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2 证券简称:理工导航 公告编号:2023-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802,570.20元,2022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5,006,390.23元。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含税)。若以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88,000,00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400,000.00元(含税),占当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86.73%,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量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状况、盈利水平等各方面因素,从公司实际出发,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和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所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82 证券简称:理工导航 公告编号:2023-014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汪渤先生、陈柏强先生、缪玲娟女士、董明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洋先生、戴华先生、李金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洋先生、戴华先生、李金泉先生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其中张洋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相关议案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二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将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 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崔燕女士、崔继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 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均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一、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汪渤,男,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7月至1990年10月,任北京理工大学自动控制系助教;1990年11月至1996年6月,任北京理工大学自动控制系讲师;1996年7月至2000年6月,任北京理工大学自动控制系副教授;2000年7月至今,任北京理工大学研究员;2006年6月至2008年10月,任北京理工大学信息学院副院长;2008年11月至2016年6月,任北京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副院长;2016年7月至2018年12月,任北京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研究员;2016年11月至2020年5月,任理工导航有限董事长,其中2018年12月自北京理工大学离岗创业,全职在理工导航有限工作,其人事关系转移至理工资产经营;2020年5月至今,任理工导航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996,674股,占公司总股本10.22%,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与缪玲娟女士、董明杰先生、沈军先生、石永生先生、高志峰先生、崔燕女士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渤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陈柏强,男,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在北京理工大学和中国科学院获学士和博士学位。2011年7月至今在北京理工大学工作,长期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工作,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现任北京理工大学技术转移中心主任,北京理工技术转移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理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致晶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理工清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同时任北京高校技术转移联盟秘书长、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技服务专家指导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科技评估与成果管理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等职务。2022年10月10日至今,任理工导航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柏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缪玲娟,女,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导航、制导与控制专业,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13所博士研究生学历,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自动化学院导航制导与控制研究所所长。1989年5月至1992年6月,任北京理工大学自动控制系助教;1992年7月至1996年6月,任北京理工大学自动控制系讲师;1996年7月至2001年6月,任北京理工大学自动控制系副教授;2001年7月至今,任北京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教授;2004年9月至今,任北京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博士生导师;2007年5月至今,任北京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导航制导与控制研究所所长;2016年11月至2020年5月,任理工导航有限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理工导航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缪玲娟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267,765股,占公司总股本8.26%,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与汪渤先生、董明杰先生、沈军先生、石永生先生、高志峰先生、崔燕女士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缪玲娟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董明杰,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导航、制导与控制专业,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2000年4月至2012年6月,任北京理工大学教师;2012年7月至2018年12月,任北京理工大学副研究员;2016年11月至2020年5月,任理工导航有限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理工导航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明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216,149股,占公司总股本8.20%,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与汪渤先生、缪玲娟女士、沈军先生、石永生先生、高志峰先生、崔燕女士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明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简历
1、张洋,男,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管理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7月到2012年2月任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成本会计,2012年3月到2013年2月任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C测试工程师,2013年3月到2018年5月历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经理、高级经理,2018年6月到2019年9月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19年10月到2020年9月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22年10月10日至今,任理工导航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戴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法学专业,北京联合大学本科学历。1993年至1996年,任北京市天中律师事务所律师;1996年至1999年,任北京市金诚律师事务所律师;1999年至2005年,任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2005年至2006年,任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6年至2007年,任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7年5月至今,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0年4月至2016年12月,任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威卡威埃贝斯乐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3月至2020年3月,任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4月至2021年5月,任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6月至2019年12月,任北京中电华强焊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3月至2019年1月,任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大连三垒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理工导航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戴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李金泉,男,195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企业管理专业,中国社科院硕士研究所学历。1976年12月至1993年9月,任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厂工程师、副处长、处长;1993年9月至1999年6月,任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厂副厂长;1999年6月至2002年11月,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第一事业部副主任、分党组成员兼河北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11月至2002年12月,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与质量保证部主任(局长)兼河北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12月至2006年8月,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资产经营部主任兼河北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北方车辆集团董事、哈尔滨一机集团董事;2006年8月至2011年5月,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主任兼河北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西安兵器工业科技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5月至2012年7月,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特级专务(总经理助理级)、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7月至2014年4月,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特级专务、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4月至今,退休;2016年12月至2022年12月,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珠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理工导航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金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崔燕,女,195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精密机械设计专业,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1984年11月至1993年3月,任北京自动化控制设备研究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1993年3月至1995年7月,任北京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教师;1995年7月至2018年8月,任北京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副研究员;2018年9月,从北京理工大学退休;2016年11月至2020年5月,任理工导航有限监事;2020年5月至今,任理工导航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燕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926,118股,占公司总股本7.87%,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与汪渤先生、缪玲娟女士、董明杰先生、沈军先生、石永生先生、高志峰先生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崔燕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崔继红,男,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兵器系统工程专业,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1985年6月至1988年8月,任北京理工大学教师;1988年9月至2005年8月,任泰国正大集团助理、经理、副总经理;1993年2月至1994年,任海南洋浦道恒装饰工程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1994年至2007年1月,任北京普健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02年5月至2005年4月,任北京安杰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16年6月,任北京理工世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北京理工先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2018年7月至今,任理工创动(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9年1月至2022年11月,任北京理工通达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理工导航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继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282 证券简称:理工导航 公告编号:2023-018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作出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号),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34,62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148,462,000.00元后的余额1,286,158,000.00元已于2022年3月14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2BJAG10053)。