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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3-00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安庆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求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1、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做出了全面、客观、有效的评价。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的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业务交易需要所提供的担保方案,符合公司融资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或风险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盘活公司票据资源,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07)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用途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12)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13)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3048              公司简称:浙江黎明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审计,2022年度归属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88.28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890.26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1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6,8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991,680.00元(含税),约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48.41%。

  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统计数据,2022年,中国汽车产销分别为2,702.10万辆和2,686.4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0%和2.10%。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为705.80万辆和688.7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0%和93.40%。商用车处于叠加因素的运行低位,整体需求放缓,处于市场低位徘徊,产销分别完成 318.5 万辆和 330 万辆,同比分别下降 31.9%和 31.2%。

  

  *注:以上数据及图表来源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注:以上数据及图表来源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一)、主营业务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专注于汽车精密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产品种类众多,根据生产工艺的不同,主要可分为精锻件(包括气门桥、气门弹簧上座、摇臂球头/球窝、火花塞喷油器隔套等)、装配件(包括活塞冷却喷嘴等)、冲压件(包括气门锁片、曲轴传感器信号盘、碗形塞、气门弹簧下座等)及其他件4个大类。

  公司与国内外众多知名汽车制造企业建立了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拥有丰富的配套经验和稳定优质的客户群体。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作为一级供应商向客户提供配套产品,依托于优秀的产品研发能力和优异的产品质量品质,公司各主要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内与客户深度绑定。

  未来伴随着募投项目的落地,公司将以优势化的精密成型零部件和喷嘴零部件为基础,快速推动缸内制动、精密冲裁、补胎液、电磁阀、传动轴零部件等品类多元化协同发展,力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稳步转型,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二)、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分析

  1、商用车市场低迷,营收下滑,产品结构发生较大改变

  2022年,汽车行业总体产销量略有增加,主要得益于新能源汽车的爆发式增长,与此同时传统汽车正在经历市场震荡和宏观环境带来的剧痛。公司的重要收入来源:商用车,更是处于叠加因素的运行低位,整体需求放缓,徘徊于历史低位。

  受上述大环境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1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76%。由于商用车订单的断崖式下降,公司的产品结构在销售端被动地发生了较大变化,加之募投建设的前期投入以及产量不足导致的成本分摊上升,报告期内公司的盈利水平出现了明显的下滑。

  2、报告期内斯堪尼亚、舍弗勒、丰田通商等优质客户的新项目开始批量化生产,产销量均处于稳步爬坡阶段,尽管成本受产量影响还不太稳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盈利水平,但随着产量的提升这一现象将得以解决,并为公司未来的业绩增长带来助力。

  3、坚持自主创新,持续研发投入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自主研发,尽管报告期内市场较为低迷,公司的研发投入仍达到3,285.69万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专利24项,其中欧洲发明专利1项,未来这些研发成果的产业化、市场化将成为公司业绩稳健增长的动力之一。

  4、积极推动募投项目,加快企业转型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的业务发展方面也取得了较大进展:

  1)缸内制动项目目前共拥有19项专利,其中境内发明专利、美国发明专利及欧洲发明专利各1项,实用新型专利16项。报告期内,取得专利4项,其中欧洲发明专利1项。2022年取得1家客户定点,预计2023年达到量产要求;另有多家国内外优质客户正在积极商务洽谈中。

  2)精密冲裁件项目已有众多产品处于定点、样件开发或批量生产等不同阶段,成功打入舍弗勒和斯堪尼亚的供应体系。另外依托于良好的产品开发能力和先进的生产能力,正在积极开发座椅零部件、变速箱零部件、新能源电机结构件、精密锁扣零部件以及底盘零部件等多种产品,为公司向新能源和传统汽车通用件进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5、加强经营管理,优化组织架构

  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汽车消费低迷、传统市场大幅萎缩、原料价格上涨的大环境中,公司不断修炼内功,优化内部管控制度,完善责任追责机制,加强5S现场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优化组织架构,推行项目管理模式,打破部门壁垒,加强团队梯队建设,提高工程师和管理人员的全局意识和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807.21万元,同比减少13.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88.28万元,同比减少78.92%。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3-012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0.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含保本属性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收益凭证等。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上述事项相关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及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

  同一时点投资各类产品的最高额度为0.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含保本属性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收益凭证等。

  (四)投资期限

  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低风险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虽然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含保本属性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仍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0.5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含保本属性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3-011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和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8号),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7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7.37元,共计募集资金63,782.64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211.5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571.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21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

  (四)有效期

  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适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要求及时披露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和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还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虽然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仍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议案,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用途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3-005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88.28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890.26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1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6,8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991,680.00元(含税),约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48.41%。

  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求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3-006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在执业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

  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合以上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说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3-007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黎明”)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与合作金融机构继续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票据池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提供的票据管理服务,是对企业客户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池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金融机构及额度

  公司本次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理财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每笔担保形式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和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降低管理成本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将收到的商业汇票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金融机构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减少管理风险,降低管理成本。

  2、平衡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持票量与用票量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实现公司内部票据的统一管理和统筹使用,按需进行额度调剂,有利于解决公司与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持票量与用票量不均衡的问题,全面盘活票据资产。

  3、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尚未到期的部分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总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金融机构开立票据池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票据池保证金账户,对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商业汇票作质押,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金融机构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金融机构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减少公司票据管理的成本,全面盘活票据资源,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盘活公司票据资源,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经履行了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目前,上述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上述核查,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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