额不含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之余额。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0,694.1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30,000.00万元,明细如下

  

  注:截止本专项报告披露日,上述部分到期现金管理产品已收回。

  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0年度超额使用1,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并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1,600万元,由不超过39,500.00万元增加至41,100.00万元,授权期限与2020年7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披露的《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号)。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业经2020年7月3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6,081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根据2021年4月1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永久补流后剩余超募资金全部用于变更后的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投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暂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其中:“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由2022年3月延期至2023年3月,“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由2022年3月延期至2024年6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该议案业经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该议案同意公司将原有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和方式,由依托现有研发中心,对现有生产楼第5、6层及现有研发中心部分办公区域进行改造,变更为在现有厂区旁自建技术研发中心;同意由原投入4,937.05万元通过改造的方式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变更为投入25,929.2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1,360.40万元)通过在现有厂区旁自建的方式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29号)(以下简称《警示函》),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0年度超额使用1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并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1,600万元,由不超过39,500.00万元增加至41,100.00万元,授权期限与2020年7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安徽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号)及2022年11月16日披露的《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号)。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30Z0434号)认为:皖仪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皖仪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新证券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2.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表1: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7,999.71万元(包含了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转付的发行费用1,224.53万元);

  注:2:“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已延期至2024年6月,公司通过重新论证该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详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附表2:

  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