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2,362.31万元,其中,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七天通知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余额60,607.5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活期存款余额1,754.75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总额-支付承销及保荐费(不含税)-直接支付除承销及保荐费(不含税)外的发行费用-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公司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180,139,238.20元,与验资报告中的发行费用差异3,920,500.00元,差异系:发行费用3,920,000.00元原拟以募集资金支付,实际以自有资金支付;免收拟支付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的2022年度CA证书服务费500.00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与管理,提供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效益,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4月22日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七星恒盛导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星导航”)于2022年5月26日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前述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注:公司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开立的9550880052503400230账户主要募集资金用途为“光纤陀螺仪生产建设项目”,由于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七星导航,因此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七星导航、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增资完成后,该部分增资款已由专项账户9550880233898800186进行监管,因此,本公司注销了9550880052503400230银行账户。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1,193,610.4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371,000.00元置换预先用以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XYZH/2022BJAG10196)。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本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七天通知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余额60,607.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18,449.8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12月28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募投项目“光纤陀螺仪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计划的2022年12月延长至2023年12月;募投项目“惯性导航装置扩产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计划的2022年12月延长至2023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理工导航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理工导航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综上,中金公司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事项无异议。
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88282 证券简称:理工导航 公告编号:2023-015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刚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梁晓燕女士,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魏琪女士,202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在信永中和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80万元,其中70万元为财务审计费用,10万元为内控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预计工作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查阅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具备相关资质条件,且在担任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信永中和具备相关资质条件,且在担任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82 证券简称:理工导航 公告编号:2023-016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及预计
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陈柏强已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涉及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业务收入比例较小,本次关于2022年关联交易的确认及预计2023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与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监事会意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系日常正常经营业务,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公平合理,亦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3年度关联额度的议案。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占同类业务比例系根据2022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计算;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占同类业务比例系预根据2022年经审计的营业成本计算。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0.20%。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前次日常关联交易中还预计了其他关联交易1,300.00万元,该款项系公司获得的某军方科研项目政府补助款,由北京理工大学进行代收代付,因此具有偶发性的特点。截至披露日,公司已获得上述政府补助款1,214.30万元,实际已收到1,138.00万元,剩余款项将分期拨付。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理工大学
性质:非营利性事业法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00009127B
法定代表人:张军
注册资本:64,416万元人民币
举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培养高等学历理工人才,促进科技发展。法学、公共管理本科学历教育、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交通运输、生物、工商管理、物理、经济、外语、艺术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航空宇航、武器、机械、材料、仪器仪表、数学、化学、力学、光学、环境科学、管理、计算机、信息工程、控制、电子、能源动力、化工本科和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博士后培养相关科研、继续教育、高职教育、专业培训与学术交流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是为军工特色鲜明的高等院校,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关联交易属于双方正常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与公司以往年度发生的相关交易执行情况良好。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系双方因生产科研需要,销售、采购相关产品及技术服务。(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将与上述关联方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的合同,双方均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四、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经营需要,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交易过程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的交易协议的基础上执行,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联交易的独立性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理工导航确认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査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82 证券简称:理工导航 公告编号:2023-017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18,449.8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3,462.00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2BJAG10053)。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七星导航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七星恒盛导航科技有限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61,499.38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8,449.81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0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8,449.8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理工导航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理工导航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査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82 证券简称:理工导航 公告编号:2023-019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昌平路新元科技园A座A门8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6日
至2023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10、12、13、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汪渤、缪玲娟、董明杰、崔燕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二)登记地点: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昌平路新元科技园A座A门8层)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昌平路新元科技园A座A门8层
会议联系人:沈军
联系电话:010-69731598
邮箱:bnct@bitnavi.cn
特此公告。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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