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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具体内容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 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四) 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 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 募集资金使用不得进行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五)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 发行前的滚动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 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次发行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审议程序及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议案所述本次授权事项尚待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本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文永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石杨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文永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杨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文永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杨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文永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杨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1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并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德志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了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未发现参与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审计报告及公司实际情况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经营规划,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计划,结合了当前发展阶段、长远发展规则及股东合理回报规划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2年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在公司担任了具体工作职务的监事,根据公司薪酬制度发放职务薪酬,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承担的社会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资质,具有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往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了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2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并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永均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2年,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能并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了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总经理文永均先生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2023年度经营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做了汇报,公司董事会同意认可《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审计报告及公司实际情况,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规划,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是公司在综合分析经营环境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等情况,在保障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以期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在公司担任具体工作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工作岗位,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工作职务的董事,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7.2万元/年(含税)。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岗位及工作性质,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领取报酬。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规定,勤勉、尽职地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认真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承担的社会责任。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系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议案所述本次授权事项尚待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0)。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5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费用为18万元。

  2023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2023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进行审查,认为天健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在与公司合作过程中,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天健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要求。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条件,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可以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业务的要求。关于本次聘任该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该议案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天健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四)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6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4,484,404.95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767,715.76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派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23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为8,000万股,以此计算预计分派现金红利2,000万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02%,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32,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12,000,000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决策程序、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未来实际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计划,结合了当前发展阶段、长远发展规则及股东合理回报规划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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